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會學名著提要》

迪爾凱姆:《社會學研究方法論》(1895年) 迪爾凱姆:《社會分工論》(1893年) 舒茨:《社會世界的現象學》(1932年)

西方社會學名著提要 內容簡介

本書的主旨是向讀者介紹西方著名社會學家的代表作,社會學理論的發展構成了社會學發展的主要過程,體現了社會學發展的基本面貌。所以本書主要選擇社會學理論方面的著作加以介紹,本書以著作的代表性程度為主,而不以人頭為主來確定入選書目。例:哈貝馬斯就有《認識與人類旨趣》、《溝通行動論》《事實與規範之間》三篇入選。本書還為這些經典作品提供了提要撰稿。

西方社會學名著提要 本書目錄

導論
一 迪爾凱姆:《社會學研究方法論》(1895年)
二 迪爾凱姆:《社會分工論》(1893年)
三 韋伯:《經濟與社會》(1921~1922年)
四 庫利:《人類本性與社會秩序》(1902年)
五 舒茨:《社會世界的現象學》(1932年)
六 米德:《心靈、自我與社會》(1934年)
七 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1923年)
八 霍克海默:《批判理論》(1968年)
九 馬爾庫塞:《理性與革命》(1941年)
十 帕森斯:《社會行動的結構》(1937年)

西方社會學名著提要 文章節選

在迪爾凱姆看來,社會現象不能簡單地等同於社會中的普遍現象。人們通常將社會現象一詞用來表示社會中所發生的一切現象,按照這種說法,所有關於人類的事情,都可以稱得上是“社會現象”。這樣,把社會現象作為研究對象的社會學就成為一個包羅萬象的大雜燴,就失去了獨立存在的意義。其實,在社會中存在著一種確定的團體現象,這就是“社會現象”,它們具有特別的性質。它們是存在於人們身體以外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感覺方式,同時通過一種強制力,施以每個個人。這些現象不同於有機體的現象,後者是通過某些形態和動作表現而存在的;它們也不同於心理的現象,心理現象只存在於個人意識之中和通過個人意識表現出來。總而言之,這種現象具有一種新的性質,只有用“社會的”一詞可以表明這種性質和它的含義。另一方面,“社會的”一詞只有用來表示一種綜合的現象,一種與已經形成的個體現象相脫離的現象,才有確定的意義。這樣的現象,是社會學專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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