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蔡孑民先生言行錄》是我國現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和社會活動家蔡元培先生的一部重要思想言論著作,1920年由新潮社編輯出版,此後二十餘年間再版不衰。先生以科舉出身而主張新學,出入東西文化,閱歷近代以來諸般社會變動,因而於現代社會人生尤其覃思卓慮,謀遠略宏,其以教育改造社會奠基生活之主張與實踐即可見一斑。先生主張極平易,見解極透徹,表達尤美暢,當時青年後學莫不揣摩究察,以為立身必讀之書,培根必由之途。1950年代以來,此書殊少版行。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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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嶽麓書社;第1版(2010年1月1日)
叢書名:民國學術文化名著叢書
平裝:311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7807613122,9787807613121
條形碼:9787807613121
商品尺寸:22.4x14.8x2cm
商品重量:621g
ASIN:B0039XN700

內容簡介

蔡孑民先生言行錄》內容簡介:蔡元培(1868-1940),字鶴卿,號孑民。浙江紹興人,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孑民先生言行錄》是蔡元培先生的一部重要思想言論著作,作者圍繞教育、文化、藝術、社會政治等諸多方面的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其見解通達透徹,主張客觀明晰,歷來為學者、讀者所借鑑參考。

編輯推薦

《蔡孑民先生言行錄》:世界無涯涘也,而吾人乃於其中占有數尺之地位;世界無終始也,而吾人乃於其中占有數十年之壽命;世界之遷流如是其繁變也,而吾人乃於其中占有少許之歷史。以吾人之一生較之世界,其大小久暫之相去既不可以數量過,而吾人一生又決不能有幾微遁出於世界以外,則吾人非先有一世界觀,決無所容喙於人生觀。

媒體推薦

《蔡孑民先生言行錄》二冊,輯成於民國八九年頃,去今已有四十年,但仍為最好的結集;如或肯去虛心一讀,當信吾言不謬。……其古今中外派的學說看似可笑,但在那時代與境地卻大大的發揮了它的作用,因為這種寬容的態度,正與統一思想相反,可以容得新思想長成發達起來。
——周作人
“思想自由,兼容並包”是蔡元培主持北京大學工作時提出的辦學思想,表明了蔡元培尊重學術思想自由、包容眾家學說的恢弘氣度,是蔡元培反對學術專制,注重培養學生獨立研究能力的一貫主張,體現了蔡元培尊重人才、量才錄用的人才觀。《蔡孑民先生言行錄》是有系統的蔡先生的苦行錄,記錄了蔡先生的道德學問和事業。
——陳平原

目錄

蔡孑民傳略
世界觀與人生觀
在信教自由會之演說
我之歐戰觀
《北京大學二十周年紀念冊》序
《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
哲學與科學
大戰與哲學
黑暗與光明的消長
洪水與猛獸
美術的起原
義務與權利
論國文的趨勢及國文與外國語及科學之關
國文之將來
在國語講習所的演說
勞工神聖
工學互助團的大希望
國外勤工儉學會與國內工學互助團
克卡朴氏《社會主義史》序
以上第一類共十八篇
對於教育方針之意見
以美育代宗教說
讀周春岳君《大學改制之商榷》
《北京大學月刊》發刊詞
貧兒院與貧兒教育的關係
新教育與舊教育之歧點
歐戰後之教育問題
教育之對待的發展
德國分科中學之說明
擬聯契約志陳請各國退還庚子賠款專供吾推廣教育事業意見書
文化運動不要忘了美育
復陳李查諸生函
北京大學校役夜班開學式演說
在平民夜校開學日的演說
去年五月四日以來的回顧與今後的希望
北京大學授與班樂衛氏等名譽學位禮開會辭
以上第二類共十六篇
致汪精衛君書
就任北京大學校長演說詞
北京大學開學式之演說
北京大學二十周年紀念會演說詞
北京大學二十二周年開學式之訓同
北京大學之進德會旨趣書
對於北京大學學生全體參與慶祝協商戰勝提燈會之說明
致《公言報》並答林琴南君函
復張豂子君書
八年五月九日辭職出京啟事
告北京大學學生暨全國學生聯合會書
回任北京大學校長在全體學生歡迎會演說
在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之演說詞
北京大學畫法研究會旨趣書
在北京大學面法研究會之演說詞
北京大學新聞學研究會成立之演說
北京大學新聞學研究會第一次期滿式訓詞
國立北京大學校旗圖說
以上第三類共十八篇
《學風》雜誌發刊詞
華法教育會之意趣
在北京留法儉學會講演會演說辭
《勤工儉學傳》序
《華法教育會叢書》序
吾儕何故而欲歸國乎
歡迎柏卜先生演說詞
中法協進公會開會詞
北京孔德學校二周年紀念會演說詞
杜威博士六十生日晚餐會演說詞
文明之消化
以上第四類共十一篇
在清華學校高等科演說詞
中國大學四周年紀念演說詞
《國民雜誌》序
科學之修養
《植物大辭典》序
《新聞學大意》序
《中學國文科教授之商榷》序
《法政學報》周年紀念會演說辭
在北京高等師範學生自治會演說辭
燕京大學男女兩校聯歡會的演說
我的新生活觀
以上第五類共十一篇
《東西學書錄》敘
釋“仇滿”
《文變》序
《中等倫理學》序
對於送舊迎新二圖之感想
《歐美同學會叢刊》發刊詞
在李超女士追悼會的演說
在林德揚君追悼會之演說
游保定日記
與北京大學學生話別
以上第六類共十篇
附錄
華工學校講義
北京大學在專門以上各學校校長會議提出討論之問題
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
後記

