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最新通過的《巴塞爾協定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直接催生,該協定的草案於去年提出,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就獲得了最終通過,並將於此後的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G20峰會上獲得正式批准實施。
《巴塞爾協定Ⅲ》是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銀行業條例和監督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於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定”的簡稱。該協定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表內與表外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準,有效地扼制了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
《巴塞爾協定III》是近幾十年來全球銀行監管領域最大規模的改革,各國央行和監管部門希望藉此促使銀行減少高風險業務,同時確保銀行儲備足夠的資本金,能夠獨自應對今後可能發生的金融危機。預計該協定將於2010年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上獲得批准。
歷史沿革
巴塞爾委員會是1974年由十國集團中央銀行行長倡議建立的,其成員包括十國集團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的代表。自成立以來,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銀行監管規定,如1983年的銀行國外機構的監管原則(又稱巴塞爾協定,Basel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Accord)。這些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一致同意在規定時間內在十國集團實施。經過一段時間的檢驗,鑒於其合理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許多非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也自願地遵守了巴塞爾協定和資本協定,特別是那些國際金融參與度高的國家。
1997年,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問世是巴塞爾委員會歷史上又一項重大事件。核心原則是由巴塞爾委員會與一些非十國集團國家聯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國監管機構的普遍贊同,並已構成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銀行監管國際標準。至此,雖然巴塞爾委員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銀行監管國際組織,但事實上已成為銀行監管國際標準的制定者。
2002年10月1日,巴塞爾委員會發布了修改資本協定建議的最新版,同時開始新一輪調查(第三次定量影響測算,QIS3),評估該建議對全世界銀行最低資本要求的可能影響。從1975年9月第一個巴塞爾協定到1999年6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或稱“新巴塞爾協定”)第一個徵求意見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協定的正式實施,時間跨度長達30年。
幾十年來,巴塞爾協定的內容不斷豐富,所體現的監管思想也不斷深化。本次改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的內容:最低資本金比率要求、對一級資本的定義以及過渡期安排。
在最低資本金比率方面,草案規定,商業銀行的普通股最低要求將從目前的2%提升至4.5%,也就是所謂的“核心”一級資本比率,另外還需要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衝和零至2.5%的“逆周期資本緩衝”。此外,商業銀行更寬泛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則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
根據新規定,銀行需要在2015年前、也就是5年內達到最低資本比率要求,即不包括資本緩衝在內的普通股占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達到4.5%,一級資本比率達到6%,而對緩衝資本的落實則更為寬鬆一些,銀行可以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間分階段落實。
