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是1998年7月13日朱鎔基總理簽署的國務院令,主要是定了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的程式、債權債...
檔案信息 制定背景 定義 發布信息 辦法全文 -
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包括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和非法從事保險類業務活動等。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1、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活動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銀監會或人民銀行...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準確理解...
立案標準 構成特徵 構成要件 主要表現 刑法條文 -
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
非法集資 集資特點 犯罪手段 識別方法 相關建議 -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講述的是對於非法集資工作者的處置流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三章 監測預警 第四章 案件受理 第五章 調查取證 -
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
例子 集資詐欺罪的概念 非法集資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分析 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
2015年10月19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5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做好防範和處置非...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擅自成立金融機構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
構成要件 刑法條文 認定 處罰 四川省規定 -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是一部法律,於2001年12月15日生效,在2001年11月14日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為了加強對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金融...
概述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撤銷決定 第三章 撤銷清算 第四章 債務清償 -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
中國人民銀行依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予以取締;依照...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金融秩序,保護國家利益和... 清算期間,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