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中共中央召開了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這是毛澤東在會前和會議期間同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負責人的兩次談話。
相關背景
新中國成立後,全國農村廣泛開展了土改運動,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隨著這些發黃的地契而灰飛煙滅。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也是他們千百年來的夢想。他們為此而歡欣鼓舞。然而,當時落後的生產力,制約著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另外,有一些農戶缺乏勞動力,缺乏牲畜和農具……在一些地區,農業生產面臨著困難。怎么辦?這時,一些帶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的集體勞動組織,在中國農村不失時機地出現了。
廣大農民為了克服個體農業的極端分散性和經濟力量薄弱的狀況,改善生產條件,增強抗災能力,紛紛自發地組織起來,在農業生產中實行生產互助。這是農民的創舉,也是歷史的必然。毛澤東為此拍手叫好。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的正式公布,就是把已經出現的各種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組織,作為走向農業社會主義化的過渡形式而加以肯定。
決議指出:黨在目前對於發展互助合作運動的方針,是根據生產發展的需要可能,穩步前進。要在新區和互助運動薄弱的地區,應有領導地大量發展臨時性的、季節性的互助組。要在有初步互助運動基礎的地區,應逐步推廣常年互助組。要在民眾有比較豐富的互助經驗,而又有比較堅強的領導骨幹的地區,應有領導地、重點地發展土地入股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決議還指出要防止農業互助合作過程中的消極和急躁兩種不同傾向。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的頒布,大大推動了互助合作運動的向前發展。到這一年年底,中共中央又頒布了《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在這兩個決議指導下,農民生產互助的熱情被極大地調動起來,農業合作化運動穩步前進。
全文內容
一十月十五日的談話
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即可帶動互助組大發展。
在新區,無論大中小縣,要在今冬明春,經過充分準備,辦好一個到兩個合作社,至少一個,一般一個到兩個,至多三個,根據工作好壞而定。要分派數字,攤派。多了冒進,少了右傾。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那就是自流了。可否超過二個?只要合乎條件,合乎章程、決議,是自願的,有強的領導骨幹(主要是兩條:公道,能幹),辦得好,那是韓信將兵,多多益善。
責成地委、縣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中央局、省市委農村工作部就要抓緊這件事,工作重點要放在這個問題上。
要有控制數字,攤派下去。攤派而不強迫,不是命令主義。十月開會後,十一月、十二月、明年一月、二月,北方還有三月,有四、五個月可搞。明年初,開會檢查,這次就交代清楚。明年初是要檢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形怎樣。
個別地方是少數民族區,又未完成土改,可以不搞。個別縣,工作很壞的縣,比如說落後鄉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縣委書記很弱,一搞就要出亂子,可以暫缺,不派數字,但是省委、地委要負責幫助整頓工作,準備條件,明年秋收以後,冬季要搞起來。
一般規律是經過互助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許試一試。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較快地搞起來,為什麼不可以?可以的。
各級農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這件事看作極為重要的事。個體農民,增產有限,必須發展互助合作。對於農村的陣地,社會主義如果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難道可以說既不走資本主義的道路,又不走杜會主義的道路嗎?資本主義道路,也可增產,但時間要長,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們不搞資本主義,這是定了的。如果不搞社會主義,那資本主義勢必要泛濫起來。
總路線,總綱領,工業化,社會主義改造,十月開會,要講一下。
“確保私有財產”,“四大自由”,都是有利於富農和富裕中農的。為什麼法律上又要寫呢?法律是說保護私有財產,無“確保,字樣。現在農民賣地,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們要做工作,阻止農民賣地。辦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組還不能阻止農民賣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農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戶的大合作社帶幾戶鰥寡孤獨,問題就解決了。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帶一點,應加研究。互助組也要幫助鰥寡孤獨。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應當搞中的,能搞大的就應當搞大的,不要看見大的就不高興。一、二百戶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戶。在大社之下設幾個分社,這也是一種創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所謂辦好,也不是完全都好。各種經驗,都要吸取,不要用一個規格到處套。
