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波蘭》

K.馬克思和F.恩格斯1847年11月29日在倫敦舉行的紀念1830年波蘭起義17周年國際大會上分別發表的演說。原文是德文,載於1847年12月9日《德意志-布魯塞爾報》第98號。標題系《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編者加的。在中國,由海之粟第一次譯成中文,載於《民族問題譯叢》雜誌1958年第7期,後譯載《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

《論波蘭》

正文

 
馬克思是作為布魯塞爾民主協會的副主席在會上發言的,恩格斯則是以在巴黎德國民主主義者的身份講話的。他們一致表示了對民族解放運動的熱情支持。馬克思闡明了在階級社會裡民族問題和階級問題的關係,提出:資本主義社會內部的階級衝突是引起民族互相敵視的原因。 只有各民族無產者的聯合鬥爭, 才能促使舊社會滅亡,才能建立一個不以階級對立為基礎的新社會。要使各民族真正團結起來,他們就必須有共同的利益。要使他們的利益一致,就必須消滅剝削,消滅私有制,只有工人階級才能做到這一點。因此,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的勝利同時就是一切被壓迫民族獲得解放的信號。
恩格斯明確表示,不把波蘭德國人的壓迫下解放出來,德國不可能獲得解放。波蘭和德國之所以有著共同的利益,波蘭和德國的民主主義者之所以能夠為解放兩個民族而共同努力,原因就在於此。在這裡,恩格斯提出一條著名的原理:“任何民族當它還在壓迫別的民族時,不能成為自由的民族。”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消除了各民族工人的隔離狀態,各民族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既然各國工人的狀況是相同的,他們又有同樣的敵人,那末他們就應當共同戰鬥,就應當以各民族的工人兄弟聯盟來對抗各民族的資產階級兄弟聯盟。
馬克思、恩格斯在演說中揭示了階級矛盾是民族矛盾的根源,只有消滅剝削制度,民族矛盾才能得到解決,所以,他們號召各民族無產者聯合起來爭取共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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