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室告”

秦朝的訴訟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 非公室告,是指秦朝不允許告官的案件,如子告父母、臣妾告主人,都屬於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 這是為了維護封建尊卑關係和主奴關係,反映了在訴訟制度上公開的不平等。

秦朝的訴訟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非公室告,是指秦朝不允許告官的案件,如子告父母、臣妾告主人,都屬於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這是為了維護封建尊卑關係和主奴關係,反映了在訴訟制度上公開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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