後記

蔡元培(1868-1940),字鶴卿,號孑民。浙江紹興人,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孑民先生言行錄》是蔡元培先生的一部重要思想言論著作,作者圍繞教育、文化、藝術、社會政治等諸多方面的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其見解通達透徹,主張客觀明晰,歷來為學者、讀者所借鑑參考。
此書初版於1920年,由新潮社編輯出版,之後版行不絕,為當時青年後學立身必讀之書。但1950年代以來,此書殊少版行。本次編校工作,依初版稍加校訂印行,主要對標點按現行通則稍加整理,其它除進行必要的錯漏訂正之外,都儘量保存歷史文獻的原貌。

文摘

其家世及其幼年時代蔡氏以明季自諸暨遷山陰。其初以藝山售薪為業,至孑民之高祖以下,始為商。孑民之祖名嘉謨,字佳木,為某典經理,以公正著。其父名光普,字耀山,為錢莊經理,以長厚稱,家中人至以“愛無差等”笑之。孑民之母周氏,賢而能。以民國紀元前四十四年(一八六七)一月十一日(即清同治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生孑民。方孑民喪父時,僅十一歲。有一兄,十三歲。又有一弟,九歲。其父素寬於處友,有貸必應,欠者不忍索,故歿後幾無積蓄。世交中有欲集款以贍其遺孤者,周氏不肯承認。質衣飾,克勤克儉,撫諸兒成立,每以“自立”“不倚賴”勉之。常自言“每有事與人談話,先豫想彼將作何語,我宜以何語應之。既畢,又追省彼作何語,我曾作何語,有誤否?以是鮮僨事。”故孑民之寬厚,為其父之遺傳性。其不苟取,不妄言,則得諸母教焉。
孑民有叔父。名銘恩,字茗珊,以廩膳生鄉試中式。工制藝,門下頗盛。亦治詩古文辭,藏書亦不少。孑民十餘歲,即翻閱《史記》《漢書》《困學紀聞》《文史通義》《說文通訓定聲》諸書。皆得其叔父之指導焉。孑民自十三歲以後,受業於同縣王子莊君。王君名懋惰,亦以工制藝名,而好談明季掌故,尤服膺劉蕺山先生。自號其齋日仰蕺山房。故孑民二十歲以前,最崇拜宋儒。母病,躬侍湯藥,曾到臂和藥以進。(孑民有叔父日純山,曾因母病而到臂,家中傳說其母得延壽十二年,故孑民仿為之。其後三年,母病危,孑民之弟元堅又到臂以進,卒無效。)居母喪,必欲行寢苫枕塊之制,為家人所阻,於夜深人靜後,忽挾枕席赴棺側,其兄弟聞之,知不可阻,乃設床於停棺之堂,而兄弟共宿焉。母喪既除而未葬,其兄為之訂婚,孑民聞之,痛哭,要求取銷,自以為大不孝。其拘迂之舉動,類此者甚多。
舊學時代孑民以十七歲補諸生,自此不治舉子業,專治國小,經學,為駢體文。偶於書院中為四書文,則輒以古書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書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調,常人幾不能讀,院長錢振常、王繼香諸君轉以是賞之。其於鄉會試所作亦然。蓋其好奇而淡於祿利如此。然己丑庚寅鄉會試聯捷,而壬辰得翰林庶吉士,甲午補編修,在孑民亦自以為出於意外雲。
