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網名:淚滴心穿
真實姓名:汪勛洋
84年12月17日瓜熟蒂落
愛好文學和唱歌
個人部落格:http://blog.sina.com.cn/m/wangxunyang(歡迎各位網友來此多給我提意見和建議,有時間必回)
前言
我不知道該如何下筆,更不知道該從哪兒下筆。心裡有很多話想在前面說清楚,也正是因為想說的太多了,才不知道該如何下筆,從哪兒下筆。於是我就想還是想到哪兒就寫到哪兒吧!轉而又一想,我這想到哪兒寫到哪兒應該是什麼體裁呢?別人通常把隨手寫下東西叫做‘散文’,那我這裡寫的應該叫做‘亂文’了吧。既然我把它叫做‘亂文’,就請大家也不要在意我在裡面的一些觀點,不應該叫做‘想法’,不知道這個詞運用的是否正確。畢竟我不是那個什麼家來著。也請大家高抬貴腳,口中留情。我還剛剛20齣頭,不想在這文明年代被人用腳給踩死,被唾沫淹死。不然吉尼斯又要多寫一筆了。
我曾經談過一次戀愛,不浪漫,也不甜蜜,更說不上偉大了。我只知道只要能看到她就特別的開心,每天只要能說說話就特別的高興。我們沒有一起看過日落,沒有一起看過星星,沒有一起逛過街,更沒有一起看過電影,甚至都沒有牽過她的手。雖然我們在很短的時間裡就讓故事走到了結局,但是每次能想以前一起的時光,心中仍是充滿了快樂。我常常跟別人說我們曾經怎么怎么。然而有人告訴我:那跟本就不是愛,你連愛情是什麼都不懂。
我問:那什麼是愛情?
別人說:愛情這東西太複雜了,不過它是以經濟為基礎的。
我說:首先,愛情不是東西;其次,愛情很簡單的,就兩個字;再次,如果她以經濟為基礎,那就是哀情了。
我到現在為止把我那段愛情當我是我的真愛,所以很多時候再網上,我一直都用‘我的真愛回憶’作為我的網名。可是一直讓我迷惑的並不是為什麼我失去了那段愛情,而是到底是我不懂愛,還是別人不懂愛;是我想錯了,還是別人想錯了。難道是真的要‘做’了,才叫‘愛’。
我迷茫在路上…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每天都是奔波於武昌漢口,每天從715的起點坐到終點,然後再從715的起點坐到終點。每次都是坐著上車,坐著下車。當然這也沒什麼奇怪的,在起點上車車上當然是有空坐位的,在終點下車的乘客也是不多的。
大家可能會說:那還不好,總比沒位子坐的人要幸福吧!
非也,非也。
有人可知我途中是怎么樣呢?
那當然是坐著啦,這還用問!
非也,非也。
途中我是站著的。
當然這也不奇怪。而我卻有奇怪。
我曾經在715上碰到這樣的一件事:
我把我的位子讓給了一位老奶奶,她不說謝謝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為什麼她下車時,不叫站在她旁邊的我坐那位子,而是去拉另外一名青年男子坐下。
我試探性的問那個男子是否認識叫他坐下那位奶奶,他給了我一個詫異的回答:不認識!
我無語。
還記得有一次,車上的人很多。有位婦女買了很多東西。由於她跟本拿不了那么多東西,站在她旁邊的我順手便幫她了一些,以免被車上的人不小心踩著。當然我是竭盡我的能力保護著她的東西,甚至有些讓自己在人群中失去平衡。然而在她下車之前,卻清點了一下給我拿的東西,還說了一句:還好,沒有少!當然謝謝兩個字她是一定沒有說的。
我有點呆了。
很多時候,我甚至把自己的位子讓給中年人坐,我認為我是年輕人多站下沒事。可是有的時候我剛要起身,那中年男子就開始把我往旁邊推,然後閃電式的坐到了位子上。留下站在他旁邊的我。
過了幾個站以後,他發現我並沒有下車,就說道:原來你不下車啊!
我笑了笑。
難道說聲謝謝真的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嗎?當然我也並不是為了那句謝謝,要了那句謝謝我還是得每天掏錢到小飯館裡吃白飯。
我迷茫在路上…
我相信很多人都在公汽站碰到這樣的事情:
一個衣衫襤褸、蓬頭跣足的人,手裡拿著一個破了的碗。碗裡面裝著幾枚硬幣。他會在你注意的時候走到你面前,然後說:行行好吧!
雖然我覺得我不是很幸運,但是要是和他們比,那就算不上什麼了。於是每次我都會仍幾個硬幣。
然而有一次,我發現有三四個衣衫襤褸、蓬頭跣足的人,居然坐在里公汽站不遠的地方,平分他們的果實。我敢說他們手上拿著的一元的紙幣絕對比我錢包里的總數還要多。我真不敢相信眼前。你們為什麼不選擇在一個偏僻人少的地方分享你們的果實,而是偏偏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呢。你們為什麼不留給我一絲的遐想呢。
從此以後,我真不知道碰到一個衣衫襤褸、蓬頭跣足的人該怎么辦。到底是要把我手上準備坐公汽的硬幣放進他的破碗,還是把它放進公汽的投幣箱里。
我迷茫在路上…
太多了,太多了。
連日的大雨初歇,我一個人在小河的岸邊散步。想自己所想,聞自己所聞。
滔滔的河水翻騰著,不斷地向遠方奔去,想留住什麼,卻帶走了什麼。我望著昏黃地河水,有一種說不出的感慨。突然發現,河水中有一隻瓶子正隨著河水飄蕩,一會東,一會西,一會被水衝著在原地打轉,一會又順著河水向遠方飄去,不能自己。
我發現原來自己也跟那浮瓶一樣,飄飄蕩蕩隨著人海,隨遇而安,隨波逐流,迷失自己,失去方向。整天忙的不可開交,卻又碌碌無為;整天想著算計別人,卻讓自己吃了苦果;整天疑神疑鬼,卻讓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我不知道到底是這世界多了什麼,還是我少了什麼。當我看到那個浮瓶被河水沖向了岸邊,最後在砰的一聲中結束了它的旅行,我突然有種心痛的感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應該心痛,也不知道到底是我應該為浮瓶心痛,還是浮瓶該為我心痛。於是我便寫下了接下來的亂文,以紀念那隻被堤石擊破的瓶子。
我不想去改變別人什麼。當然我也改變不了別人什麼,就像別人也改變不了我什麼一樣。我只是想把我想的用文字寫在紙上。於是我就這么做了。然而我的故事的開頭就讓我有點為難。我寫了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被我仍進了垃圾桶。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我根本就沒這個能力。我也不知道是什麼讓我一步又一步的走下去,直到今天你們能看到我寫的文字。我嘆了一口氣。
在大家看我接下來的文字的時候,我必須首先聲明一點:下面的故事是虛構的,叉叉們不要說我寫的不符合史實,要跟我打官司。因為我發現現在人民的法律意識比以前強多了,一些電影、電視劇和書籍的情節會因為不符合史實而引來官司。我不知道這種強的法律意識是一種好事還是壞事。我也沒有必要去研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