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湘報》,湖南近代新聞史上第一份日報。由湖南近代資產階級創辦於維新運動高漲之際,是湖南戊戌變法運動中一份極具影響力的日報。《湘報》以“開風氣,拓風聞”為主旨[1],宣傳“愛國之理”、“救亡之法”,倡導變法改制,介紹西方資產階級政治改革的歷史和社會學說,與封建頑固勢力展開針鋒相對的鬥爭,在中國近代新聞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發展歷史
歷史背景
中日甲午戰爭以後,清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接踵而來的是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狂潮,全中國為之震動。19世紀末,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初步發展,從封建士大夫中分化的一批資產階級維新派知識分子,要求打破封建專制制度的束縛,實行變法維新。以康有為、梁啓超為首的變法維新運動,逐漸成為當時的政治主流,也使湖南成為最富朝氣的一省。
譚嗣同、唐才常是湖南維新志士的傑出代表,也是湖南最早的新聞工作者。當時湖南巡撫陳寶箴,前後兩任學政江標、徐仁鑄、按察使黃遵憲,都是維新派。梁啓超也於1897年冬應聘來湖南主講時務學堂,可謂群謀大集諸豪傑於湖南[2]。
辦報的“搖籃”
湖南維新運動的思想澤源地,一個是時務學堂,一個是“南學會”。[3]
1897年上半年,唐才常等人倡議舉辦時務學堂,譚嗣同表示關心和讚賞,並大力促其實現。陳寶箴委派熊希齡為時務學堂“提調”(即校長),聘請梁啓超為中文總教習,李維格為西文總教習。時務學堂創辦的時間雖然只有一年,但在湖南維新運動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培養了一批變法人才如蔡鍔,林圭等,很多人後來轉向了民主革命。
“南學會”是1898年2月由譚嗣同等人倡議在長沙成立。陳寶箴以巡撫的名義選派本地士紳十人為總會長,再由這十人吸收會員。譚嗣同是兩者皆兼的學會負責人之一。學術會友每周有一次講學論政活動。這些人講學的主題,多圍繞維新變法、救亡圖存為中心。
譚嗣同和唐才常作為南學會的中堅分子,深深懂得宣傳和輿論的重要作用,要推動維新變法運動的發展,必須先有自己的言論陣地。南學會的成員和積極參與者,就是《湘報》的創辦人。因此,《湘報》的創刊和它所發表的言論,都與南學會的活動密不可分。
籌辦與創刊
1896年,熊希齡以在籍庶吉士身份回到湖南,全力投入到維新運動中。1897年春,熊希齡決定創辦一份日報《湘報》,由於譚嗣同身在南京,唐才常又擔任《湘學報》主筆難以分身,遂由熊希齡主導《湘報》的創辦。由於《湘報》是日報,需要採用新式機器才能保證其順利出刊。1897年4月,熊希齡親赴上海訂購機器和鉛字,並通過《時務報》汪康年為之代購。1897年11月下旬,機器運至長沙。
熊希齡、蔣德鈞、譚嗣同、唐才常等八人組成董事會,每位成員集資一份,並向董事會以外的人發起捐助。同時,湖南省府批准每月提撥二百兩,等報館開辦後再停發。
長沙小東街劉文恪舊宅是《湘報》館的地址,熊希齡在此建立起一整套完備的辦事機構。1898年1月,熊希齡主持訂立了湘報館章程以保證《湘報》的順利開辦和日後管理。
1898年3月7日,第1號《湘報》正式刊行,報紙為單面印刷四開大小的兩張,對摺可裝訂成冊。計畫日出一號,星期日休刊[4]。
維新運動與《湘報》
《湘報》在湖南維新運動中,成為維新派宣傳資本主義新文化和批判封建舊文化的重要陣地,成為人們傳遞信息、溝通思想的重要工具。其中影響最大的當屬反映民族危亡、宣傳變法、推行新政的言論。這些言論涉及並反覆強調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風氣方面的革舊布新及資產階級平等自由思想對於拯救中國的重大意義,為配合社會變革的需要,發出了振聾發聵的吶喊聲。梁啓超稱讚《湘報》為戊戌時期日報的“巨擘”,方漢奇稱它為“華中地區重要的輿論陣地”[5]。。
