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NIP市場界定法

SSNIP市場界定法

美國在1982年《併購指南》中首先提出了SSNIP市場界定法(以下簡稱SSNIP),歐盟在1997年《歐盟委員會關於相關市場界定的通告》中也採用了這一方法。SSNIP也稱為:“假定的壟斷者測試”(Thehypotheticalmonopolisttest),是一種思想試驗,用於確定企業併購反壟斷規制的相關市場範圍。

測試方法

SSNIP測試非臨時性的幅度不大但有意義價格上漲,它把市場看作是一組產品群或一個區域,尋找最小的產品群(最窄的地理區域)來判斷假定的壟斷者是否能夠贏利性的維持高於競爭價格的價格(通常假定增長5%)至少一年,如果假定的壟斷者在最小產品群中實施價格上漲而不能贏利,就把下一個最接近的替代產品加入相關市場中並再次運用SSNIP測試分析,這個測試過程反覆進行一直持續到假定的壟斷者可以贏利性地施加一個5%的價格上漲為止,這樣界定的產品範圍或地理區域就構成相關市場。

分析

SSNIP市場界定法 SSNIP市場界定法

SSNIP市場界定法併購能夠引起市場結構的變化,併購之後出現的市場均衡可能不同於併購之前均衡。評價併購效應的關鍵在於評價併購可能造成的均衡改變,對併購對競爭的損害和可能的抵消反競爭的因素之間進行權衡。併購規制立法的目的是使具有明顯反競爭效果的併購非法化。併購非法還是合法的檢驗是看併購的結果是否可能大大削弱了競爭,要求在反競爭的事實產生之前對併購結果進行推測,因此對併購案的事實解釋中,經濟分析將起著主要的作用。哈佛學派和芝加哥學派對併購規制立法的影響最為顯著,兩個學派在對併購的反競爭效果的持續爭論中,都採用了寡頭理論。相關市場中寡頭之間的相互依賴和相互合作,構成了併購可能損害市場競爭的兩種模式。併購對相關市場可能產生的反競爭影響表現為單邊效應和協調性相互作用。

單邊效應出現在兩種情況下,一是在同質產品市場中的併購,主要以生產能力區別企業和說明企業的競爭力。併購後的企業可能擁有相當大的市場勢力,甚至擁有市場支配地位,以至於約束產出提高價格成為可能。二是出現在差別產品市場中的併購,產品比較接近的兩個或多個企業併購,併購後的企業即使在相關市場上不擁有支配地位,但是仍可以單方面地提升價格,獲取超額利潤。協調性相互作用表現為,併購後的市場環境可能更適合企業之間進行協調而達成共謀,對競爭造成損害。對協調性相互作用的分析主要是併購改變了市場中的相對均衡特徵。在協調性效應理論中,不僅併購企業約束產出,其它企業也限制產出,因為他們進行了某種(假定的)默許式協作。

一起併購是否能夠被反壟斷當局通過,除了考慮它的反競爭影響外,還要考慮補償因素和抵消反競爭影響的一些因素,其中主要的補償因素即是對併購特有的效率考慮。對效率的經濟分析,最典型的即是美國經濟學家威廉姆森的福利權衡模型,他認為,併購引起效率的增加和競爭減少之間總存在一種權衡關係,但是權衡的結果應該是效率的增加應當大於競爭的減少。經濟學家普遍認可總福利標準,而在當前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執法過程中,對效率認可的標準多是以消費者剩餘為判斷標準,損害消費者福利的併購通常不能夠被反壟斷當局認可。另外,在併購分析中,抵消反競爭影響的因素主要是指市場進入。如果進入很容易,以至併購後的企業不可能通過單邊效應或協調性相互作用來推動行使市場勢力,就會抵消併購的反競爭效果。

對併購企業所在的相關市場依據寡頭理論進行競爭狀況分析的思路,基本上確定了評價一起併購是否能夠被通過的主體框架,在這個分析框架下,對市場集中度、市場的可競爭性的關注,以及對企業贏利性和對併購特有效率的考慮,造就了很多經濟學派的不同見解,在併購的規制中是結構還是效率更有說服力,均需要詳細到位的經濟學分析。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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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IP市場界定法從理論和實際的角度看,評價一起併購對市場競爭影響的前提和出發點是相關市場的界定。市場界定範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一起併購的評價結果,相對周全的市場界定是企業併購規制的良好起點。在相關市場界定分析中,基本上都是運用經濟學中的市場分析、產品需求分析和產品供給分析來進行。目前,主要基於經濟分析的SSNIP(smallbutsignificantandnotransitoryinprice)方法是美國和歐盟等併購規制比較完善的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界定市場的重要方法。在SSNIP測定方法套用之前,反壟斷當局也是通過經濟分析,根據產品功能上的替換性,利用相似產品間的交叉價格彈性來判斷兩種產品是否屬於同一市場,運用交叉彈性方法和價格相關測試等方法來界定相關市場。

