《駢雅》
《駢雅》作於明萬曆十五年(1587),大體以解釋雙音詞為主。凡兩字成為一義的,以及字異義同的都類聚而加以解釋, 所以稱為《駢雅》。 內容實際包括兩類,一類是語詞,一類是品物名稱。由於因承《爾雅》的體例編制,所以分為釋詁、釋訓、釋名稱、釋官、釋服食、釋器、釋天、釋地、釋草、釋木、釋蟲魚、釋鳥、釋獸13目,凡7卷。所采詞語出於周秦兩漢以迄六朝的經史文集和唐宋類書,其中屬於音聲相轉而寫法不同的詞很多,出處紛繁,難以理解。《駢雅》舊有張海鵬《借月山房叢書》刊本。清代道光年間魏茂林作《駢雅訓纂》,把原書7卷分為16卷,每條分別為注,引用的經史子集書有256種之多,各書都載明篇名卷數,並註明所根據的版本。如果是屬於佚書之列,並註明從何書轉錄,一絲不苟。《駢雅》原書舊無音切,魏茂林注都根據所引原書一併注出讀音。原書沒有音切的,則根據《玉篇》、《廣韻》、《集韻》補出。在清人所註解的古書中,體例最為精善。通行本為道光二十五年(1845)有不為齋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