《湘報》在維新變法運動的高潮中,著論激烈,涉議又極廣泛,“南學會”的一些專題講稿,大都在湘報刊登。譚嗣同在《湘報後序》中一再提到湖南為維新變法之首,歌頌了湖南新政的建樹和成績。對湘報的發刊抱有殷切的希望:“吾見湘報之出,敢以為湘民慶,曰諸君復何憂乎!國有口矣。”這些言論,既體現了維新派的政治目的,也體現了他們的新聞觀點。
由唐才常主編的初期《湘報》發表了不少宣傳維新變法的言論,對清朝的封建專制統治進行了相當猛烈的抨擊,使那些孔孟衛道士和頑固反動士紳惶惶不安,極力反對。頑固派首領王先謙、葉德輝等糾集一班劣紳,對梁啓超、譚嗣同、唐才常等人大肆攻擊。他們甚至糾集流氓打手,群集“南學會”哄鬧,到湘報館毆打主筆,搗毀報館。在頑固派猖狂進攻的面前,不但湘報難於支撐,維新派也遇到很大的阻力。有一些人建議將湘報改名為湘會報,不再登載議論。在嚴重局勢面前,讀譚嗣同與唐才常用“橫目相仇”來對付頑固派的猖狂進攻,毫不妥協。譚嗣同與唐才常常寫信向友人表示,他視地球如掌上之物,置生死於度外,“復何不敢勇不敢說之有?”“今日中國,能鬧到新舊兩黨流血遍地,方有復興之望。”常以“殺身滅族”互相勉勵,決不因受挫折而畏縮。由於譚、唐的堅定不拔,湖南的維新運動得以繼續開展,湘報也繼續刊行。
《湘報》所刊“論說”和南學會的“講義”,大多是宣傳維新變法的理論和學說。“論說”欄最為維新派所看重。撰寫論文的主要有譚嗣同、唐才常、梁啓超、樊維、戴德誠、畢永年、皮嘉佑等人,其中以譚嗣同和唐才常所撰文章為最多。
譚嗣同和唐才常不但是維新派的左翼激進代表,也是卓具遠見的政論家。譚嗣同在湘報刊出的論著(包括講稿)總計25篇,內容有政治、經濟、法律、教育各個方面。唐才常在主編《湘報》和《湘學報》的這段時間內,總計發表了近40篇論文,積極宣傳維新變法,形成了系統的維新變法思想體系,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法律、外交等各個方面[6]。
《湘報》與日益高漲的湖南維新運動相激盪,在湖南政治、文化、民風、民俗等方面所起的導向作用非常明顯,有效地達到了開通風氣、倡導民權、輔助新政的目的,是湖南維新派的言論陣地,是宣傳維新變法、提倡向西方學習的前哨。
阻礙
《湘報》既然是主張變法的旗幟,必然遭到頑固派的攻擊和摧殘,這些攻擊來自兩個方面:在湖南本地是以王先謙、葉德輝為代表的守舊勢力。在上面是湖廣總督張之洞和北京的湘籍京官徐樹銘等。
湘報創刊不久便遭到王先謙、葉德輝的詆毀,他們串通京官徐樹銘、黃均隆“據情揭參”。張之洞看到湘報的文字已日趨激進,脫出自己的控制,也不禁怒火中生,致電陳寶箴和黃遵憲曰“亟宜諭導阻止,設法更正”。陳寶箴接到此電,只好立即採取措施壓制《湘報》的激進言論,藉以打擊維新派在思想輿論方面的主導權。
由於內有頑固派的肆意攻擊,外有張之洞之類朝廷命官的嚴厲壓制,《湘報》的激進言論已經不可能再維持下去。《湘報》第66號以後就不再見譚、唐二人的文章,報紙日益為陳寶箴等地方官吏所控制。迫於壓力,1898年7月19日,《湘報》以館址搬遷、酌議章程為由暫時停刊。8月2日復刊,報館改組,改為商辦,不再由熊希齡主持,唐才常亦早就辭去主筆之職,由此維新人士徹底失去了輿論陣地。
停刊
1898年10月15日,《湘報》第177號刊發“本館告白”曰:上諭令各省督察飭各報館一律停辦,本館遵奉[7]。至此《湘報》停刊,共出177號。
新湘報
2004年3月,湖南青年記者協會創辦《新湘報》,源於1898年創辦的《湘報》。《新湘報》以獨家報導、輿論監督為特色,以“速度、深度、獨家、獨立”為辦報宗旨。
《新湘報》現有工作人員70餘位,編輯10餘名,包括南方周末、重慶晨報、新京報、南方都市報、中央電視台、中國新聞周刊等70多家國內知名媒體深度調查記者和評論家均為新湘報撰稿。新湘報開設獨家報導、滾動新聞中心、新聞拍客、圖片中心、湖南新聞、深度報導、國際鋒線、國內風雲、今日銳評、新聞漫畫、線上投訴、傳媒職場等10個頻道,每天發布有效投訴30餘條,網站日稿件更新量達到300餘條。在堅持深度調查的基礎上,新湘報衍生了諸如新今報、中國鋼鐵市場周刊、海峽周刊等多個子品牌。
