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D許可協定

BSD開源協定是一個給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定。基本上使用者可以"為所欲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原始碼,也可以將修改後的代碼作為開源或者專有軟體再發布。但"為所欲為"的前提當你發布使用了BSD協定的代碼,或者以BSD協定代碼為基礎做二次開發自己的產品時,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原始碼,則在原始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定。2.如果再發布的只是二進制類庫/軟體,則需要在類庫/軟體的文檔和著作權聲明中包含原來代碼中的BSD協定。3.不可以用開原始碼的作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做市場推廣。

協定介紹

BSD開源協定(original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 BSD license)是一個給於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定,BSD 代碼鼓勵代碼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碼作者的著作權。BSD由於允許使用者修改和重新發布代碼,也允許使用或在BSD代碼上開發商業軟體發布和銷售,因此是對商業集成很友好的協定。而很多的公司企業在選用開源產品的時候都首選BSD協定,因為可以完全控制這些第三方的代碼,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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