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公物法研究作者:肖澤晟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10-1
開本:大32開
ISBN:9787503698712
定價:¥30.00
內容簡介
作者從剖析公物的概念出發,通過比較大陸法系的公物理論和美國的公共信託理論,試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物產權理論,並在分析和探討一些實踐案例的基礎上,提出《中國公物法通則》(建議稿)。本書注重理論和實踐的結合,無論對中國的公物立法還是對道路、公園、河流、湖泊、海洋、文物等公物管理部門的執法都將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作者簡介
肖澤晟,1969年生,湖南隆回人,法學博士,現為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行政法學會理事,兼任南京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局法律顧問、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律師。主持和參加國家社科基金課題3項,主持教育部“十五規劃”教材項目(“憲法學”)1項。在《政法論壇》、《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30餘篇,著有《憲法學一關於人權保障與權力控制的學說》(獨著)、《行政法學》(合著)、《憲法學》(副主編)、《行政許可研究》、《行政許可法的理論與制度解讀》(副主編)等著作多部。目錄
引言:社會公共財產與國家私產的分野第一章公物概述
一、公物的概念和範圍
(一)公物的概念
(二)公物的範圍
二、公物的分類
(一)行政用公物和公眾用公物
(二)其他分類
三、公物的作用
第二章公物的成立與消滅
一、作為公物的形體的設定
(一)作為公物的形體的來源
(二)作為公物的形體的設定方式
(三)作為公物的形體的設定程式
二、公物命名
(一)公物命名及其作用
(二)公物命名的要件與形式
(三)公物命名行為的法律後果
(四)公物的冠名
三、公物命名的取消
(一)取消命名的主體
(二)取消命名的條件和程式
第三章公物法的理論基礎
一、美國有關公園、河流、湖泊管理的公共信託理論
(一)公共信託理論的內涵
(二)公共信託理論的起源
(三)公共信託理論的發展
(四)公共信託理論的功能
二、公物理論與公共信託理論之比較
(一)概念分析框架不同
(二)理論的靈活性不同
(三)套用範圍不同
(四)對公物多元用途衝突的處理態度不同
(五)憲法化的程度不同
(六)對跨區域資源管理的影響大小不同
(七)私人通過法院實現公共權利的可能性不同
三、公物上的公共地役權
(一)公共地役權的概念及其特點
(二)公共地役權的功能
(三)公共地役權的設立
四、公物的二元產權結構:公共地役權與私法上的“剩餘財產權”
第四章公物的管理與利用
一、公物管理體制
(一)公物管理權與“剩餘財產權”的分立
(二)公物管理權力在中央與地方間的分配
(三)公物管理權力的相對集中
(四)我國公物管理體制改革之路
二、公物管理中的對物行政行為
三、公物附近居民對公物的“增強”利用權
……
第五章公物法的個案研究
第六章未竟之課題
第七章中國公物立法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