老區應當多發展一些。有些新區可能比有些老區發展得快,例如,關中可能比陝北發展得快,成都壩子可能比阜平那些地方發展得快。要打破新區一定慢的觀念。東北其實不是老區,南滿與關內的後解放的地方也差不多。可能江蘇、杭嘉湖一帶趕過山東、華北的山地老區,而且應當趕過。新區慢慢來,一般可以這樣講,但有些地方幹部強,人口集中,地勢平坦,搞好了幾個典型,可能-下子較快地發展起來。
華北現有六千個合作社,翻一番--攤派,翻兩番----商量。合理攤派,控制數字,不然工作時心中無數。東北一番,一番半或兩番,華北也是這樣。控制數字不必太大,地方可以超過,超額完成,情緒很高。
發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數多、質高、成本低。所謂成本低,就是不出廢品;出了廢品,浪費農民的精力,落個影響很壞,政治上蝕了本,少打了糧食。最後的結果是要多產糧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不能多打糧食,是沒有出路的,於國於民都不利。
在城市郊區,要多產蔬菜,不能多產蔬菜,也是沒有出路的,於國於民也都不利。城市郊區土地肥沃,土地平坦,又是公有的,可以首先搞大社。當然要搞得細緻,種菜不像種糧,粗糙更不行。要典型試辦,不能冒進。
城市蔬菜供應,依靠個體農民進城賣菜來供應,這是不行的,生產上要想辦法,供銷合作社也要想辦法。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現在有極大的矛盾。
糧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極大的矛盾,肉類、油脂不久也會出現極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應不上。
從解決這種供求矛盾出發,就要解決所有制與生產力的矛盾問題。是個體所有制,還是集體所有制?是資本主義所有制,還是社會主義所有制?個體所有制的生產關係與大量供應是完全衝突的。個體所有制必須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過渡到社會主義。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歸公,歸合作社之公。
總路線也可以說就是解決所有制的問題。國有制擴大--國營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私人所有制有兩種,勞動人民的和資產階級的,改變為集體所有制和國營(經過公私合營,統一於社會主義),這才能提高生產力,完成國家工業化。生產力發展了,才能解決供求的矛盾。
二十一月四日的談話
做一切工作,必須切合實際,不合實際就錯了。切合實際就是要看需要與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條件、經濟條件和幹部條件。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現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潛在力很大。如果不去發掘,那就是穩步而不前進。腳本來是走路的,老是站著不動那就錯了。有條件成立的合作社,強迫解散,那就不對了,不管哪一年,都是錯的。“糾正急躁冒進”,總是一股風吧,吹下去了,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倒錯了的,應當查出來講清楚,承認是錯誤,不然,那裡的鄉幹部、積極分子,就憋著一肚子氣了。
要搞社會主義。“確保私有”是資產階級觀念。“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言不及義”就是言不及社會主義,不搞社會主義。搞農貸,發救濟糧,依率計征,依法減免,興修小型水利,打井開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廣新式步犁、水車、噴霧器、農藥,等等,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會主義,只在小農經濟基礎上搞這一套,那就是對農民行小惠。這些好事跟總路線、社會主義联系起來,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須搞社會主義,使這些好事與社會主義联系起來。至於“確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農和富裕中農。不靠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產糧食,解決糧食問題,解決國計民生的大計,那真是“難矣哉”!
有句古語,“綱舉目張”。拿起綱,目才能張,綱就是主題。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並且逐步解決這個矛盾,這就是主題,就是綱。提起了這個綱,各項幫助農民的政治工作,經濟工作,一切都有統屬了。
農業生產合作社,社內社外都有矛盾。現在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還是半社會主義的,社外的個體農民是完全的私有制,這兩者之間是有矛盾的。互助組跟農業生產合作社不同,互助組只是集體勞動,並沒有觸及到所有制。現在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還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個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農具入了股,在社內社會主義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這個矛盾要逐步解決。到將來,由現在這種半公半私進到集體所有制,這個矛盾就解決了。我們所採取的步驟是穩的,由社會主義萌芽的互助組,進到半社會主義的合作社,再進到完全社會主義的合作社(也叫農業生產合作社,不要叫集體農莊)。一般講,互助組還是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基礎。
