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覆蓋產品
第一步:確定產品符合的指令和協調標準
超過20個指令覆蓋的產品需要加貼CE標誌。這些指令分別覆蓋了不同範圍的產品,並且指令中列舉了所覆蓋產品的基本要求。歐盟 協調標準就是用來指導產品滿足指令基本要求的詳細技術檔案。
第二步:確定產品應符合的詳細要求
您必須保證您的產品滿足歐盟相關法律的基本要求。產品滿足其所適用的所有協調標準的要求,才被視為符合相關的基本要求。是否適用協調標準完全是自願的,您也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來滿足相應的基本要求。
第三步:確定產品是否需要公告機構參與檢驗
您的產品所涉及到的每一個指令都對是否需要由 第三方公告機構來參與CE的審核有詳細的規定。 並不是所有產品都強制要求通過公告機構認證,所以確定是否真的需要公告機構參與是非常重要的。這些公告機構都是由歐盟委員會授權的,並在NANDO(新方法指令公告機構及指定機構)的檔案中有詳細的清單。
第四步:測試產品並檢驗其符合性
製造商有責任對產品進行測試並且檢查其是否符合歐盟法規(符合性評估流程), 風險評估是評估流程中的基礎規則,滿足了歐盟相關協調標準的要求後,您才有可能滿足歐盟官方法規的基本要求。
第五步:起草並保存指令要求的技術檔案
製造商必須根據產品所符合指令的要求及風險評估的需要,建立產品的 技術檔案(TCF)。如果相關授權部門要求,製造商須將技術檔案及EC符合性聲明一起提交檢查。
第六步:在您的產品上加貼CE標誌並做EC符合性聲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CE標誌必須由 製造商或其授權代表加貼在產品上。CE標誌必須按照其標準圖樣,清楚且永久的貼在產品或其銘牌上。如果公告機構參與了產品的認證,則CE標誌必須帶有公告機構的公告號。製造商有義務起草 EC符合性聲明,並在其上籤字以證明產品滿足CE要求。
經過以上六個步驟,您的貼有CE標誌的產品就可以在歐洲市場順利流通了。
適用認證
1. 製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 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檔案一併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台樣機)。
3. 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並報價。
4. 申請人確認報價,並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檔案送至實驗室。
5. 申請人提供技術檔案。
6. 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7. 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檔案進行審閱。
8. 技術檔案審閱包括:
a檔案是否完善。
b檔案是否按歐共體官方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 如果技術檔案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 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後的實際情況。
11. 本頁第9、10條所涉及的整改費用,實驗室將向申請人發出補充收費通知。
12. 申請人根據補充收費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費用。
13. 實驗室向申請人提供測試報告或技術檔案(TCF),以及CE符合證明(COC),及CE標誌。
14. 申請人簽署CE保證自我聲明,並在產品上貼附CE標示。
認證周期視產品的複雜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