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邦騎士》

《異邦騎士》

《異邦騎士》是由新星出版社出版的文學作品。

基本信息

(圖)《異邦騎士》《異邦騎士》

作者: (日)島田庄司 著,王鵬帆 譯
出 版 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4-1
字數:
版次: 1
頁數: 357
印刷時間:
開本: 大32開
印次: 紙張:
I S B N : 9787802256453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小說 >> 偵探/懸疑/推理

編輯推薦

極致的騙局!極致的愛情!極致的人性!
黑暗的夜色中,我迷失於異邦之地。
穿梭在冰冷骯髒的鋼筋叢林裡,嘲諷和陰謀不斷向我襲來。
捍衛最後尊嚴的,只有一副笨重陳舊的鎧甲……
第十二屆日本推理文學大獎得主島田庄司經典名作,日本讀者人氣票選第一名
“在今天居然還有讓我流淚的小說。”
——一位日本網友的讀後感
除了懷疑和仇恨,我們還能堅守什麼……

內容簡介

我全身酸痛的在長椅上醒來,一點兒也記不起是怎么來到這兒的,記憶像是煙霧一般消失了。
但是當我偶然認識石川良子和占星師御手洗潔之後,我的命運卻被引向另一個方向。我發現了自己以前留下的日記:“我要為最愛的妻子報仇!”
喪失的記憶開始一一浮現,但卻是恐怖的殺人事件……

