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研究:以股東和經營管理者為重心》內容簡介:現代公司歷史演進的奧秘何在?其未來發展趨勢如何?《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研究》作者何堯德追根溯源,並從國際比較的視角進行研究,認為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徵、本質及其與合夥、法人之間的關係、公司治理的基本國際經驗等基礎理論需要重構,《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研究》揭示了現代公司的基礎與核心問題:即公司股東和經營管理者的法律地位、權利或權力、義務與責任配置原理,此乃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構建與完善的關鍵所在,並對如何完善我國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公司中股東與經營管理者的民事責任制度提出了具體建議:拋棄法人人格否認理論,儘快完善股東直索責任規則,徹底變革監事會與董事會之間平行的法律關係為具有任免權或垂直型的法律關係,進一步完善經營判斷規則、公平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編輯推薦
《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研究:以股東和經營管理者為重心》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媒體推薦
作者通過對現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基礎理論重新進行審視,對我國公司法律制度進行深刻反思,提出尖銳的批判和頗具前瞻性和建設性的改革意見。本書聚焦於股東與經營管理者作為現代公司不可缺少的重要主體的基礎和核心地位及其權力責任配置原理,綜合運用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等分析方法,對現代公司歷史演進的奧秘和公司的獨立人格、公司治理與公司股東、經營管理者的民事責任之間的本質聯繫進行研究,開創出一條新的研究路徑與方向,探究其具有本質性與規律性的基本原理或共同規則。雖然本書的許多觀點由於作者探索的勇氣與創新,一時難以為人們完全接受,甚至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和細化,但作者認為公司股東和經營管理者的法律地位、權利或權力、義務與責任配置原理,此乃現代公司民事責任制度構建與完善的關鍵所在,並對如何完善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機制、公司中股東與經營管理者的民事責任制度提出了具體建議,為我
們認識和研究現代公司法律制度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
——龍翼飛
作者簡介
何堯德,1968年生,四川南江人,北京友邦律師事務所律師。1987年至1991年就讀於西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至2010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律碩士、民商法學博士學位。擔任過46億元五棵松奧運籃球館BOT項目國際投標檔案、鐵道部2005年50億元債券發行與上市、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與大連證券、成電正元及蘭州商業銀行之間上億元債務擔保糾紛、溫州華育與中國華育及教育部巨額債務糾紛案勝訴方的主辦律師,曾成功為包括死刑犯王景申等人進行過8次無罪辯護。在《中國法學》(英文版)、《法學雜誌》、《浙江社會科學》、《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法律適用》、《管理學家》等刊物發表論文多篇。目錄
導論第一節研究背景和意義
第二節研究目標和思路
第三節研究現狀與評析
第四節研究方法
第五節本書的框架與創新
第一章現代公司的起源和歷史演進
第一節現代公司起源於法人制度與合夥制度的巨大發展
第二節現代公司直接來源於特許合股公司的歷史演變
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是現代公司制度的標誌
第四節美國現代公司歷史演進的例證分析
第五節有限責任公司是現代公司的重要形式
第二章現代公司的概念、特徵和本質
第一節公司的語源和概念
第二節現代公司的概念
第三節現代公司的特徵
一、現代公司的法人性
二、現代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
三、規範化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機制:分權制衡與集中管理
四、現代公司股權的可轉讓性
五、現代公司的營利性
第四節現代公司的本質
一、企業的契約性質
二、公司法的主導價值取向和功能
三、現代公司的契約或契約本質
四、關於現代公司本質的主要學說及其評析
第三章現代公司股東的民事責任
第一節關於股東有限責任的再認識
第二節股東有限責任與公司法人獨立責任的關係
一、公司法人責任的獨立並非公司法人人格的必然產物
二、公司法人責任的獨立淵源於股東有限責任的形成與支撐
第三節股東身份的認定是確定現代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前提與基礎
一、向公司出資或承諾出資是取得股東資格的實質條件
二、公司對股東身份的確認是取得股東資格的效力要件
三、公司登記機關對股東的登記或變更登記是認定股東資格的對抗要件
四、關於股東身份認定的各種標準和證據相互衝突時的解決思路
第四節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民事責任是現代公司股東民事責任的基本形態
一、及時足額出資義務是股東最基本的義務
二、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民事責任規則
第五節公司設立中發起人(股東)因公司成立或不成立的民事責任規則
一、設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質
二、設立中公司發起人特殊的地位與義務
三、發起人(股東)因公司成立或不成立特定的民事責任規則
第六節股東有限責任的例外適用:直索責任
一、股東有限責任的例外適用:直索責任的概念辨析
二、直索責任的前提和適用範圍
三、直索責任的構成要件
四、直索責任的本質
五、直索責任的程式和證據規則
第四章現代公司經營管理者的民事責任
第一節經營管理者的法律地位與現代公司治理
一、現代公司的獨立人格的本質要求:公司治理
二、現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與模式
三、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缺陷中最關鍵的癥結:監事會錯位
四、我國公司治理結構變革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現代公司經營管理者的基本權力、義務及其任職條件
一、現代公司經營管理者的基本權力
二、現代公司經營管理者的基本義務
三、現代公司經營管理者的任職條件
第三節現代公司法人獨立責任的一般原則
一、公司法人對其機關成員的經營管理活動承擔代表責任
二、公司法人對其所有工作人員的職務侵權行為承擔代理責任
第四節經營管理者違反注意義務的責任判斷規則
一、注意義務的一般標準
二、經營判斷規則
第五節經營管理者違反忠實義務向違反公平交易義務演變和發展的責任判斷規則
一、自我交易
二、關聯交易
三、共同董事
四、管理報酬
五、公司機會
六、同業競爭
第六節經營管理者違反信息報告或披露義務的責任判斷規則
一、公司信息報告的法律邊界:公司商業秘密保護
二、公司信息報告的直接責任主體:經營管理者和控股股東
三、經營管理者的公司信息報告義務與公司治理
四、經營管理者的一般信息報告義務的責任判斷規則
五、經營管理者在公眾公司中違反特定的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任判斷規則
第七節財政困難期間公司董事等經營管理者違反特定義務的責任判斷規則
第八節因控股股東濫用其控制地位所產生的經營管理者的連帶責任
第九節經營管理者違反其他法律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的責任判斷規則
第十節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十一節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的主要責任形式
一、經營管理者的六種責任形式
二、經營管理者損害賠償責任在特定情況下之限制
第十二節完善我國公司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及其賠償責任之限制的基本思路
一、我國公司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及其賠償責任之限制的立法缺陷
二、完善我國公司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及其賠償責任之限制的主要建議
第五章結語:建議與展望
第一節筆者基本觀點小結
一、現代公司在兩大法系中歷史演進的奧秘
二、現代公司的歷史演進對合夥、法人的傳統概念所帶來的巨大衝擊
三、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徵
四、現代公司的本質
五、現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國際經驗
六、現代公司中股東和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的獨特性
七、現代公司中股東和經營管理者民事責任的基本價值、理念和功能
第二節變革和完善我國公司制度的主要建議
一、拋棄法人人格否認理論,完善股東直索責任規則
二、重新界定或修正合夥、法人的概念及其與公司三者之間的關係
三、儘快完善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四、積極借鑑國際經驗,儘快完善我國公司經營管理者的民事責任規則
第三節現代公司未來發展的展望
一、現代公司將繼續對人類經濟、政治、社會生活以及思想信念產生重大影響
二、公司法人的社會責任將不斷強化
三、公司法律制度變革的差異性與趨同性並存
四、公司法律制度的變革和完善對國家經濟績效的作用將更加突出
參考文獻
後記
商法叢書系列(三)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