新資本協定對歐洲銀行業的衝擊也比美國更大,特別是對一些經濟困難國家和中小銀行。相對於中小銀行,大型銀行擔心的是更高的資本金要求會限制銀行放貸能力。
主要內容
《巴塞爾協定III》規定,全球各商業銀行為應對潛在虧損劃撥的資本總額仍將至少占風險加權資產的8%;不過,各銀行應增設“資本防護緩衝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因此原比例將被從8%提升至10.5%。
在各類資產中,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加上2.5%具同等質量的資本防護緩衝資金,銀行所持有的普通股比例將至少達7%。
為減輕資本新規對全球各銀行和金融市場所造成的壓力,《巴塞爾協定III》規定,新規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間分階段執行。其中,各銀行須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間執行新的一級資本規定;而資本防護緩衝資金規定則須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間執行。
根據協定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上調資本金比率,以加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
《巴塞爾協定III》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銀行應設立“資本防護緩衝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該規定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間分階段執行。預計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將於今年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峰會上批准《巴塞爾協定III》。
《巴塞爾協定III》是金融危機的產物,由巴塞爾委員會於去年底提出。與最初版本相比,此次公布的正式協定在諸多監管指標上有所放鬆。這主要是因為原始版本受到來自銀行的廣泛壓力。為了如期推出新協定,巴塞爾委員會不得不適當妥協。
新協定影響最大的地方在於大幅度提高了對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為了滿足新的資本要求,未來幾年全球銀行將面臨巨大的融資壓力,據測算,融資規模可能會超過千億美元。
其目的
為避免全球信貸危機的重演,世界各地的銀行業監管者周日就有關全球大型銀行的新規則達成了一項協定——《巴塞爾協定III》(BaselIII)。此協定將迫使各國銀行提高資本儲備。以創建一個更具穩定的金融體系。
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Jean-ClaudeTrichet)表示:“今天所達成的協定是從根本上加強全球銀行的資本金要求,將大力促進金融業的長期穩定和發展。”
提高資本金要求。這一協定名為《巴塞爾協定III》(BaselIII),將要求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占承擔風險的資產之比率從目前的2%提升至7%。
該協定可能將迫使銀行在未來十年內增資數千億美元。如德國銀行業協定估計,其國內十大銀行可能將需增加1050億歐元(合1410億美元)的額外資本。
該協定為銀行制定了新的資本標準,此舉旨在避免銀行過多地積累被許多人視作不久前那場金融危機前兆的風險和債務。協定將迫使銀行為更大規模的放貸和投資留出更多資本撥備。它可能會減少全球大型銀行的利潤,許多大銀行都警告說此舉將提高借款者的借貸成本,並限制放貸。
監管機構希望這些新協定將促使銀行轉向風險較低的業務,並確保銀行自身有足夠的儲備來應對各種金融衝擊,而不需求助於納稅人。
新規數年內分階段實行。據悉,最終協定的細節於周日下午由國際清算銀行在瑞士巴塞爾公布。而在周末簽署協定之前,討論重點集中在要求銀行持有的被稱作“普通股本”的基本資本水平至少相當於其資產的7%。這要高於美國各家銀行在2009年壓力測試後被強制要求的4%的門檻。
7%的比例中有望包括2.5%的“保護性”緩衝資本。如果一家銀行的資本水平低於這一緩衝水平,它將在派息和高管薪酬政策上受到更加嚴格的限制。
為減輕新協定對各銀行和金融市場所造成的壓力,監管者給予銀行業在遵從這些新協定前一定的過渡期。這些過渡期長於業內人士原先的預期,有些甚至延長至2019年1月或之後。
核心一級資本的新規定將從2015年1月起生效,防護緩衝資本的規定將在2016年至2019年1月期間逐步實施。
管理措施
