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義青年團”事件

1950年許強被判處死刑。 1951年5月31日,盧慶秀等23人亦被作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成員而分別判刑。 盧慶秀於1975年因蔣介石去世才被減刑出獄。

簡介

這是國民黨當局為鎮壓台灣進步青年而虛構的一起政治事件。台灣屏東青年盧慶秀(1913年生,原系國民黨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所屬鋼礦公司技術員),1947年8月經人介紹與台大醫學院教師許強相識。兩人個性相投,私交甚篤,時常討論政治、社會、民族等問題。許強介紹盧閱讀日本人留下的馬克思《資本論》、《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等書籍。1950年許強涉嫌被捕後,國民黨保密局查到許與盧交往密切,於是將盧逮捕,後苦打成招,逼盧承認其為中共“新民主義青年團”組織成員,並夥同其它成員一起,接受中共指揮密謀推翻國民黨。1950年許強被判處死刑。1951年5月31日,盧慶秀等23人亦被作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成員而分別判刑。其中陳水炎、李振樂、林如松、郭坤木、羅秋榮、蔡鐵城6人被判處死刑(1953年9月5日執行);盧慶秀被處以無期徒刑;林琨隆、伍金地、林瑞如、伍石慧、林朝龍、謝田、伍利、劉元方、張漆盛、陳金鐘、阮天良被當局處3~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許萬財、蕭心印、黃森榮、楊城、鞏振麻等交付“感化”。盧慶秀於1975年因蔣介石去世才被減刑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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