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11年12月3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第23號國家標準公告,批准發布了625項國家標準。《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也在其列。
這次發布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包括三部分內容,分別是GB/T27917.1-2011《快遞服務第1部分:基本術語》,GB/T27917.2-2011《快遞服務第2部分:組織要求》和GB/T27917.3-2011《快遞服務第3部分:服務環節》。各部分既相對獨立,又緊密聯繫,共同構成了《快遞服務》標準的全部內容。
內容
與現行的郵政行業標準YZ/T0128-2007《快遞服務》相比,2012年發布的國家標準在內容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和提升。首先,《快遞服務第1部分:基本術語》從基本概念、業務種類、服務要素、服務環節、服務質量五個方面,全面系統地梳理了快遞服務所涉及的基本辭彙,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快遞服務術語概念體系。
其次,《快遞服務第2部分:組織要求》根據不同經營範圍,細化了不同快遞服務組織的最低從業人數要求,新增了加盟企業管理和國際業務代理相關規定,並分別從快件安全、人員安全、代收貨款安全、突發事件四個方面對快遞服務組織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此外,還專門增加了對國際快遞服務時限的相關規定。
第三,《快遞服務第3部分:服務環節》細化了對快件驗視和封裝的相關要求,增加了分揀、封發、運輸、無著快件等處理規定,並特別針對快件是“先簽後驗”還是“先驗後簽”,明確給出了答案。此外,標準還以較大篇幅,新增了國際快遞在各服務環節的具體要求。
以上三項國家標準於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將同時廢止。《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的發布,對於進一步推動快遞轉型升級,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