有一個時候,曾經有幾個檔案沒有提到互助合作,我都加上發展互助合作或者進行必要的和可行的政治工作、經濟工作這樣一類的話。有些人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因而就特別反對對農民干涉過多。那個時候,也確是有些干涉過多,上面“五多”,條條往下插,插得下面很亂。“五多”那一年也不行,不僅農村不行,工廠也不行,軍隊也不行。中央發了幾個檔案,反對干涉過多,這有好處。什麼是干涉過多呢?不顧需要和可能,不切實際,主觀主義的計畫;或者計畫倒合實際,保用命令主義的方法去做,那就是干涉過多。主觀主義、命令主義,一萬年也是要不得的。不僅是對於分散的小農經濟要不得,就是對於合作社也是要不得的。但是,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的事,做法又不是命令主義的,也叫做干涉過多。檢查工作,應當用這個標準。凡是主觀主義的,不合實際的,都是錯誤的。凡是用命令主義去辦事,都是錯誤的。穩步不前,右了,超過實際可能辦到的程度勉強去辦,“左”了,這都是主觀主義。冒進是錯誤的,可辦的不辦也是錯誤的,強迫解散更是錯誤的。
“農村苦,不大妙,措施不合乎小農經濟”,黨內黨外都有這種議論。農村是有一些苦,但是要有恰當的分析。其實,農村並不是那樣苦,也不過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糧戶,其中有一半是很困難的,鰥寡孤獨,沒有勞動力,但是互助組、合作社可以給他們幫點忙。他們的生活比起國民黨時代總是好得多了,總是分了田。災民是苦,但是也發了救濟糧。一般農民的生活是好的,向上的,所以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農民歡欣鼓舞,擁護政府。農村人口中間,有百分之七左右的地主富農對政府不滿。“農村苦,不得了了”,我歷來就不是這樣看的。有些人講到農村苦,也講到農村散,就是小農經濟的分散性;但是他們講分散性的時候,沒有同時講搞合作社。對於個體經濟實行社會主義改造,搞互助合作,辦合作社,這不僅是個方向,而且是當前的任務。
總路線的問題,沒有七、八月間的財經會議,許多同志是沒有解決的。七、八月的財經會議,主要就是解決這個問題。批評薄一波就是批評他離開總路線的錯誤。總路線,概括的一句話就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次實行糧食的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對於社會主義也是很大的推動。接著又開了這次互助合作會議,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動。鑒於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運動縮了一下,所以這次會議要積極一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交代政策這件事很重要。
“積極領導,穩步發展”,這句話很好。這大半年,縮了一下,穩步而不前進,這不大妥當。但是,也有好處。比如打仗,打了一仗,休整一下,再展開第二個戰役。問題是有些陣地退多了一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來可以發展的沒有發展,不讓發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世界上有許多新生的正確的東西,常常是非法的。我們過去就是“非法”的呀,國民黨是“合法,的呀。可是這些非法的社,堅持下來了,辦好了,你還能不承認嗎?還得承認它是合法的,它還是勝利了。
會上講了積極領導,穩步發展,但是也要估計到還會有些亂子出來。你說積極穩步,做起來也會是不積極領導,或者不穩步發展。積極穩步就是要有控制數字,派任務,爾後再檢查完成沒有。有可能完成而不去完成,那是不行的,那就是對社會主義不熱心。據檢查,現在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社減了產,辦得不大好,這就是沒有積極領導的結果。當然有少數社沒有辦好,減了產,也是難免的。但是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甚至有更多的社減了產,那就是問題。
總路線就是逐步改變生產關係。史達林說,生產關係的基礎就是所有制。這一點同志們必須弄清楚。現在,私有制和社會主義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變為不合法。在三畝地上“確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結果就是發展少數富農,走資本主義的路。
縣幹部、區幹部的工作要逐步轉到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這方面來,轉到搞社會主義這方面來。他們不辦社會主義之事,他們做什麼,辦個體經濟之事嗎?縣委書記、區委書記要把辦社會主義之事當作大事看。一定要書記負責,我就是中央的書記。中央局書記、省委書記、地委書記、縣委書記、區委書記,各級書記,都要負責,親自動手。中央現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辦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之事上。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也是辦社會主義。各級農村工作部的同志,到會的人,要成為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專家,要成為懂得理論、懂得路線、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專家。
城市的蔬菜供應,主要是要搞計畫供應。大城市和新發展起來的城市,人口很集中,沒有蔬菜吃,那能行呢?要解決這個問題。在城市郊區搞互助組,蔬菜的生產供應不好解決,可以不經互助組,就搞半社會主義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會主義的合作社。這個問題,可以研究一下。
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計畫提出來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前,發展三萬二千多個,一九五七年可以發展到七十萬個。但是要估計到有時候可能突然發展一下,可能發展到一百萬個,也許不止一百萬個。總之,既要辦多,又買辦好,積極領導,穩步發展。
這次會開得有成績。現在不開,明年一月再開,就遲了,今年冬天就錯過去了。明年三月二十六日再開會,要檢查這次計畫執行得怎樣。這次會決定下一次會議的日期,並且決定下次會檢查這次會決議的執行情形,這個辦法很好。明年秋天還要開一次會,討論規定明冬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