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
《通靈寶玉吉讖》(第八回)通靈寶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壽恆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療冤疾 三知禍福
說明
通靈寶玉本是補天之餘的頑石,因嚮往人世繁華,經仙僧“大展幻術”,“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又鐫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夾帶著它投了胎,成了賈寶玉落草時銜著來、以後一直掛在脖子上的美玉。關於通靈玉,前此曾多次寫到,但都未詳述,現在因寶釵要“細細的賞鑒”,才對它作了詳盡的正面介紹。吉讖,希望將來能應驗的吉祥語。鑑賞
通靈玉即石頭,是曹雪芹虛擬的小說的作者,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歷見聞的故事。石頭是隨伴著賈寶玉的,所以實質上也等於是賈寶玉所經歷的故事。那么,為何不乾脆直接虛構成作者是賈寶玉,而要轉個彎假託是他身上掛的石頭呢?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嗎?有的。至少有一點不同是很明顯的:如果明白宣稱小說是賈寶玉講的自己經歷見聞的故事,那么凡寶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寫了,如同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日記體小說那樣,這限制是很大的,創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頭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靈”的,當然就什麼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場的、暗中發生的、甚至只在心裡想的。這樣,就可以很自由地表達,與通常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毫無區別了。此外,不讓賈寶玉充當作者恐怕還有個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願別人(哪怕是知內情的人)將自己混同於他創造的人物賈寶玉。
但石頭與寶玉又形同一體,被視作“命根子”,則仙僧所鐫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寶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誡語,也就是說若能如此就會吉祥。那么,實際上是悲劇人物即不祥的賈寶玉,是否不慎“失”掉過玉呢?是的。據脂批提示,後半部原稿有“誤竊”、“鳳姐掃雪拾玉”、“甄寶玉送玉”等情節,看來還真的失掉過,只是詳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還是現實的合乎情理的寫法,與續書所寫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蹤,致使寶玉迷失本性成了瘋癲不一樣。
其次是通靈玉背面的三句話。前兩句“除邪祟”、“療冤疾”,我們在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中可以讀到。寶玉、鳳姐被人施邪術臨危,經癩僧將通靈玉持誦使之靈驗,轉危為安。至於“知禍福”,似可從上一首詩“堪嘆時乖玉不光”句看出,這不是玉能知禍而不現光澤嗎?有一點應指出,此類非現實的情節,不到必要時作者是不寫的,所以全書中極少有,縱然偶爾寫到,也總帶某種象徵性。甲戌本回末總評云:“通靈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見(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見,何得再言。”),卻又不靈,遇癩和尚、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寫利慾之害如此!”續書似乎對神秘之事特感興趣,第一百十五回寫寶玉又病危,眼看無望,又有和尚送通靈玉來將他救活,如此不嫌重複地效顰前半部情節,實屬無謂,也完全不符合脂批所說原稿寫“通靈玉除邪”“只此一見”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