自2004年創辦以來,新湘報的獨家報導有時政、社會、經濟類3000多篇深度報導,其中近2000篇獨家報導被國內主流入口網站轉載,並被中央電視台和國內主流都市報引用。2008年的報導推動國務院修改拆遷條例。目前,新湘報體系已經形成以新湘報為龍頭,新今報、中國鋼鐵市場周刊、海峽周刊為特色的媒體體系,形成深度報導、新聞時評、經濟報導、民生新聞、視頻直播五大新媒體架構。
辦報宗旨
《湘報》以“開風氣,拓見聞”為辦報宗旨。1898年1月,熊希齡主持制訂了《湘報館章程》,規定《湘報》的辦刊宗旨是:“轉移開風氣,拓見聞為主。”[8]鑒於津、滬各報多譯西事以求知彼,《湘報》則“首重知己。”知己重在紀實摘要。故凡京師各衙門及省內外官方文書,除機密外,一律照登。民間一些廣告之類,若與辦刊宗旨無關者,均收取一定數目的廣告費用,以濟開支;若有利於開風氣,拓見聞者,一概免費刊載。
報館積極擴大發行範圍。採取壓低報紙訂價的辦法,僅收工本紙張費,每張零售5文,每月收費130文,儘可能使士農工商各層人士都能訂報。可見報紙完全不以盈利為目的。組織者們是想藉助這樣一份時效性較強的日報,向上至政府大員,下至紳商士民的社會各階層宣傳變法維新的理論和舉措,緊緊圍繞變法維新和救亡圖存進行宣傳報導,以開啟民智,儘可能地擴大維新運動的民眾基礎。
內容形式
《湘報館章程》中規定了論說奏疏、電旨、公犢、本省新政、各省新政、各國時事、雜事、商務8個欄目。
《湘報》言論的表現形式較為豐富,不但有由傳統的論文形式演進而來的論說,還登載了講義、書札等文章。儘管有些不是傳統的論證形式,但也體現了維新變法思想。除了“論”“說”“議”“敘”“書……後”等論文形式外,值得一提的是“問答”“附識”和讀者來信三種形式。
《湘報》中的問答,主要體現在“南學會問答”(91號始改為“學會彙纂”)這個專門欄目上。南學會問答是發生在南學會講堂中的事情,聽眾既有南學會會友,又有時務學堂學生,還有其他社會知識分子。南學會問答以一問一答的形式刊登在《湘報》上,一方面,可見《湘報》與南學會、時務學堂的緊密結合程度;另一方面,南學會問答作為《湘報》言論的一部分,體現了士人互相探討時局的社會風氣,對於引導社會輿論,啟迪民智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南學會問答內容廣泛,涉及救亡圖存的方方面面,意在互通有無、釋疑解惑。它在有意無意中體現了現代言論自由的真諦,即沒有標準的答案、沒有絕對的對與錯,通常是觀點的交流和引導。“附識”,即附記,在新聞或文章後面,依託於所述內容進行評說、引發思考的“小言論”。類似於今天報刊常見的“編後”。《湘報》中的附識,大多數落款為“本館附識”,也有落款為“某人附識”的情況。此類依託新聞事實的附識言簡意賅、情真意切,更具針對性和傾向性。與附識相似的另一表現形式,即附加在文章之前的按語。
此外,《湘報》上還有兩篇讀者來信,分別是36號的“照錄來函”(大意為善化、湘鄉、湘潭、瀏陽士紳請求誅殺那些驅逐來湘遊歷洋人的鄉民)和97號的刊登在《靖州算學學堂章程二十條》後的“附錄來函”(作者為靖州太守潘筱農,他在信中向中丞匯報算學堂的開設情況,同時表示將不惜重金聘請主講先生、購置書籍儀器等)。兩封來信後都附有“本館附識”,從中可以看出,來信是因為符合《湘報》的宣傳思想,才被刊登。僅憑這兩篇讀者來信,還不能說明《湘報》已經意識到報刊可以為大眾提供表達意見的渠道。
湘報與湘學報
《湘學報》創刊於1897年4月22日(光緒二十三年農曆三月二十一日),起初名《湘學新報》,二十期起改名《湘學報》,用長沙校經書院名義發行。每10日出版一次,木板印刷,每期約30頁,將近兩萬字。它由學政江標擔任督辦,由唐才常、陳為錨主編。《湘學報》實際上是一份以介紹“新學”、鼓吹變法為宗旨的綜合性的理論刊物,新聞只是附帶的內容,當時報刊不分,在沒有日報以前,還是起了報紙的作用。它的內容固定為六欄:史學、掌故(後改名時務)、輿地、算學、商學、交涉,每一欄都有專人負責撰述,系統地“講求中西有用諸學”和維新派的政治主張,每篇都先有概述,後列問答,大部分是問答體。此外也選刊一些有關變法的奏疏、文贖、章程、訊息,並轉載其他維新派報刊的重要文章。
