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舟》

《維舟》是宋代詩人趙汝鐩的作品之一。

作者

趙汝鐩(1172—1246)一作趙汝燧,字明翁,號野谷,袁州宜春(今屬江西)人。宋太宗八世孫。寧宗嘉泰二年(1202)進士。曾任鎮江(今屬江蘇)稅務官,官至刑部郎中,監鎮江府確貨務,臨安通判,諸軍審計司軍器監主簿。理宗紹定二年(1229)知郴州,四年,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明萬曆《郴州志》卷二),改轉運使。移廣南東路轉運使。後以刑部郎中召,淳祐五年(1245)出知溫州(明弘治《溫州府志》卷八)。六年卒,年七十五。有詩集《野谷詩稿》6卷,存詩281首。事見《後村先生太全集》卷一五二《刑部趙郎中墓志銘》。

詩詞正文

望見人家了,猶須轉一坳。
寺從灘背出,船向柳邊捎。
問酒尋溪館,呼兒解臘包。
三杯亦徑醉,世事且權拋。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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