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還荊州(一作李嘉祐詩)》

《送人還荊州(一作李嘉祐詩)》是唐朝詩人皇甫曾的作品之一。

作者

皇甫曾(約公元七五六年前後在世)字孝常,潤州丹陽人,皇甫冉之弟。生卒年均不詳,約唐玄宗天寶末前後在世。天寶十二年(公元七五三年)楊儇榜進士,德宗貞元元年(785)卒[1]。工詩,出王維之門,與兄名望相亞,高仲武稱其詩“體制清潔,華不勝文”(《中興間氣集》卷下),時人以比張載、張協、景陽、孟陽。歷官侍御史。後坐事貶舒州司馬,移陽翟令。《全唐詩》存詩1卷,《全唐詩外編》補詩2首,《唐才子傳》傳於世。

詩詞正文

草色隨驄馬,悠悠同出秦。水傳雲夢曉,山接洞庭春。
帆影連三峽,猿聲近四鄰。青門一分手,難見杜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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