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結構
ITM網購交易戰略體系針對當前網購中存在的圖片與實物不相符\等欺詐交易而在國內率先推行的電子商務與傳統實體店面相整合的購物新模式。該模式使國內流通業在推進信息化的同時進一步最佳化市場結構,為21世紀的流通業整合和當前流通產業升級提供了超前的發展理念。其主要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Order線上定購、Validation線下檢驗和Satisfactory滿意支付等構成的OVS服務力;另一部分是由Quality質量、Price價格和Eliminate淘汰機制構成的QPE供貨力;最後一部分則是由Industry行業和Operate經營等構成的BLO整合力。
困狀
近年來,通過網路銷售商品和在網上購物成為新時尚,這使大批C2C模式的電子商務業得到迅猛發展。由於線上銷售無店鋪租金、無稅收等主要成本,流通成本大大降低,因此,網上銷售的商品價格往往較傳統的實體店鋪銷售的商品價格低,這對以“便宜“和“比價”為消費主導習性的國人而言,無疑更青睞更歡迎。這樣供需的狀況就使傳統的實體店鋪成了網購消費者現實體驗店——實體店體驗,記住商品品牌名稱、型號等要素再到網上比價,選擇網上價低的商家購買。
據相關業內人士解釋,這也是中國內帶有“中國特色”的情況,在美歐等西方國家,民眾的購物習慣與國內是不一樣的。國外民眾大部分時間較為緊張,上班族們所處在繁忙工作狀態,生活節奏快,因此,他們一般會在休息日對所需商品進行集中採購,而不像國內民眾下班後相約逛街購物。電子商務購物網站的出現對像國外這種比較講時間觀念、追求效率的民眾來講,極大地方便了他們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另外,國外法律和誠信機制較為健全,如,假冒偽劣商品不能在市場上銷售,銷售商品的售後服務也早已納入到誠信和法規和監督的體系,所以,電子商務在國外是非常健康規範的。不僅對信息技術能力的創新研發有推動作用,還將信息力轉化為生產力,再來服務民眾,形成一套社會的良性循環。
國內的電子商務發展則成了一種產業變異,同樣是推進信息化產業,但我國的法律和監管制度嚴重滯後,電子商務不僅未達到社會良性發展,反而滋生了大批的“蛀蟲”。如,“惡意信用刷評職業、銷售假冒商品渠道、消費者權益無保障、釣魚網站的資金支付安全犯罪等不良產業鏈。更重要的是我國是一個製造業大國,中小加工型企業比較多,這類企業為求得市場生存和獲取最大利潤,粗製濫造、仿冒國際一線品牌商品,以遠遠低於市場價格的惡意競爭方式流通市場,這種行為不僅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更加導致正規生產企業無心投入真正的技術研發和經營創新,只是混戰在盲目的“價格戰”中,打折促銷、清倉甩賣。
技術創新才是企業發展的源動力,從2008年至今的金融危機、外貿出口受挫、訂單利潤減少、人力成本上升等每一步波動都有一批企業相繼倒閉,國內製造業之所以在國際市場上毫無核心競爭力可言,甚至經受不起市場的任何波動,除了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原因之外,電子商務在市場中為價格惡意競爭的推波助瀾,也是誘導企業趨利、利潤降低的主因素之一。
網購利弊
利處
電子商務的利在於拉動了物流業、通訊業的增長,推進了信息化體系建設。對消費者來講,極大方便了消費者低價格購物,使消費者得到了價格的實惠。
弊處
消費者並未得到真正的實惠,由於當前電子商務管理部門和政策出台的滯後,線上銷售不是很規範,根據2011年國家工商部門的投訴統計資料顯示,網購位居消費者投訴的第一位。網購商家無完善的售後體系,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就面臨著維權成本高,投訴困難,大量粗製濫造、假冒偽劣商品出現在C2C網購平台,交易平台信譽體系監管混亂,假冒第三方支付的釣魚網站讓人防不勝防案例多不勝舉。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近年來雖也推出實名制和提高銀行支付安全等措施,但終難保障消費者在網購中所遇到的“圖物不符”和“售後難”問題。這也是大部分消費者還是較青睞於傳統實體店鋪的原因之一。
實體利弊
利處
傳統實體店的利在於有完善的售前直觀檢驗商品、售中的行銷人員溝通和售後服務“三包”法規體系保障,使消費者即選即買,對商品實體的質量有著直觀的認知和判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法規執行部門取證容易,國家工商、質檢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也完善,消費者維權成本低。對市場的規範化經營、企業良性發展以及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有著積極的規範主導意義。
弊處
其弊端就是隨著房地產高漲,店鋪房租成本高,且稅收、雇員成本也不斷增加,因此,實體店銷售的商品成本也要高,也最終導致銷售商品的價格高。這也是電子商務與實體店鋪在市場上形成對立和競爭局面的重要因素。