《巴塞爾協定III》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為了應對危機中暴露出來的流動性風險,2009年12月,BCBS會就《增強銀行業抗風險能力》和《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與監測的國際框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BCBS在檔案中制定了兩個新指標以達到兩個獨立而又互補的監管目標。第一個目標是提高機構抵禦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即確保它們有充足的高質量流動資產來渡過持續一個月的高壓情境。第二個目標是提高機構在更長期內抵禦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這兩個新指標就是LCR和NSFR。前者要求在壓力情境下,銀行的流動性要能夠至少堅持30天,後者要求銀行一年以內可用的穩定資金大於需要的穩定資金,通過這個指標反映銀行資產與負債的匹配程度。不過,針對這兩項流動性指標,銀行仍有較長緩衝時間:LCR要到2015年1月1日開始引入,NSFR則要等到2018年1月1日才會最終確定。
在明確過渡期的同時,巴塞爾委員會在9月12日的會議還對兩個指標做了一些修正。對於LCR計量中的資金流失率設定,委員會放寬了要求,例如零售存款和中小企業存款對應的流失率下限從原來的7.5%和15%下調至5%和10%,來自國內主權機構、央行和公共實體的存款對應的流失率從100%下調至75%。委員會也考慮對NSFR做出修正,例如將零售和中小企業存款的可用穩定資金係數從85%和70%上調至90%和80%,將按揭貸款以及其它符合風險權重在35%以下標準貸款的需要穩定資金係數從100%下調至65%。
市場影響方面
一、《巴塞爾協定III》對歐洲銀行業的衝擊大於美國。
在過去幾個月新協定的制定過程中,歐洲和美國曾出現較大分歧。由於美國銀行業在次貸危機中損失較大,風險資產所占比例也較高,因此監管層對提高資本金比率的要求也更強。
資本金比率方面,美國銀行監管部門曾要求一級資本充足率達到9%甚至更高,執行新標準的過渡期應在5年以內。而歐洲監管部門則主張較低的資本金比率要求,德國希望過渡期能夠延長至10年。最終,新協定規定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為7%,最長過渡期達到8年,明顯考慮了歐洲銀行業的接受能力。
即便如此,新資本協定對歐洲銀行業的衝擊也比美國更大,特別是對一些經濟困難國家和中小銀行。9月8日,盎格魯-愛爾蘭銀行瀕於破產的訊息再度讓歐洲銀行業陷入恐慌。為滿足更高的資本金要求,愛爾蘭銀行業要么進行市場融資,要么由國家財政增資,但目前來看均有難度。除愛爾蘭和希臘外,葡萄牙、西班牙等國家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當前歐洲債務危機的陰雲並未完全消散,股票市場尚未回暖。因此,歐洲銀行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擴充資本金的難度可想而知。
二、《巴塞爾協定III》對中國銀行業影響有限。
按照新協定的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將由原來的2%提高到4.5%;核心資本充足率由4%提高至6%,資本充足率要求達到8%。但在中國,目前銀監會對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為7%,已經達到《巴塞爾協定Ⅲ》的整體指標要求。鑒於國內不存在優先股及其他可計入資本的創新型證券這一概念,因而國內銀行核心一級資本與一級資本概念基本一致。
統計表明,截至2010年6月末,中國上市銀行平均核心資本充足率為8.4%,除華夏、光大和農行外,其他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均超過7%。但多家銀行下半年都有資本補充計畫,屆時核心資本充足率將會大幅提高。在普通股比例的要求上,新協定要求普通股比例最低要求從2%提升至4.5%,中國銀行業普通股股權/加權風險資產平均水平在7.49%,各家銀行均超過4.5%的標準。
新協定對於中國銀行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資本緩衝的要求上,按照新協定的要求,需要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衝和0%-2.5%的逆周期資本緩衝。因為目前我國監管層對緩衝資本沒有特別要求,國內上市銀行距離《巴塞爾協定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在資本緩衝準備方面,國內行業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銀行均低於2.5%的標準。如果按照巴塞爾協定Ⅲ的標準,上市銀行將需要提取更多的一般風險準備,從而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的擠壓。
《巴塞爾協定Ⅲ》的推出對於全球金融業監管而言又邁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巴塞爾協定Ⅲ》主張“自由資本基礎存量的充足性和可操作的流動性的適量性”的原則和標準,事實上與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具有相同的邏輯,它們都代表著本論金融監管改革的主流,其目的在於防止金融危機的再次爆發。新的巴塞爾金融監管法案是對傳統監管方式的進一步嚴格化,隨著新的金融產品的不斷推出,相信金融監管法案也會不斷的提出的新的準則來適應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
