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研究報告共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金融生態基本理論。包括:(1)金融生態的幾個基本問題;(2)指標體系設定應遵循的原則;(3)指標體系的設定方法;(4)評價標準及金融生態價值確認;(5)指標體系的評價方法;(6)評價結果及反映方式;(7)實測驗證情況。主要觀點如下:金融生態評價是對金融生態理論的詮釋與運用。對金融生態理解的偏差必然會導致金融生態建設實務工作偏離主題。融生態是指與金融生存發展相關的,包括客觀環境條件、主體運行態勢及主客體關係等多種要素相互作用的各種特定的內在要求的狀態。金融生態是一個具有鮮明辯證性特徵的概念。環境、主體及主客體關係是其外延,內在規定性要求是其內涵。
金融生態建設與維護工作是一項具有多方面內容與要求的長期性、社會性的系統工程,僅對非物質環境條件局部進行一定程度的改善是不夠的,僅以非物質環境條件為標準來衡量一個區域金融生態或金融生態環境質量是片面的。金融生態建設的目的不應只是追求資金“窪地效應”中國縣域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研究與安全效應,而應是改善新形勢下黨政部門對金融工作的領導,構建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金融關係,促進經濟、社會與金融的安全、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
能否正確地表達金融生態理念、金融生態關係及金融生態價值是檢驗一個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是否具有真正的金融生態評價功能的標準。
金融生態相關性與金融生態價值表達的需要是構建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的邏輯主軸,指標選擇、體系結構及功能定位、評價期間、權重、計量等設定均應以此為依據。
金融生態評價標準是指衡量金融生存、發展及金融生態演進相關的內在規定性要求的尺度。缺乏明確的金融生態評價標準的金融生態評價是沒有意義的。
明確界定指標體系的適用區域、生態性質差別及區域特色差別,是一個區域性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成立的重要條件。
金融生態向量是確認金融生態評價結果和金融生態意義的必要條件。
金融生態評價是一個非精確的相對判斷的認知,對指標權重設定及評價結果反映方式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
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與監測體系、考核體系在作用、目的及考察要求方面存在諸多差異。要求一個評價指標體系承載太多功能和不同要求,將會損害其本來的功能。因此,三種體系宜作分設。
金融生態評價是一項牽涉問題較多、技術要求複雜的工作,評價方法簡單化、主觀化及技術細節不嚴謹,都將導致評價結果失真甚至悖謬。
第二部分是中國縣域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的具體內容。包括:(1)中國縣域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結構示意圖,說明了指標體系的總體框架;(2)中國縣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它是指標體系的主體,包括指標模組、指標組合屬類、測評範圍、金融生態相關性及生態評價意義取向、評價方法、指標獲取途徑、分值區間、得分等內容;(3)中國縣域金融生態評價問卷調查表,分別對社會公眾、企業和金融機構設定了問卷調查表,目的是對整個評價結果進行必要的修正,以增強評價的客觀性。
目錄
第一部分 金融生態基本理論一、金融生態的幾個基本問題
二、指標體系設定應遵循的原則
三、指標體系的設定方法
四、評價標準及金融生態價值確認
五、指標體系的評價方法
六、評價結果及反映方式
七、實測驗證情況
第二部分 中國縣域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
精彩書摘
第一部分金融生態基本理論三、指標體系的設定方法
體系是按一定的指標所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無論是體系的指標選擇還是框架結構、功能定位以及評價期間、計量、權重等設定均應嚴格圍繞表達金融生態評價意義需要這根邏輯主軸來進行。
(一)體系的指標設定
在金融生態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工作中,評價指標的選擇是首要的一項工作。通過研究我們認識到:現實中與金融生態評價相關的指標數量眾多,但體系不可能羅列所有的相關指標,而只能選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指標來構建。由於各種客觀條件的限制,體系指標的選擇只能是一種對各種制約條件權衡後所作出的趨優選擇。指標選擇的質量與體系的使用價值密切相關。體系在指標選擇上強調堅持以下標準:
1.金融生態價值標準。即所選擇的指標必須具有確定的金融生態評價價值。這是指標在體系中可用性的重要前提條件。有不少指標從表面上看也具有一定的可用性,但仔細分析卻並無多大的金融生態評價價值。例如,GDP能耗指標作為一個經濟發展質量評價指標具有很好的可用性,但作為一個金融生態評價指標,其金融生態性評價價值就很不確定。這一點我們從其對於不同經濟結構的地區(如以農業和旅遊業為主的海南省和以工業為主的遼寧省)所形成的評價結果差別即可看出,其對金融主體及金融環境所產生的金融生態影響的意義是難以比較和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