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宗地圖》是描述宗地空間位置關係的地圖。(宗地:parcelOfland,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屬界址範圍內的地塊。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歷史上曾稱宗地為“丘”。)《宗地圖》 |
內容
宗地圖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點線關係、相鄰宗地編號的分宗地籍圖,用來作為該宗土地產權證書和地籍檔案的附圖。宗地圖中包括:(1)圖幅號、地籍號、坐落
(2)單位名稱、宗地號、地類號和占地面積
單位名稱、宗地號、地類號和占地面積標註在宗地圖的中部。例如,某宗地的使用權屬第六中學,宗地號為7,地類號為44(按城鎮土地分類44為教育單位),占地面積1165.6㎡。
(3)界址點、點號、界址線和界址邊長
界址點以直徑0.8mm的小圓圈表示,包含與鄰宗地公用的界址點,從宗地左上角沿順時針方向以1開始順序編號,連線各界址點形成界址線,兩相鄰界址點之間的距離即為界址邊長。
(4)宗地內建築物和構築物
若宗地內有房屋和圍牆,應註明房屋和圍牆的邊長。
(5)鄰宗地宗地號及界址線
應在宗地圖中畫出與本宗地有共同界址點的鄰宗地界址線,並在鄰宗地範圍內註明它的宗地號。
(6)相鄰道路、街巷及名稱
宗地圖中應畫出與該宗地相鄰的道路及街巷,並註明道路和街巷的名稱。此外,宗地圖中還應標出指北針方向,註明所選比例,還應有繪圖員和審核員的簽名以及宗地圖的繪製日期。宗地圖要求必須按比例真實繪製,比例尺一般為l:500或大於1:500,通常採用32開、16開、8開大小的圖紙。
宗地圖的空間集合構成地籍圖。
地籍圖的概念
地籍圖是表示土地權屬界線、面積和利用狀況等地籍要素的地籍管理專業用圖,是地籍調查的主要成果。宗地圖的概念
宗地圖是土地使用契約書附圖及房地產登記卡附圖。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況。宗地圖屬於地籍圖的一種,是在地籍圖的基礎上編制的,以一宗土地為單位繪製的宗地圖。基本地籍圖的側重點是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位置權屬。宗地圖側重是的權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