網購優勢
ITM模式整合了電子商務和傳統實體店的優勢資源,在以信息化為市場前導,以實體店為市場延伸的思路下,不僅使兩者結束在市場上的競爭對立,兩者相互促進,且使傳統的實體店鋪重新定位,企業市場競爭回歸良性,利潤大幅增加。
市場影響
眾多的實體業巨頭雖然都成立了電子商務團隊,但都難以跨越電子商務根本競爭。根本原因在於企業的經營思維僵硬,資金、人才、團隊組建等資源的整合相對是比較簡單的,很容易解決,但企業最終所比拼的是經營之“道”,這是完全不一樣的,實體店經營者不能轉化電子商務思維,而電子商務思維不能轉化實體店的經營。兩者的戰略思維的轉變也成了最急迫的也是最重要的。因此,ITM將市場劃分為二元結構——線上與線下,改變過去單層次銷售的思維和方式。企業在經營中,面對的不再是單一市場,而是雙重市場,在市場戰略中,企業不再圍繞單一的線上或線下哪方面為主的旗艦對決,而是以線上信息化為導向,線下售後服務為延伸的一體化作戰。
行業影響
促進流通產業進一步發展,尤其是傳統的零售業向以售服務為主的轉型。當前零售業將商品銷售定位成市場主體,而ITM則對零售業轉型成為服務業,將實體店鋪分解成售前體驗、售中溝通、售後服務、信息反饋的四大市場主體。對電子商務業發展建立和延伸了售後服務體系,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消除了電子商務的監督滯後情況,使國家相關部門監管機制有機的結合,規範電子商務的發展。
消費者
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大大降低消費者的運輸快遞成本,購物更便捷、安全。ITM店在未來可能會像移動、電信公共服務一樣出現在街道的任何可供消費者取貨、購物的密集區場所。如,CBD商務辦公樓、街道便利店、酒店、居民區等。
生產企業
在短期零售業市場上,企業利潤迅速增加,資金迅速周轉,建立良性的企業成長機制。從長期戰略來看,隨著ITM對市場的影響加大以及企業當前困境的轉變,企業必然面臨升級,市場也必將回歸理性。企業必須在經營上投入科技創新和研發,資源整合不再大部分浪費在市場競爭上,而是轉化企業自身的產品性能、質量、科技創、精細化管理和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品牌化、專利化的良性競爭層面,從而提升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實現技術製造業的產業升級戰略。
電商賣家
完全拋棄以虛擬信譽衡量的標準體系,完全惡意職業差評;延伸了賣家售後服務,保障了買賣交易雙方的溝通,不再完全依賴支付寶等第三方擔保軟體,加快資金流的周轉速度。
ITM實體店
不再以“實體店鋪人氣”為測驗指數,不再擔心人氣不足所影響業績的銷售——因為線上眾多的賣家急需ITM店的售後服務。此時,做好服務成為流通零售業的新的標準。
區別
1、普通實體店在選址上較為嚴謹,主要依靠人流大的繁華地段,以人流量為主要參考數據降低商業風險,此項反而增加房租成本,相對來說,並非實質降低商業風險。ITM店無須以“人流量”大小為測算指數,不再擔心人氣不足所影響業績的銷售——線上的ITM商戶需要ITM店的售後服務,做好服務就是ITM店的經營新標準。
2、普通的實體店在經營上贏利能力差,只能依靠打折促銷銷售,是傳統的薄利多銷的行銷方式;ITM實體店則價格與網購同步,且從不打折,促銷活動也僅限買贈、遊戲、積分、旅遊、中獎、會員制等類的活動,因此,利潤空間大、利潤穩定、房租大大降低,更提高單店的贏利能力。
3、供貨上,普通店是廠商統一配貨,價格統一制定,不同城市由於收入、消費、審美觀等不同因素,使貨品在不同區域產生銷量好或不好的差異;普通店還設定首批進貨量、季度銷售量、換季時退換貨等限制。ITM店實行由授權店面根據當地人文、審美、消費能力、店面位置、定位人群等因素自主到商城選貨,更具針對性;ITM店不設定進貨量,授權店根據市場和資金情況自由進貨,甚至實現網購的一件代發。
4、普通的實體店經營者或銷售員的文化程度在初高中文化層面,文化素養低,服務意識淡薄,責任心差,對事業追求的忠誠度弱,更缺少對店面科學的經營和管理,更不可能有效、可持續的規模化發展;ITM店對經營者的文化素質要求較高,培訓後,進一步提升經營者的行銷、服務意識和責任心,且熟悉電腦網購的操作,具備規範的管理和長期事業發展能力。
5、普通的品牌加盟店均有一定的加盟費用,如經營者退出加盟,加盟許可權和費用則無用。ITM店的授權實行終生授權制度,授權費也根據品牌在市場的影響力和品牌價值不斷提升,經營者如因故中途停止營業,授權也是自己的,經營者的授權可隨品牌而升值,甚至可以單獨轉讓。
6、普通店以出售貨品為主,誠信度低,不具公信力和權威,不能擔任買賣雙方的調解;ITM店則以服務為主,將線上、線下的買賣雙方對貨品的品質、售後統一管理,具備根據事實為消費者和賣家具備承擔“證明報告”的責任。
7、普通實體店無法與網購形成互補,甚至是對立的、衝突的;ITM店是普通實體店的信息化升級,是未來資訊時代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