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發展
申購贖回必須以一籃子股票(或有少量現金)換取基金份額或者以基金份額換回一籃子股票(或有少量現金)。由於同時存在二級市場交易和申購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在ETF二級市場交易價格與基金單位淨值之間存在差價時進行套利交易。ETF最早產生於加拿大,而其發展與成熟則主要在美國。
中國ETF
滬市ETF
200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就提出了最初的ETF構想。2004年6月,國務院和中國證監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ETF.2004年7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華夏基金簽訂上證50指數使用許可協定,上證50ETF的推出進入倒計時階段。上證50ETF的推出已經沒有法律與技術性障礙,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和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起為其推出做最後的準備。
基金概況
基金名稱 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上證50ETF)
認購代碼 510053
申購代碼 510051
交易代碼 510050
基金類型 交易型開放式
存續期限 永久存續
單位面值 1.00元
分紅政策 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指數同期報酬率達1%以上,可進行分配
交易單位 100份基金份額為1手
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0.001元
基金份額參考淨值(IOPV) 每15秒計算一次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100萬份,投資者進行申購、贖回必須為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
申購贖回清單 每交易日開市前,華夏基金通過交易所系統、交易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公布。
申購贖回方式 以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進行。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上證50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方向 主要投資於上證50指數成分股、備選成分股;可少量投資於新股和債券等
投資策略 完全複製法
業績比較基準 上證50指數收益率
投資範圍 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及其配股和增發的股票;
標的指數成份股及 備選成份股公司發行的可轉債;
其他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
基金管理費 基金資產淨值的0.5%,並可根據規模增加而降低
基金託管費 基金資產淨值的0.1%,並可根據規模增加而降低
基金認購費 不超過認購份額的1%
上市交易費用 證券公司佣金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25%
申購贖回費用 申購與贖回代理券商(做市商)可收取不超過申購贖回份額0.5%的佣金 佣金可以跟代理券商談折扣(含經手費、過戶費等);
上海證券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減免交易經手費、過戶費等費用
基金管理人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中國工商銀行
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機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