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產瑣言》

《恆產瑣言》

中國清代的一部關於中國清代的一部關於封建地主家庭經濟學的專書,書中提出了一系列家庭理財之道、理財之理和理財之策,比較突出地反映了封建社會晚期家庭理財術的特點。《恆產瑣言》是張英在親身切實體驗的基礎上,訓誡子孫變賣田產的文章。其他的家訓中,關於土地也大都是從知足安分的見地出發,內容多為良田勿貪,買賣土地須公正等。可以說,土地作為恆產的有利性在此是不言自明的前提。但是張英《恆產瑣言》的最關鍵的主張卻在於,土地投資看起來利潤少,但最終是有利的這一點。其背景,是由於土地投資的利潤微薄,田主陸續變賣田產的風氣。

《恆產瑣言》

 

正文

中國清代的一部關於封建地主家庭經濟學的專書。張英(1637~1708)著。張英,字敦復,安徽桐城人。康熙時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著有《 篤素堂文集》。《恆產瑣言》是文集中的一種。
全書共十六節。第一節講:夏、商、周三代以後,土地久已成了私人的恆產,因此,有田者必“思所以保之”。“保恆產”是作者寫此書的目的。
第二節引用《孟子·滕文公上》中“有恆產者有恆心”的論點作為理論依據。 孟軻和張英說的“恆產”雖都是指封建地產,但他們的“ 恆產論”卻大不相同。孟軻的恆產論是要求封建國家“制民之產”,以確立和鞏固新產生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主義生產方式;張英的恆產論卻是以保持和擴大地主私人的地產為目的。他把孟軻的“制民之產”的恆產論換成了地主如何“保己之產”的恆產論。
第三、四、五、七、八、九等節,均論述封建地產是最好的財產。它宣揚地產最耐久,不象其他財產易磨損,易受水、火、戰亂破壞,易被搶劫偷盜;占有土地最少風險,獲利最可靠,不象經營工商業容易 虧累。它還提出“取財於人不若取財於天地”的論點,認為商業、高利貸收入都是“取財於人”,容易招人怨恨;占有土地收取 地租卻是“取財於天地”,即使“多方以取”,也不會有“ 罔利之咎”。

《恆產瑣言》 《恆產瑣言》
第六、十、十一至十五各節,都是談怎樣防止“鬻(出賣)產”,並如何擴大地產的問題。作者認為地主家庭喪失恆產主要是由於子弟揮霍無度,造成欠債而出賣,因而提出了種種“防鬻產”的主張:①嚴格控制生活開支,防止入不敷出和借債;②在因欠債而必須賣產時應儘先賣其他財物,而不可賣土地;③使地主子弟親身參加收租、放債等活動,以養成他們重視地產、關心家業的心理。作者特彆強調善於“保恆產”的地主要懂得利用大災之年。這時地價很低,如趁機買地,“於此時收買賤產”最容易發家致富。反之,如此時因欠債而賣地,則容易造成破產,於地主最為不利。
作者還認為:“保恆產”除了防鬻產外,還要從積極方面“盡地力”,而盡地力一在“興水利”,一在“擇莊佃”。在本書中,作者對“興水利”並未提出具體主張,而對“擇莊佃”則大加發揮。他主張選擇佃戶要以勞動力強、生產資料比較齊全、愚昧所使喚和肯於忍受苛重剝削而不反抗為標準。
在第十六節,作者以自己年輕時賣產的教訓和“五十年來”對眾多的地主家庭興衰變化的見聞,說明“保恆產”的重要,進一步歸結出自己寫《恆產瑣言》的目的。
《恆產瑣言》一書,典型地表現了中國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地主經濟的特點,表現了封建社會晚期土地兼併的劇烈和地主階級寄生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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