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

《洞穴奇案》

本書既是法哲學專業領域寓言式的經典文獻,又是大學跨學科通識教育的理想讀本。本書適合的讀者是那些不熱衷於給觀點貼標籤或獵尋虛幻、對嚴肅而有意義的論證充滿興趣的人。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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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洞穴奇案

作者:(美)薩伯 著,陳福勇,張世泰 譯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09-6-1
版次:1頁數:171字數:130000印刷時間:2009-6-1開本:大32開紙張:膠版紙印次:1ISBN:9787108031518包裝:平裝

內容簡介

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籤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籤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籤,並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抗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後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寨子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他們真的有罪嗎,請看十四位法官判決書。這些判決書,實際上反映了20世紀各個流派的法哲學思想,有如一桌法哲學盛宴,讓讀者得以品味素彩動人的深邃思辨。培養適應法洽社會的法學素質。本書既是法哲學專業領域寓言式的經典文獻,又是大學跨學科通識教育的理想讀本。本書適合的讀者是那些不熱衷於給觀點貼標籤或獵尋虛幻、對嚴肅而有意義的論證充滿興趣的人。

作者簡介

薩伯(PeterSuber,1951-),影響甚廣的“開放近用運動”(OpenAccessMovement,提倡在科研文獻發表的同時,將電子文本在網上公布以便讀者免費取閱)的發起人。1973年畢業於美國葉爾漢姆學院,1978年獲西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長期擔任葉爾漢姆學院哲學教授,也講授法律、計算機等其他課程。薩伯從事很多領域的社會活動,兼任SPARC(“學者出版與學術資源聯盟”)高級研究員和耶魯大學法學院信息社會項目訪問學者等多項職務,還是兩家網站(openaccessnews和openaccessIetters)的部落格作者。1991年出版專著《自我修正的悖論》(TheParadoxofserf—Amendment)。

目錄

推薦(一)期待第十五個觀點
推薦(二)一生必讀的著作
導讀(一)擺脫掩耳盜鈴的法律形式主義
導讀(二)思想的能力與司法技藝
序言 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
導言 奇案背後的法理思考
第一部分 4300年:五位法官,五個觀點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
觀點二 探究立法精神——福斯特法官陳詞
觀點三 法律與道德的兩難——唐丁法官陳詞
觀點四 維持法治傳統——基恩法官陳詞
觀點五 以常識來判斷——漢迪法官陳詞
最後判決
後記
第二部分4350年:九位法官,九個延伸觀點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觀點一尊重法律條文——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法典的規定眾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剝奪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須被判處死刑。”儘管同情心會促使我們體諒這些人當時所處的悲慘境地,但法律條文不允許有任何例外。案情回溯:洞穴探險謀殺案四名被告都是洞穴探險協會的成員,該協會由一些洞穴探險業餘愛好者組織。紀元4299年5月上旬,他們連同當時也是該協會會員的威特莫爾(RogerWhetmore),進入一個位於聯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當他們深入洞裡時,發生山崩。巨大的岩石滑落,擋住了他們所知的唯一洞口。他們發現受困,就在洞口附近坐下來,等待營救人員救他們重見天日。由於五名探險者沒有按時回家,其家屬通知了協會的秘書,而探險者在協會總部也留下了他們打算去探險的洞穴的位置,於是,一支營救隊伍火速趕往出事地點。
營救難度之高遠遠超出預計,需要不斷增加營救人員和機器。然而洞穴地處偏遠,運送營救人員和機器的難度極大。工人、工程師、地質學家和其他專家搭建了一個大型臨時營地。因為山崩仍不斷發生,移開洞口堆積岩石的工作好幾次中斷,其中一次山崩更奪走了十名營救人員的生命。在營救過程中,洞穴探險協會自有資金很快用完,接著八十萬弗里拉(紐卡斯國貨幣)的公眾捐助和法定撥款投入營救工作,這筆錢在受困者獲救前也花得精光。在探險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營救終於成功。

書摘與插圖

《洞穴奇案》《洞穴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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