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
簡稱:VC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是由職業金融專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去的一種權益資本。風險投資以一定方式吸收機構和個人的資金,投向於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無需風險企業的資產抵押擔保。它多以股份的開式參與投資,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所投資的企業儘快成熟,從而合資本增值。風險投資通過轉讓股權而收回資金,繼續投向其他的風險企業。
現狀
我國風險投資的興起始於1998年全車政協“一號提案”,目前仍處於初級階段,表現在:風險投資規模比較小;法規有待建立,公司法、證券法等都存在修改的必要;缺管在市場上影響較優大的比較成功的案例。
美國現代意義上的風險投資產生於20世紀中葉。為促進年輕的創新型企業的發展,1971年2月8日,NASDAQ(全美證券交易協會自動報價系統)開始運轉。它通過與全國範圍內做市商終端系統相連線,實現自動撮合場外證券市場交易。近年來它培育出了許多全球著名的高科技公司(例:百度),成為世界範圍內最成功的證券交易市場。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有力地推動資本市場持續快速發展。NASDAQ市場與紐約證券交易所等加在一起,使美國資本市場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