首先,目前中國的銀行監管部門所設定的監管要求已經可以覆蓋《巴塞爾協定III》的要求。2010年中報數據顯示,中國的大中型銀行資本充足率均超過10%,核心資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平均撥備覆蓋率則是超過150%,都已大大超過了《巴塞爾協定III》的要求。
其次,如果《巴塞爾協定III》得到嚴格執行,那么對大多數全球大銀行來說都是增加了資本,而降低了利潤,也就是降低了利潤率,降低了他們的國際競爭能力,這就為中國的大型商業銀行提供了國際競爭機會。
中國的工農中建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規模都居世界銀行業的前列,工商銀行更是雄踞世界第一,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分居二三位,工商銀行盈利最多,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盈利分居第二和第四位。中國的幾大國有商業銀行早就有心到國際舞台上去闖一闖,但是面對國際金融大鱷的競爭力,其底氣還嫌不足。
前一時期歐美方面提出征收銀行稅,以建立銀行應對金融危機的基金。中國不同意。因為中國幾家國有商業銀行資本是國有的,因而不存在不能應付危機的問題。而徵收銀行稅則增加了銀行的負擔,使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在本來就具有很強競爭力的國際銀行面前仍落下風。而《巴塞爾協定III》則不同,它增加了國際大銀行的負擔,而對中國的銀行沒有多大影響。
但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缺乏國際競爭力不在此,中國各國有商業銀行的壞賬率遠高於國際銀行壞賬水平,中國的銀行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也與國際有著不小差距,可能正是因為這些原因,中國規定的資本充足率要高於國際水平。因此,中國的大型商業銀行要衝上國際舞台,利用《巴塞爾協定III》當然是個機會,但更要控制自身風險、提高自身服務水平。
最近經濟解讀
一個令人關注的話題是各國銀行業管理者通過的《巴塞爾協定III》藍本,其中諸多細節已基本確定,這將對未來的銀行業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
為了吸取此次金融危機帶來的教訓,減少銀行債務風險的負荷率,新的協定中明顯增強了銀行業的安全係數。值得關注的一點是,銀行將必須把最低核心一級資本比率提高到7%,其中包括2.5%的緩衝資本。而現在仍實行的要求是2%的水平。雖然多數國家在上周末的籌備會議上明確統一7%的數字,但一些國家之間存在分歧。最終7%的確定並沒有太多數學依據,更多的是各國政府之間妥協的結果。
總體來看,歐洲主權債務問題的解決仍將持續一段時間,但是以後的影響會越來越小。歐元區的不穩定因素仍在,尤其是銀行業的情況需要投資者關注。鑒於歐元區在2010年下半年的經濟增速仍保持溫和,中期對巨觀經濟持有樂觀態度。而且長遠來看,歐元區是否能確實有效地實施緊縮財政政策以控制赤字將成為投資者關注的核心問題。
最近,歐洲統計局公布了歐盟27國財政赤字的情況,數據顯示,在過去的第二季度中,各國政府的財政情況依然不容樂觀,赤字有繼續擴大的態勢。這暗示歐洲各國正在背負更多的債務來刺激經濟,這或許對給未來的經濟走勢帶來潛在的不安定。
這份報告稱,歐盟27國在第二季度總共產生了508億歐元的財政赤字,相比較第一季度的348億歐元和去年同期的447歐元,增幅明顯。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第一季度就有政府坦言需要實施有計畫的財政收縮政策,一味通過借債來刺激經濟是不合理的。但是,在第二季度的統計數據中,投資者並不能觀察到赤字收縮的跡象。按照現在財政赤字的增長速度,2010年歐盟27過財政赤字將達到GDP的4.0%以上,這對於政府來說,不是一個好訊息。
法國工業和製造業情況良好,數據顯示工業產出環比增長0.9%,製造業環比增長1.4%,增長勢頭強勁,法國可能繼德國之後為歐元區製造業提供新的推動力。義大利7月工業產出雖然差於預期,但依舊保持增長態勢,並且第二季度GDP增長修正值,同比去年上升1.3%,經濟成長平穩。上周末,《巴塞爾協定III》經各國官員討論後,確定了若干細節,其中“一級資本覆蓋率”上升至7%,明顯高於前一版協定的要求,但低於年初時市場預期。新協定對銀行業帶來明顯的壓力,但由於實施的期限尚遠,短期內影響有限。
近日達成的《協定III》雖然對銀行資本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同樣給予銀行更長的過渡期,因此短期內對全球銀行業的衝擊有限,並且也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投資者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的擔憂,市場的風險偏好情緒短期內會有所升溫,因此短期來看這一協定的達成對黃金和美元的影響都偏空,周一晚間美元兌主要非美貨幣下跌已經是最好的印證,而黃金由於自身基本面仍然利好,周一的走勢雖然也受到一定壓制,但整體而言較美元表現更強。中長期來看,金融監管的逐步加強將會大大降低金融危機重演的可能,有利於減緩金價的波動性,改變其目前走勢獨立的特徵,不過金融監管是一個長期的、漸進的過程,在歐美銀行信貸機制明顯改善、經濟前景明朗樂觀之前,金價仍將易漲難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