原理

SSNIP方法的經濟學原理是,企業間的競爭主要受制於三種因素:需求替代、供給替代和潛在競爭。歐盟於1997年的《歐盟委員會關於相關市場界定的通告》中也採用了SSNIP方法。SSNIP測試是一種有效的反覆測試過程,一般步驟分為四步:首先起始於最狹小的合理的一種(組)產品或地理區域;其次,假定在那個區域出售的這些商品整個處於壟斷之下,如果假定的壟斷者以5%—10%提高產品的價格,尋求可能會出現什麼情況;然後,如果價格上漲是無利可圖的,那么人們就把最相近的替代品(或地理區域)加入假定的壟斷群體,然後重複這個程式;最後,當人們發現在一個特定區域出售的一組產品,如果能夠承受假定壟斷群體的價格上漲,那么這個過程就停止。SSNIP測試實際上體現了一種思想測試,在測試的每個階段,那些被認為是最接近的替代品都將納入相關市場中來,直到最終形成一個組合,這個組合就是競爭分析所要界定的相關市場。簡言之,作為評價一起併購對市場競爭影響的前提和出發點,相關市場界定基本上依賴經濟學的分析。

發展

SSNIP市場界定法新發展--臨界損失分析法

1989年美國提出SSNIP新的臨界損失分析方法(Criticallossanalysis),它指為使壟斷者漲價失敗所必需的銷售額或產出額的減少幅度,這個幅度與實際中漲價後可能發生的銷售額或產出額的減少相比較,可以確定某個替代產品或地理區域是否屬於同一個市場,如果假定壟斷者的產出額或銷售額損失小於估計臨界損失,那么5%的價格上漲就是有利可圖的,由此界定出臨界產品(地理)市場。比該市場稍大的市場,企業就可以從漲價中獲利,比該市場稍小的市場,企業就不能從漲價中獲利。式中:y是估計臨界損失;m是併購前單位產品價格與成本的差額(被定義為價格與邊際成本之間的差額),也稱為邊際貢獻率;t是最小价格增長率。例如,併購案中包括A、B、C三種可能的產品市場,如果產品的邊際貢獻率m=50%=0.5,當價格上漲5%時,最小价格增長率t=0.05,的臨界損失y。計算結果說明,如果實際銷售額損失超過9.1%,產品市場應當界定為包括所有產品,如果實際銷售損失小於9.1%,則產品市場應當界定為B產品市場。

下表列出了假定價格上漲5%時,不同的價格成本收益比率的臨界需求彈性和臨界損失值。表中臨界剩餘需求E彈性計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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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IP市場界定法式中:m是邊際貢獻率;t是最小的價格增長率。最小价格增長率為5%的臨界剩餘需求彈性和臨界損失值計算表:SSNIP市場界定法

由於臨界損失分析法需要的只是價格和平均可變成本(用平均可變成本代替邊際成本),優點是對數據的要求低、容易獲取,計算簡便,因此臨界損失分析法在美國的反托拉斯實踐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套用。

作用

SSNIP市場界定法 SSNIP市場界定法

SSNIP市場界定法1968年美國法務部頒布了美國歷史上第一個橫向《併購指南》,幾乎包含了近百年的經濟研究,引用了許多理論以及很多經驗研究和行業研究,明確併購執行標準中所包含的特定限制和經濟內容,描述反壟斷當局可能禁止的併購以及理由。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哈佛學派的影響,注重表明集中與市場力量、高價格和利潤有關的經驗研究,有著鮮明的結構主義和政府干預的色彩。強調市場結構和市場集中度,規定了提出質疑的併購的市場集中度指標。

1982年美國修改了橫向《併購指南》,其主導思想體現了注重效率分析的芝加哥學派的學術觀點,確立了以經濟分析為主的實體分析框。儘管1982年的指南與以前的併購指導原則大不相同,進行了許多根本性的改革,但仍然保留了美國在併購分析方面的傳統結構主義者的方法,他們採用HHI集中度指數代替CR4集中度指數,在某種程度上是提高了集中度的門檻,創設了安全港指標。並提出了市場界定的新方法——SSNIP,同時,注重分析市場進入、效率等因素。20世紀90年代以後,新產業經濟學修正了芝加哥學派對併購規制的一些過於寬鬆的偏激做法,政府修正了併購政策,併購的指南中融合了許多不同經濟學派的思想。美國橫向《併購指南》確立了企業併購規制的基本分析框架,從市場界定到對市場的反競爭分析,無不體現出經濟分析的思想。在實踐中,把市場集中度看作評價一起併購的重要因素和篩選門檻,對市場進入、效率等因素的經濟分析和對破產和退出資產的考慮,充分體現了併購規制的本質:即併購規制並不是阻止併購,而是如何促使併購以對競爭損害最小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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