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TI

CATTI

CATTI即“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CATTI )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為我國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根據建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精神,在全國實行統一的、面向社會的、國內最具權威的翻譯[信息轉換與傳播行為]專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參試人員口譯或筆譯方面的雙語互譯能力和水平的認定。

基本信息

考試信息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頒發由國家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是聘任翻譯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一。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規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已經正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該考試在全國推開後,相應語種和級別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不再進行。

考試規定

根據國家人事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事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中國外文局組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語種、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有關工作。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負責該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

2003年人事部制定下發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03年7月成立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專家委員會,並於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國首次二級、三級英語口譯、筆譯試點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城市舉行。經過多方協商、共同協作和精心組織,圓滿完成了本次試點考試任務。考試結束後,人事部專技司、外文局、外專局培訓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還專門召開了座談會,認真聽取考生對試點考試的意見和建議。據統計,本次試點考試共有1682人報名,1629人參加考試,492人經考試合格取得翻譯資格證書。試點考試的參考率高、考生範圍廣,從各方面反映看,試點工作得到了人事部、外文局領導、各位專家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外文局常務副局長、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郭曉勇稱“考試社會反響良好”。根據考試中出現的問題和考生反映的情況,外文局請英語專家委員會調整了英語考試大綱的部分內容。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放開,面向社會,得到廣大考生的歡迎和社會的認可,符合人才評價的發展方向。由高等院校翻譯一線的專家承擔的命題工作是成功的,起到了通過試點檢驗命題標準、命題方式和試卷結構的作用,這為在全國繼續擴大試點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得到了廣大考生的認可。

試點和時間

2004年5月下旬,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繼續擴大。二、三級口譯考試擴大到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武漢等六城市,筆譯考試除以上六市外還擴大到西安、南京、鄭州、成都、長春、福州等共12個城市。2004年11月13日、14日,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筆譯考試在全國25個城市、口譯考試在全國15個城市進行;法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試點考試;日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大連試點考試。考試大綱的編寫、國家翻譯資格考試標準的確定、考試試題的命制等都是由翻譯資格考試最高層次的專家組織——日、法語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們參與完成的。這些專家都是翻譯界的資深教授和學者,代表著法語、日語翻譯界的最高水平。同時專家委員會對考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更好地形成一套科學化、社會化、規範化的翻譯人才評價制度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劉寶英在日法語考試試點成立大會上說:“我們相信,這項資格考試在推行幾年、十幾年後,中國會有一大批高素質的翻譯、翻譯家成長起來,更好的為我國的對外開放、經濟建設做出重要貢獻。”外文局常務副局長郭曉勇說:“在翻譯專業中實行資格考試制度,是中國提高翻譯人才整體素質和規範國家翻譯人才資格標準的重要舉措,也是對翻譯人才評價方式的重大改革。”

考試宗旨

據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主任黃友義介紹:預計2005年就將在全國範圍內鋪開,語種也將逐步擴大為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多個語種,英語還將開設同聲傳譯。由於一旦某語種相應級別的考試在全國統一進行,將不再實行該語種相應的職稱評審工作。停止評審後,專業技術人員只有參加相應的考試,才能具備被聘任的資格。因此,翻譯專業技術人員如有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需要,最好參加更高級別的考試。這項考試分三級、二級、一級口筆譯翻譯和資深翻譯4個等級,大體同目前翻譯職稱中的初級、中級、副高、正高職稱相對應。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等級劃分與專業能力:

資深翻譯:長期從事翻譯工作,具有廣博科學文化知識和國內領先水平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夠解決翻譯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上對翻譯事業的發展和人才培養作出重大貢獻,

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較為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範圍較廣、難度較大的翻譯工作,能夠解決翻譯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擔任重要國際會議的口譯或譯文定稿工作。

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一定範圍、一定難度的翻譯工作。

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般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譯工作。

考試的難度大致為:三級,外語專業本科畢業、具備1年左右口筆譯實踐經驗;二級,外語專業本科畢業,並具備3-5年的翻譯實踐經驗;一級,具備8-10年的翻譯實踐經驗,是某語種雙語互譯方面的行家。資深翻譯實行考核評審方式取得,申報資深翻譯的人員須具有一級口譯或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

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的翻譯專業資格證書與職稱掛鈎,建立這個翻譯人員資格考試制度後,翻譯和助理翻譯專業職稱將不再通過評審,而是由二、三級口譯和筆譯考試、評定替代,從而改變了過去以單一評審模式對翻譯人才進行評價的方式。而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性比較強,不僅適合從事外文工作的專業人士考取,也是其他專業人士進入翻譯行業的準入證。

翻譯工作是我國對外交流和國際交往的橋樑和紐帶,發展翻譯事業也是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為提高翻譯人員素質、加強翻譯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廣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是順應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的。翻譯專業人才在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吸收引進外國的先進科技知識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翻譯是橋樑和紐帶。翻譯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提高,對於我國在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起著關鍵的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和重視人才戰略的實施,“小康大業,人才為本”。翻譯人才是我國專業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納入我國職業資格制度通盤考慮、通盤設計,是進一步規範和提高翻譯人員的業務素質,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提高翻譯隊伍的要求,也是為了改革、改進、完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制度。

此外,現行的各級翻譯人員的評審按地域或行業組織,因此,其評價水平也體現了地域性標準。實施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制度,將有助於翻譯標準的社會化。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作為國家的一種資格制度建立並組織實施,應當是翻譯界的一件大事,它是為培養高層次翻譯人才做的一項制度建設,是為推動翻譯隊伍建設所作的一件大事。國家實施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是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目前已建立和實施31項。職業資格是人才評價的重要手段和機制,當前正處於起步階段,將來的發展領域會很廣,任務會很艱巨。我們要從實施人才戰略的要求出發,規劃好、設計好、實施好我國的職業資格制度,通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將中國人才評價工作推向新的階段,以適應我國人才戰略的要求。