1897年冬,譚嗣同自南京回到湖南。這時,湖南風氣雖已大變,卻還缺少一個能夠團結和領導全省維新志士的政治團體,於是南學會應運而生。同時,譚、唐等鑒於《湘學報》刊期較長,文字過於艱深,不能滿足日益高漲的維新運動的需重,決定再創辦一份比較通俗的日報,這就是《湘報》。
《湘報》與時務學堂、南學會的結合,較之《湘學報》與校經書院、校經學會的結合,大大地前進了一步。《湘報》的內容和編排,也較《湘學報》有顯著的進步,它已粗具現代報紙的規模。《湘學報》注重學理之研究。《湘報》則注重政論和新聞。除論說以外,還刊載奏疏、電旨、公犢、本省和各省新政、各國時事、雜事、商務以及答讀者問。
兩報關於變法的宣傳,各有其側重點,《湘學報》著重於論學,《湘報》著重於論政。雖然《湘學報》和《湘報》最後都被反動派扼殺,但是它們已在湖南播下了新思想的火種。
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館中聘請的辦事人員的姓名均公開刊載在報紙上,以加強管理和監督。除各辦事機構的主要辦事人員,報館還廣求博學通達者為報友。報友相當於後來的特約撰述。無論官紳士商,凡捐款資助報館者,將姓氏、爵里刊登報中。捐100元以上者,可以隨時到館查詢各項事務,並邀請參加館內重大事物的決定。
賬務管理
收支處按月清結賬目,每六個月將賬目公布,並隨報刊出。到年終結算,若除了各項開銷外,還有盈利,則六成提存,以四成作為各辦事人員的花紅,按出勤率和工作態度分發。對報友則按日送報,不取報資,年終根據所寄文稿的多少,在年終剩餘中抽取兩成作為花紅,以作酬勞。
工作流程
編輯處每日採訪新聞應於下午六點截止,晚上八點開印,而下午六點鐘後的採訪內容應歸於次日排印。新聞應有備用稿,撰述發稿時套用二十五字紅格,以便核算字數,稿上還應編列字號,以免錯亂。初稿交付抄寫,每抄一頁就自行校對一次。清樣出來後就送校對處校對。初校後,發排字處排印好樣張,再過細校對,如有錯誤就用紅筆標出,復交排字處更正,確定無誤後,再連同原稿送交主筆詳閱之後才能付印。
作息時間和工作紀律
要求排字工人聽管理人的指導,每日早上八點吃早餐,九點開始工作,下午一點吃午餐,兩點工作,晚上七點吃晚餐,八點工作到十一點。印字工人聽從管理人的指導,每晚八點開印,到十點鐘應印5000張,十二點吃一次夜宵。凡館中工作人員,不得時常會客,不能無故出門、曠工,如確有要事需要外出,應於上午抽空前往,中午一點前必須回館。晚上加班,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四次。館中如有人怠玩誤工、損失機件、在外嬉遊者,當即辭退。
人員機構
董事
蔣德鈞(字少穆,湘鄉縣人)
王銘忠(字莘田,江夏縣人)
梁啓超(字卓如,新會縣人)
李維格(字嶧琴,吳縣人)
譚嗣同(字復生,瀏陽縣人)
鄒代鈞(字沅帆,新化縣人)
唐才常(字輔丞,瀏陽縣人)
熊希齡(字秉三,鳳凰縣人)
撰述
戴德誠(字宣翹,武陵縣人)
梁啓超
樊錐(字春徐,邵陽縣人)
何來保(字鐵笛,武陵縣人)
譚嗣同
唐才常
西文翻譯
總理兼總校
收支
蔣紹會(字克庵,鳳凰縣人)
管報
劉祝三(字耀堂,溫縣人)
排字教習
史嘉濟(字稷臣,浙江人)
印機教習
楊錦秀(上海縣人)
相關信息
譚嗣同、唐才常等創辦於湖南長沙,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7日發刊。日報。設論說、奏疏、電旨、公牘、本省新政、各省新政、各國時事、雜事、商務等欄目。梁啓超、譚嗣同、唐才常、樊錐等為撰述。宣傳“愛國之理”、“救亡之法”,倡導變法維新,尤注意介紹西方資產階級政治改革的歷史和社會學說,對封建頑固勢力展開針鋒相對的鬥爭。戊戌政變後被迫停刊。至1898年10月15日共刊出1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