孑民二十歲,讀書於同鄉徐氏,兼為校所刻書。徐氏富藏書,因得博覽,學大進。
孑民之治經,偏於故訓及大義。其治史,則偏於儒林文苑諸傳,藝文志,及其它關係文化風俗之記載,不能為戰史、政治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據。蓋其尚推想而拙於記憶,性近於學術而不宜於政治。於舊學時代,已見其端矣。
孑民二十四歲,被聘為上虞縣誌局總纂。因所定條例,為分纂所反對,即辭職。一生難進易退,大抵如此。
委身教育時代自甲午以後,朝士競言西學,孑民始涉獵譯本書。戊戌,與友人合設一東文學社,學讀和文書。是時,康梁新用事,拜康門者踵相接。孑民與梁卓如君有己丑同年關係,而於戊戌六君子中,尤佩服譚復生君。然是時梁譚皆在炙手可熱之時,恥相依附,不往納交。直至民國七年,為對德宣戰問題,在外交後援會演說。始與梁卓如君相識。其孤僻如此。然八月間,康黨失敗,而孑民即於九月間請假出京,其鄉人因以康黨疑之。彼亦不與辨也。
孑民是時持論。謂康黨所以失敗,由於不先培養革新之人才,而欲以少數人弋取政權,排斥頑舊。不能不情見勢絀。此後北京政府,無可希望。故拋棄京職。而願委身於教育雲。
是時紹興紳士徐君方經營一中學校,名曰紹興中西學堂。徐君自為堂董,而薦孑民為監督。校中有英法兩外國語,然無關於思想。孑民與教員馬用錫君、杜亞泉君均提倡新思想。馬君教授文辭,提倡民權女權。杜君教授理科,提倡物競爭存之進化論。均不免與舊思想衝突。教員中稍舊者。日與辨論,孑民常右新派。舊者恨之,訴諸堂董。堂董以是年正人心之上諭送學堂,屬孑民恭書而懸諸禮堂。孑民憤而辭職。
孑民為中西學堂監督時,喪其妻王氏。未期,媒者紛集。孑民提出條件,曰:(一)女子須不纏足者。(二)須識字者。(三)男子不取妾。(四)男死後,女可再嫁。(五)夫婦如不相合,可離婚。媒者無一合格,且以後兩條為可駭。後一年,始訪得江西黃爾軒先生之女,日世振,字仲玉,天足,工書畫,且孝於親(曾因父病到臂)。乃請江西葉祖薌君媒介,始訂婚焉。是時。孑民雖治新學,然崇拜孔子之舊習,守之甚篤。與黃女士行婚禮時,不循浙俗掛三星畫軸,而以一紅幛子綴“孔子”兩大字。又於午後開演說會,雲,以代鬧房。
其時孑民好以《公羊》《春秋》三世義說進化論。又嘗為三綱五倫辨護,日:“綱者,目之對,三綱,為治事言之也。國有君主,則君為綱,臣為目。家有戶主,則夫父為綱,而婦子為目。此為統一事權起見,與彼此互相待遇之道無關也。互相待遇之道,則有五倫。故君仁,臣忠,非謂臣當忠而君可以不仁也。父慈,子孝,非謂子當孝而父可以不慈也。夫義,婦順,非謂婦當順而夫可以不義也。晏子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孔子曰:‘小杖則受,大杖則走。’若如俗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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