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丘漢平法學文集》

《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丘漢平法學文集》

《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丘漢平法學文集》是由作者何勤華與洪佳期著作、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於2004年出版的書籍。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丘漢平法學文集》共收錄了丘漢平在《法學雜誌》和《東方雜誌》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法學論文36篇,涉及領域有法理學、法史學、憲法學、民商法學、羅馬法、華僑問題等,其編輯體例、對原作論文的具體處理方法等。

作者簡介

丘漢平(1904--1990),字知行,原籍福建海澄(今龍海)。生於緬甸仰光。l924年畢業於上海國立暨南大學商科。1925年畢業於吳淞中國公學商學院。1927年畢業於上海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旋迴仰光。次年春赴美國留學,l929年獲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30年赴歐洲考察後,返回上海執律師業務。
1931年起,丘漢平出任國立暨南大學教授,兼外交領事專科主任,南洋文化事業部主任,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中國公學憲法教授,交通大學商事法教授。創辦華僑中學、仰光中學、華海中學,兼為上海各大學教職員聯合會主編大學雜誌。l939年秋.出任福建省政府省銀總經理。1945年1月,任福建省政府財政廳廳長,後任國民政府交通部直轄驛運管理處處長,創辦省立福建大學,併兼校長。1947年夏,辭本兼各職,8月返滬,重操律師業務。1948年行憲後,任立法院立法委員。
1949年10月新中國建立前赴台灣,繼續擔任“立法委員”,立法院財政和預算委員會召集人。l951—1952年,出任東吳大學校長。
丘漢平一生著述甚豐,專著與教科書有:《國際匯兌淺說》(上海民智書局1926年)、《國際匯兌與貿易》(上海民智書局1926年)、《先秦法律思想》(光華書局l931年)、《中國票據法論》(上海世界法政學社1933年)、《羅馬法》(上下冊,上海法學編譯社1933年)、《法學通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3年)、《新生活須知》(上海文華美術圖書公司l934年)、《歷代律例全書·唐》(上海民權律師團1934年)、《違警罰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華僑問題》(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初版,l939年再版)、《歷代刑法志》(商務印書館1938年)、《地方銀行概論》(福建省經濟建設計畫委員會l941年)、《從不平等條約到平等條約》(勝利出版社1943年)、《美國之統一與法治》。

精彩書摘

法律史觀
依照馬克思派的社會主義者之論調,人群是長於互相殘殺。換句話說,達爾文的生存競爭和馬克思的階級鬥爭,是異途同歸。一是從生物界研究出來,一是從社會現象界觀察出來。生存競爭和階級鬥爭,雖是範圍有大小,卻是一樣的。
馬克思只有人類歷史充滿了階級鬥爭的事實,所以主張無產階級要脫了有產階級的束縛,舍“打倒”方式外,別無他途。
近五十年來,這種思想充滿了全世界。就是我們閉關自守物質落後的中國,也受其影響。在各種學問中,馬克思的思想也打了小少的嗎啡針,鬧到現在,有產階級也漸漸地恍然自己的危險了。
但足我們要注意:歷史不是單純的,社會現象不是片面的,人性不是全惡的。唯物史觀論者,只看到一段事實,並沒有完全看透整個的事實。我們姑不深究階級鬥爭的學說有無十足理由,只要問一問社會的形成及其繼續存在是不是全築在鬥爭的上面倘若我們不能完滿正而的答覆這個問題,那么社會除了鬥爭事實外,一定還柏別的事實維持它的存在。
我們試拿動物來看,兩隻餓狗見到一塊骨頭,它們就爭食起來,現在一隻狗要得到這塊骨,一定要經過一番的爭鬥。這個事例,在馬克思派的學者看來,必以為“鬥爭”是狗求生存之唯一方法。不錯,動物均憑其力量以求活。但我們要再進一步的考察:如果同時有十幾塊骨的時候,二隻狗是不是仍在那裡拚命爭食呢?抑是各食其骨呢,將上舉之例,再為改變些:如果二隻狗都是食的很飽的,它們見到骨頭自然不會爭取。

圖書目錄

目錄編者前言
新法律史觀
法律之語源(在暨南大學演講)
法律思想的性質
徒法不能以自行
慎子底法律思想
商君底法治主必論
《歷代刑法志》自序
後漢刑法志略
宋書刑法志補
書評:《先秦國際法之遺蹟》/徐傳保著
現代法律哲學之三大派別
法律的意義
丹木拉法律哲學述要
斯丹木拉之法律哲學及其批評者/昊經熊著丘漢平譯
正法的問題/丘漢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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