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

《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

《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是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制定發布的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

簡介

每年的10月14日是“世界標準日”,昨天,在標準日來臨前夕,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了35項國家標準,大多涉及民生領域。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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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訂的《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為計程車司機制定了26條服務用語,以及多條服務要求。

新修訂的計程車“國標”規定,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別吃帶異味的食物;乘客對計程車的投訴,計程車公司要在24小時內處理等

發布

《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取代了原標準,新增了對出租司機個人及其服務流程的要求。標準規定,在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在問清目的地後,選擇合理路線,按規定開始使用計價器,不得繞路,遇交通擁堵、臨時封路等需改變路線時,應徵得乘客同意。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招攬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甩客或無故終止計程車運營服務。計程車企業宜提供24小時不間斷電召預約服務。
還發布了《牙刷》、《兒童牙刷》、《磨尖絲牙刷》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國家標準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銻、鋇、硒在此前的標準中沒有涉及,此番新增後將與國際標準接軌。兒童牙刷的銻含量不得超60毫克/千克,鋇含量不得超1000毫克/千克,硒含量不得超500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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