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進網許可證: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為: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能,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菸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