書摘插圖

1
睜開雙眼,我躺在一張長椅上。坐起身,背部一陣抽痛,頭也很疼。我直起身子小憩片刻,待疼痛感減弱,開始環視四周。
遠處幾棟色調灰暗的老舊高樓像是站在墓穴旁註視著死者下葬的苦主,樓群的中心便是我身處的這片小小空地。這裡有鞦韆、蹺蹺板,還有些別的我叫不上名來的健身器具,看來……這裡是個園吧。
馬路上汽車和行人的嘈雜聲被高樓阻擋在外,小小的公園十分安靜。或許正是因為太安靜了,原本只打算休息一下的我竟然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好冷。大樓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越來越長,即將吞噬載我人眠的這張長椅。時間已經接近黃昏。
我是在享受陽光的時候睡著的嗎?管他呢,還是先回到車裡再說。我不清楚自己到底睡了多久,總之是很長的時間。
車子還停在那個地方嗎?或許在睡覺的時候被拖車拖走了。我一想起交通科那幫人開罰單時幸災樂禍的表情,就覺得寧可被小偷摸走一萬圓,也不願讓他們得逞。
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兩條腿好像剛剛安上的假肢,我真懷疑這一覺大概把我下半輩子該睡的都睡完了,以至於連四肢都六親不認。不過因為擔心車子,只能勉強拖著兩條發麻的腿奮力前進。
跌跌撞撞地跑了幾步,馬路出現在眼前。我站在兩棟大樓之間的窄巷裡,已經可以聽到汽車行駛時發出的噪聲,並且可以看見馬路上飛快行駛的汽車和匆匆前進的路人。
穿過幽深的小巷,走上馬路時,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油然而生。看來這時我才真正的“甦醒”,回到了這個我所熟悉的世界。
不過現在沒時間大發感慨,我連忙往右轉,快步跑了起來。我的寶貝車子一定就在那裡。為了連續完成發現汽車、打開車門、發動汽車這幾個動作,還沒看到車子,我的手已經下意識地伸進口袋開始掏鑰匙。
但是……我沒看到車子。
欸?見鬼了!不在這裡嗎?是我睡糊塗搞錯了停車的地方?還是我走錯了方向,應該在馬路的另一邊?那么剛才應該左轉才是。
不安就像吸了水的海綿,逐漸漲大。我急忙折返,不禁小跑起來。
莫非真的被拖走了?!如果愛車被“綁架”,只剩下交通管理員留在地上的粉筆記號,我一定會懊悔得想撞牆!
 應該是這邊,沒搞錯吧……
  但……很不幸……沒有。既沒有我那寶貝車的倩影,也沒有邪惡的粉筆記號。
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難道……
無數假設在我腦海中閃過,我傻呆呆地站在原地思考著愛車的去向。
 應該就停在這裡啊……
  等等!我……真的把車停在這裡了嗎?
  腦袋就像裝滿了開水的茶壺,壺蓋一下子被如蒸汽般的迷惑頂了起來。我敲了敲腦殼,真懷疑它有沒有生鏽。應該就是在這條路上沒錯……至少我感覺沒錯。
搞什麼鬼啊!偷懶果然會誤事!早知道這樣,我是絕對不會去睡那個大頭覺的!現在真是虧本虧大了。
我沿街又找了一遍,還是沒有發現車子的蹤影。真的停在這附近了嗎?我開始著急了。到底哪根腦神經短路了,我竟然會忘記停車的地方,這真是太可笑了。
不過,自嘲先擱在一邊,還是先回憶起車停在哪裡要緊。話說回來,我是從哪裡來的?
……
要死了,我竟然連這也忘了,看來我的腦袋真是不管用了。第一個問題被推倒,其後的問題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嘩啦啦地全部跟著倒下去。
現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訴自己:不能著急,不能著急……慢慢想,慢慢想……話雖如此,我整個人早已墜入五里霧中。
好吧,先回憶下停車時的感覺。通常我停車時如果發現有空車位,就會把車開到車位前,然後倒車進入車位。當時停在我旁邊的車是什麼樣子?倒車的時候我會往後看,那透過後車窗看到的車又是什麼樣子?
……
完蛋了!完全記不起來!那路面呢?路面的兩邊應該有黃色的虛線吧……什麼路面,什麼黃色的虛線,完全沒記憶。
對了!可能我根本沒有把車停在馬路上,所以才記不起有關馬路的情況。想想也是,如果停在馬路上,我也不會走進公園睡覺。因為那樣做等於是拜託拖車把我的車拖走。
所以我應該會把車子停在后街。對!一定是這樣,剛才我是被馬路上的喇叭聲拎著耳朵帶到這裡的,其實我的車停在公園附近才對!一定在后街。我習慣把車停到目所能及的地方,等確認一切都沒問題後,再去休息。那車子就應該停在公園的人口,是我自己走過了頭。
我生怕再次失望,所以儘量放慢了腳步回到剛才的小巷。停在后街的小型汽車就像幼稚園下課後等待大人來接的孩子一樣,乖乖排成一列。但在那整齊的車列中,仍然不見我的愛車。
愛車……熟悉的……愛車……我的車……愛車應該是指自己的車吧?我在碎碎叨叨地說些什麼啊!+愛車當然是自己的車啦!是自家的私車,不是公司的公車!’
鑰匙!鑰匙應該拔出來了!關上引擎,拔出鑰匙……鑰匙!我連忙伸手掏口袋。沒有?!沒有鑰匙?到底是怎么回事?沒有鑰匙的話,就算找到車也沒用呀!
