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C電子政務

g2c電子政務

G2C電子政務是指政府( Government)與公眾(Citizen)之間的電子政務。是政府通過電子網路系統為公民提供各種服務。G2C電子政務所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的套用包括:公眾信息服務、電子身份認證、電子稅務、電子社會保障服務、電子民主管理、電子醫療服務、電子就業服務、電子教育、培訓服務、電子交通管理等。G2C電子政務的目的是除了政府給公眾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的服務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開闢公眾參政、議政的渠道,暢通公眾的利益表達機制,建立政府與公眾的良性互動平台。
G2C電子政務G2C電子政務

一些分析家認為它是電子政務的基本目標,主要為了推動市民與政府的互動,實現網上交易。例如更新執照和證書、報稅、申請等,既省時又易於實現。G2C也力求透過網站和(或)報亭等分發工具的使用,使公眾更易於獲取信息。許多G2C的另一個特徵是試圖削弱以機構為中心的、同時管理過程相互重疊的政府職能。一些電子政務的倡導者認為實施電子政務的目的之一應該是建立一個“一站式辦公”網站,給公眾提供多任務集成服務,尤其是涉及多個機構的服務,避免逐個地與各個機構打交道。G2C的一個潛在的副產品是,通過提供更多的機會克服時間和空間的障礙,從而推動公眾之間的互動,激發公眾的參政意識。

發展階段和組成部分

電子政務是一項新生事物,它的發展必然是一個從低級向高級逐步進行的過程。目前,國內外比較普遍而認同的劃分法是,將電子政務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信息發布(posting of information online)。這是電子政務的起步階段。即政府僅通過網路發布與政府有關的公共服務的靜態信息,如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機構設定、職能介紹、成員名單、聯絡方式等;第二階段,單向溝通(One-way interaction ),即政府除了在網上公布公共服務的信息,還向用戶提供某種形式的服務。如用戶可以從政府網站上下載表格、保稅單等;第三階段,雙向互動(Two-way interaction)。這個階段的政府和用戶可以在網上實現雙向互動,如用戶可以從政府網上下載表格,也可以提交表格,反饋信息和意見等;第四階段,全方位網上事務處理(Full online tranctions),即政府與公眾、社會、企業實現全面的互動,完成事件的處理。到了此階段,政府的運作方式必然發生改變,進行政府業務流程的再造,政府公共服務出現全方位的電子化特徵。
然而,由於各國電子政務的實踐並不一樣,電子政務具體的階段劃分以及各階段的名稱,國內外學者眾說紛紜,各有千秋。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專家徐曉琳教授在他主編的《中國公共管理研究精粹》(P424-428,武漢出版社,2003)做了系統的闡述,有四階段論、五階段論、六階段論。各階段論又有好幾種觀點。四階段論主要有歐委會的階段規劃、IDC的階段規劃、愛森哲的階段規劃,香港電子政務的階段規劃等幾種觀點;五階段論主要有聯合國與美國行政學會(UN/uspa)為代表的觀點,認為電子政務大體上可以劃分為開始出現網站、改善網站、網站互動、網上處理、全方位的政務整合五個階段。六階段論觀點將電子政務發展劃分為建設電子郵件和區域網路階段、跨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公眾獲取信息階段;雙向信息交流階段、價值交易階段、電子民主階段、跨部門合作的政府階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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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怎樣劃分電子政務的發展階段,其實質上都是按照網路建設從簡單到複雜、低級向高級的邏輯順序劃分的,即按照從靜態的、單向信息發布到動態的、雙向互動的信息交流這樣一個邏輯順序劃分,相應地,電子政務的廣度和深度也隨著信息建設階段性發展程度而遞增。
從電子政務的組成來看,電子政務主要包括政府部門內部的電子化和網路化辦公、政府部門之間通過網路實現的信息共享和實時通信、政府部門通過網路與公眾之間進行的雙向信息交流等組成部分;從電子政務的套用形式來看,電子政務包括政府電子商務、政府電子採購及招投標、網上福利支付、電子郵遞、電子資料庫、電子化公文系統、電子稅務、電子身份認證等內容;從服務對象來看,電子政務主要包括政府對企業的電子政務、政府對公眾的電子政務、政府與政府之間的電子政務等幾個方面。 因而,網上辦公、業務重組、面向公眾成為電子政務的三要素,這三要素也是區分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和電子政務的關鍵因素

要點概括

電子政務不僅基於信息技術和數字網路技術,依賴於信息基礎設施和相關軟體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要經歷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且要涉及到政府機構重組和業務流程再造。了解電子政務的概念內涵,框架結構、業務模式和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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