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春,日本對公眾電力通信法進行了大幅修改,由政府直接經營的電力通信行業的壟斷性規定得到放寬,事實上已經承認網路結合的自由化。但是,由於歷史原因,這種由政府機關為主導而構建的龐大電子網路在日本還是占據主流地位。
支持VAN系統的“主機”的極限:
“主機”即大型計算機。在個人電腦的能力還沒有達到目前水平的時代,人們將裝有電腦主CPU的裝置稱為“主機”。
近年來,一些需要構建具有高度誠信的系統的民間企業,比如保險公司和銀行等,也開始向UNIX、WINDOW等採用OS的開放式平台系統過渡。這是因為構建主機式系統所需的開發時間以及成本大約相當於開放式系統的10倍之多,其成本性能極為不佳。
那么,為何日本難以放棄主機形式,遲遲不實行系統轉換呢?其理由之一,是因為與其它國家相比,日本的主機賣主(製造商)數量多,包括軟體在內,主機成為一個非常大的收益來源,他們沒有理由放棄這一買賣。
不過,還有一個最大的因素,那就是主機的最大用戶是缺乏成本意識的政府機關。據(社)電子情報技術產業協會(JEITA)的資料顯示,2001年度日本國內主機上市規模為4745億日元,其中面向政府機關的達1895億日元,約占40%。可見,這就是儘管認識到了開放式系統的優點,卻還是難以下定決心向開放式系統過渡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