找到車……我一直在找的車究竟是什麼樣的?是什麼車型?
看來今天我是喪鬥神附體了,竟然連自己開什麼樣的車都忘了。
顏色呢……白色的?錯!這又不是競猜遊戲。再說我也不喜歡那種商務車常用的白色。既然不是白的,那就是黑的。不過只有高級車才會是黑的。紅的?藍的?我承認我純粹是在瞎矇……神啊!你怎么可以和我開這種玩笑!
放鬆,放鬆……不能著急,雖然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但我相信這種情況只是暫時的,一定是碰到了某個極為特殊的、偶然的意外,我的腦子才會短路的。只要放輕鬆,一會兒就會恢復正常。越是鑽牛角尖,想不起來的東西越多,這種事不是經常有嗎?!說不定連自己的名字也忘了。
剛想到這裡,我就感到自己全身上下好像被人澆了一盆冷水,連腿都變得像宣紙那樣綿軟無力,接著就像斷線的木偶那樣一屁股跌坐在馬路上。
我真的……連名字也想不起來啦!
這實在是太恐怖了……
我是誰?!這裡是哪裡?!
我開始重新環視四周,儘是一些我沒看見過的建築。我如同等待審判、在城堡前駐足的旅人,面對那些面帶著陌生微笑、從我身邊經過、在未知的街道上漫步的路人,感到茫然和無助。
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的我,仿佛一個被遺棄在陌生星球上的小孩,傻呆呆地蹲坐在人行道上。
這就像一個獅蟻布下的捕食陷阱——之前也一定發生過類似的事——在一個看似毫不起眼的地方駐留,卻因為觸動了幾粒陷阱上的細沙,最終發展到難以收拾的地步。土崩瓦解,陷阱擴大,我這只可憐的小螞蟻深陷其中難以自拔,轉眼就要被瘋狂吞噬。
如果一開始就放寬心,應該不會落到如今這種境地。
換個角度構想,假設我的確把車停在這狹小的巷子裡,但這條小巷我已經來回走過好幾次了,卻根本沒有喚起在這裡停過車的記憶。
算了,還是別再想停車的事了,再想下去我怕自己會瘋的。暫時想點別的,或許會有意外的收穫。反覆思考同一件事情,人會越來越焦躁不安的,到時候腦子轉不過來,恐怕真的要送醫就診了。
我為什麼會在長椅上,公園裡……不,還是先想想我是誰吧。
等等,這也不行,還是先從能想得起來的問題開始想比較好。
我是男人還是女人?我想這很好回答,我是男人,因為我沒穿裙子。
想來想去,目前能夠搞清楚的只有這個問題了。
哈哈!我就像個鬆開發條的玩偶一樣,不由自主地笑了起來。雖然強烈的恐懼感在我的脊背上來回滑動,但笑聲仿佛從身體內部源源不斷地通過嘴湧出。我不停地笑,笑得雙肩顫抖,笑得涕淚橫流。
恐怕這就是“瘋了”的定義。一切就像一場愚蠢無比的鬧劇。 其實記憶這種東西根本靠不住。它不像可樂瓶那樣可以緊緊握在手裡——當我們不需要它的時候,把它放在桌上,可樂瓶也不會消失;想喝的時候只要輕輕鬆鬆地拿過來就是了。但記憶卻不一樣,不小心丟在哪個角落,想要的時候,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了。所謂“記憶永遠存在”這種話只不過是人類自我安慰的鬼話。
應該說我們的生命就是依賴於記憶被動存在的,如果一個人的記憶消失了,那他和從來沒活過有什麼兩樣?他過去的生活,說過的話,都不存在了。但人們卻十分自信地認為記憶就像自己在太陽下的影子一樣,無論發生什麼事,都絕對不會消失的。
我是誰?來這裡做什麼?是去上班,還是下班?我的工作是什麼?今天是幾月幾日?這裡是哪裡?
沒有了記憶,人類就很難解釋自己的存在。和周圍的關係都消失了,連人格也隨之消失了。一個人,就是這個人所屬世界的代表,同時也是這個世界的一分子。只有感覺到世界,才能擁有存在感。我們會指著自己的身體說“我”,也就是這個道理。
……
 見鬼!現在我還有閒心扯這些!
  不管了!就算現實像豬在天上飛那么無稽,但我不記得自己姓甚名誰總是個鐵的事實。天就要黑了,我必須做點什麼才好。就算我是個三無產品,也應該有個出產地——自己的家吧。
試著推理出自己的身份吧。
摸摸口袋,看看有沒有身份證之類的東西。如果有的話,那就簡單了,上面肯定會寫著姓名和住址,那恢復記憶就輕而易舉啦。
好不容易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錢夾。錢夾里除了有幾張票面上有褐色污點的鈔票外,別無他物。連張名片也沒有,另外……
再翻翻上衣的口袋。喲!總算發現點別的東西,拿出來一看,原來是個鑰匙夾。上面掛著一把車鑰匙和一把房門鑰匙。鑰匙君,你現在才跑出來看我的窘樣嗎……
不過它起碼告訴我車就停在附近。但知道了這點又有什麼用?我根本不知道哪一輛車是我的。再厲害的偵探也不能僅憑一把鑰匙夾和一個錢夾就推斷出我的名字吧!這兩樣東西都是皮革製品,上面也沒有姓名首字母的縮寫記號,完完全全的普通貨。何況我對這些東西一點兒印象也沒有,就好像是別人的東西一樣。
還是邊走邊想吧。不過沒走幾步我就開始覺得窩火,從來沒碰到過這么荒唐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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