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美國,從會計準則的第一個制訂機構開始,就已認識到會計理論對會計準則的重要性,但由於不同的環境和條件,有的機構或只有構想而未付諸行動(如CAP);有的機構已採取了行動,也有研究成果,而未得到認可(甚至本身就沒有取得共識如APB,其成果只能束之高閣,而努力則付之東流)。只有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是幸運的成功者,但它在CF方面的進展,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它的前任機構和其他會計組織的有用成果,把功勞一概算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身上是不公正的。這裡再一次證明:會計理論具有繼承性。對此我們可以從美國用於指導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基礎理論、基本概念直到當前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發展歷程中找到證據。
存在於1936~1959年的會計程式委員會(CAP)是美國通過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法出台以後,第一個具有權威支持的民間會計準則制訂機構。它發表的代表公認會計原則的會計準則文獻《會計研究公報》(ARBS)常遭到人們的嘲笑。因為這些公報並不是在研究的基礎上產生的,而不過是把不同的慣例進行評比、並挑選其中為多數實務界所接受的內容。沒有理論根據導致委員們的意見經常各執一詞,結果只能賦予會計處理方法以較大的彈性,這就造成了相似的企業由於採用不同的會計方法,所報告的淨收益卻出現了重大分歧。必須指出,會計程式委員會並非不注意理論,他們曾構想先研究一套會計準則的基本理論,然後據以制定會計準則,但要實現這一研究計畫,大約需要5年。一方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允許會計程式委員會不解決當前迫切問題,而先花長達五年的時間去研究會計基本理論;另一方面,美國會計學會已在1936年搶先發表了《公司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原則的暫行說明》,並於1941至1948年、1950、1954和1957至1964年多次修訂補充。會計程式委員會如不迅速針對當時的熱點制定會計準則,則公認會計原則的制定權有可能落入美國會計學會手中。再加上會計程式委員會的成員開始只有7人,以後雖然增加到21人,而其成員都是註冊會計師,且均為兼職並無薪給補助。因此,我們估計除SEC的壓力外,還由於經費不足和缺乏研究人員,會計程式委員會才不得不放棄原先制訂基本會計理論的構想。
“壞事也會變成好事”。會計程式委員會制定的《會計研究公報》導致企業報表可比性的降低和不能在解決會計新問題時有自己的創見,因而使人們看到:《會計研究公報》的制定缺乏理論基礎,這一缺陷終於成為會計程式委員會被會計原則委員會取代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國的經驗表明:準則制定機構所制訂的會計準則(美國稱為“公認會計原則”,GAAP)要得到公眾的認可,需要兩個條件:第一,會計理論界的支持;第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賦予該機構的權威(Evans,2003)。因此,回顧美國會計準則制定的過程,用於制定準則的基本理論始終受到會計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