考試性質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ChinaAccreditationTestforTranslatorsandInterpreters--CATTI)是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ChinaForeignLanguagesPublishingAdministration)負責實施與管理的一項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一項在全國實行的、統一的、面向全社會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參試人員口譯或筆譯方面雙語互譯能力和水平的評價與認定。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我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與原有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相比,更體現了科學、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報名參加考試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和所從事專業的限制。取得各級別證書並符合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在資格考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舊體系會有一個並存期。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將分語種、分級別地逐步推開,隨著考試逐步推向全國,舊有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考試目的

設立這一考試的目的是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時進一步規範翻譯市場,加強對翻譯行業的管理,使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從而為我國的對外開放服務。

報名條件

該考試是一項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二、三級的考試。獲準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也可參加報名。

考試語種

考試分7個語種,分別是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等語種;

四個等級,即: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其中資深翻譯通過評審方式取得,一級口筆譯翻譯通過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取得,二、三級口筆譯翻譯通過考試方式取得。

兩大類別,即:筆譯、口譯,口譯又分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考試科目

二、三級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交替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並取得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的考試。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並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考試方式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採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採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考試時間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三級《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0分鐘。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

實施情況

翻譯資格考試從2003年12月開始進行首次試點,在考試實施與管理及口筆譯考務各有關單位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進步和值得驕傲的業績,考試的規模穩步增長、影響力不斷擴大,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

2009年上半年,考試報名人數從2003年的單次考試1,600人上升到15,000人,英語報名人數也從試點時期的1,000人上升到近14,000人。截止到2013年下半年,累計報名參考人員超過29.87萬人次;累計合格人數已經達到38,614人次。其中,口譯合格7,422人次,筆譯合格31,192人次;英語同聲傳譯合格26人次。

自2008年起,英、法、日、俄、德、西、阿等7個語種二、三級口筆譯共29種58個科目考試已在全國範圍內成功推開。各地區、各部門已不再進行翻譯系列上述7個語種相應級別職稱即翻譯、助理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自2012年開始實施英語一級口筆譯考試。2013年上半年,翻譯資格考試又推出了日、法、阿拉伯語一級口筆譯考試。俄、德、西班牙語一級口、筆譯考試也將於今年下半年推出。

繼續教育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證明。

中國翻譯協會受中國外文局委託負責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中國翻譯協會擬定了《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通知》和《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作為對翻譯專業人員實行規範的行業管理的一部分,這標誌著我國翻譯行業規範管理邁出新的步伐,此項工作已於2006年1月正式啟動。

影響

得到各方面肯定

翻譯資格考試作為一項國家級翻譯人才評價體系,多次得到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業內資深專家的好評。人社部專技司領導多次說:“我們選外文局組織考試是選對了,外文局領導非常重視,組織工作出色,人社部滿意,專家滿意,社會認可。考試在國內和國外都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是目前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中做得非常成功的項目之一”。

專家隊伍健全、穩定

截止到2005年6月,英、法、日、俄、德、西、阿等七個語種的專家委員會已經全部建立。專家委員會調整、換屆工作認真及時,2005年9月,第二屆英語專家委員會換屆完成,2007年7月,七個語種專家委員會順利完成換屆。隨著考試規模和影響的不斷擴大,相當一批高水平的專家教授參與考試工作。專家委員會成員有來自外文局、外交部、中聯部、國際台、中央編譯局、新華社、中科院等翻譯、出版機構的專家,有來自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十幾所國內高校的知名教授,其中不乏我前任駐外使節和一些部級、局級業務專家。3、國際國內多個認證機構主動尋求與我合作。 台灣、香港地區,日本、韓國、新加坡等有關機構與我局考試辦建立了工作聯繫,有的希望開設考點,有的希望進行互認,有的前來學習借鑑。法國駐華大使館還派文化官員前往考場觀摩,澳大利亞有關機構也致函表示關注。瀏覽全國翻譯考試網站的國家和地區已達幾十個。

與翻譯專業碩士學位教育實現接軌

2008年,翻譯專業碩士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現接軌,翻譯碩士學位教育與職稱制度及行業規範管理有機結合起來,翻譯考試作為人才評價的標準將逐步起到引導翻譯教學、服務翻譯教學的作用。

證書獲得者可加入中國翻譯協會

獲得考試證書者將可以個人會員身份加入中國翻譯協會2004年底召開的中國翻譯協會第五屆全國理事會,對中國翻譯協會章程做了重大修訂,會上,審議並通過了《中國翻譯協會章程(草案)》,新章程(草案)明確了未來中國譯協作為學術性、行業性社會團體的性質,使中國譯協的業務和職能範圍在原來學術領域的基礎上向行業領域擴展和延伸,譯協的會員組成也從原有的翻譯團體,擴展到從事翻譯及與翻譯工作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2005年,中國翻譯協會出台了《中國翻譯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對個人會員入會條件進行規範。個人會員包括資深會員、專家會員、普通會員和榮譽會員。其中普通會員要求取得初級以上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三級以上口、筆譯證書,或在翻譯學術界或翻譯專業領域內有一定貢獻或實踐經驗;專家會員要求取得副譯審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一級以上證書,或在翻譯學術界或翻譯專業領域內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有豐富實踐經驗。

中國翻譯協會對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的規範,說明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將會對翻譯行業管理做出前所未有的貢獻。

證書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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