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行事鈔》
正文
佛教戒律著作。全稱《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簡稱《行事鈔》。中國佛教南山律宗的重要典籍。唐武德九年(626)六月,道宣於終南山豐德寺撰成初稿,貞觀四年(630,一作貞觀八年)重加修訂。3卷(或作6卷、12卷)。本書首敘撰述宗旨,繼以十門提綱分別說明撰述義例。最後以三行統攝全書內容。上卷12篇屬於攝僧統眾的事,名為眾行;中卷4篇屬於自修持犯的事,名為自行;下卷14篇通於僧眾及個人,名為共行。自行屬於止持,眾行、共行屬於作持。故本書所詮,總歸於依戒行十六事,成此三行,故名行事。全書對《四分律》內容刪繁補闕。刪過去諸注家繁廣的情見,補充諸注家及《四分律》藏未解決的問題;旁徵博引,兼采律學之說來補充《四分律》,又不害《四分律》的本意。它將《四分律》藏的二部戒和二十犍度的內容,以事類為提綱,歸納排列,與其他注釋書的體例完全不同。它僅以3卷的文字,賅攝了60卷《四分律》藏的事相行法,又收集不少其他三藏教典和中國撰述的有關文義,補充闕漏,糾正錯失,發現和解決了許多前人未注意未解決的問題。故唐澄觀稱其文簡理詣,義圓事彰。宋元照則說本書是“攝僧護法之儀,橫提綱要;日用時須之務,曲盡規猷”。
本書撰成後即為當時律匠所共傳誦,唐宋之際頗為盛行。註疏甚多,見於慧顯的《行事鈔諸家記標目》所載有62家。現存有唐大覺《四分律鈔批》14卷,志鴻《四分律行事鈔搜玄錄》20卷(今僅存“集僧通局”篇以上及“安居”、“自恣”二篇,余佚);後唐景霄《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20卷;宋元照《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12卷。此外尚有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鈔科》3卷,澄淵撰《四分律行事鈔評集記》14卷。唐天寶末,鑒真東渡時將《行事鈔》及《四分律鈔批》傳入日本,後又傳入《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日本研究甚盛。又有註疏多種。1686年日僧慈光、瑞芳等將《行事鈔》本文與《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行事鈔科》會合,題名《三籍合觀》,分為42卷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