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年
856年,唐宣宗元聖至明成武獻文睿智章仁神聰懿道大孝皇帝大中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大中十年十二月初一日。
歷史大事
冊封安西回紇龐勒可汗,不果
會昌(八四一—八四六)初,回紇被黠戛斯所滅,部落逃散。大中十年(八五六)初,宣宗聞回紇龐勒率部落寓居安西(今新韁庫車),以回紇曾有功於唐,十月,遣使赴安西鎮撫安回紇。使者至靈武(今寧夏靈武西北),適回紇亦遣使入貢。十一月十二日,乃以衛尉少卿王端章為冊回紇可汗使,擬冊封龐勒為慍祿登里羅汨沒密施合俱錄毗伽懷建可汗。王端章赴安西,中途為黑車子族所阻,未至而還。次年十月廿七日,貶端章賀州(今廣西賀縣東南)司馬。
韋澳督征鄭光租稅
大中十年(八五六)五月廿五日,宣宗以京兆不易治,乃命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韋澳為京兆尹。澳為人公直,赴任後,豪貴斂手。國舅鄭光在京兆有數處田莊,其莊吏恣橫不法,久不納稅,韋澳將其拘留。宣宗於延英殿問澳,澳奏言其事,並稱欲依法處置。宣宗以莊吏為鄭光所親,為其說情。澳據理力爭,宣宗曰:“卿與痛杖而貸其死,可否?”又曰:“朕為鄭光故,阻卿行法,殊以為愧。”澳還府後,即杖責莊吏,督租數百斛足,方將莊吏送歸鄭光。
崔慎由拜相
大中十年(八五六)十二月廿三日,以戶部侍郎、判戶部崔慎由為工部尚書、同平章事。宣宗命相,左右皆不知。此前一日,命以兵部侍郎、判度支蕭鄴同平章事,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奉旨宣於翰林院,復奏稱:“鄴所判度支應罷否?”宣宗以為歸長等助鄴,即罷鄴命,手書慎由名及新命付翰林院草詔,仍雲“落判戶部事”。崔慎由,字敬止,太原人。太和(八二七——八三五)初登進士,再登賢良方正制科,歷藩鎮幕僚。大中初入朝為右拾遺,累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歷湖南、浙西觀察使。十年,入相。十二年,出任東川節度使。鹹通(八六0—八七三)初,歷鎮華州、河中。入朝為吏部尚書,卒於東都留守。
中書門下奏停貢舉三年
大中十年(八五六)三月,中書門下奏稱:禮部貢院現置開元禮、三禮、三傳、三史、學究、道舉、明經、進士、童子等九科,近年來錄取頗濫。請從今年(856年)起,暫停三年。三年之後,凡參加科試者,請先由中書舍人面試,判定等級,再上送皇上裁決。其中如有學業荒廢,不當上送者,考官即當責過。童子科近來諸道所薦送者,多已超齡,偽稱童子,其學業亦皆平常。請今後令諸道薦送童子,年齡不得超過十二歲,必須精熟一經,兼能自己書寫。如有違制,本道長吏亦應懲治。宣宗準奏。
唐大中十年(856年)
新羅(今朝鮮半島)崔致遠來中國留學6年,應淮南節度副大使行營都統高駢的邀請,來揚州任職多年。回國著《桂苑筆耕集》。
史料記載
宣宗元聖至明成武獻文睿智章仁神聰懿道大孝皇帝下大中十年(丙子,公元八五六年)
春,正月,丁巳,以御史大夫鄭朗為工部尚書、同平章事。
上命裴休極言時事,休請早建太子,上曰:“若建太子,則朕遂為閒人。”休不敢復言。二月,丙戌,休以疾辭位,不許。
三月,辛亥,詔以“回鶻有功於國,世為婚姻,稱臣奉貢,北邊無警。會昌中虜廷喪亂,可汗奔亡,屬奸臣當軸,遽加殄滅。近有降者雲,已厖歷今為可汗,尚寓安西,俟其歸復牙帳,當加冊命。”
上以京兆久不理,夏,五月,丁卯,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韋澳為京兆尹。澳為人公直,既視事,豪貴斂手。鄭光莊吏恣橫,為閭里患,積年租稅不入,澳執而械之。上於延英問澳,澳具奏其狀。上曰:“卿何以處之?”澳曰:“欲置於法。”上曰:“鄭光甚愛之,何如?”對曰:“陛下自內庭用臣為京兆,欲以清畿甸之積弊,若鄭光莊吏積年為蠹,得寬重辟,是陛下之法獨行於貧戶耳,臣未敢奉詔。”上曰:“誠如此。但鄭光?帶我不置,卿與痛杖,貸其死,可乎?”對曰:“臣不敢不奉詔,願聽臣且系之,俟征足及釋之。”上曰:“灼然可。朕為鄭光故撓卿法,殊以為愧。”澳歸府,即杖之。督租數百斛足,乃以吏歸光。
六月,戊寅,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裴休同平章事,充宣武節度使。
司農卿韋廑欲求夏州節度使,有術士知之,詣廑門曰:“吾善醮星辰,求官無不如意。”廑信之,夜,設醮具於庭。術士曰:“請公自書官階一通。”既得之,仰天大呼曰:“韋廑有異志,令我祭天。”廑舉家拜泣曰:“願山人賜百口之命!”家之貨財珍玩盡與之。邏者怪術士服鮮衣,執以為盜。術士急,乃曰:“韋廑令我祭天,我欲告之,彼以家財求我耳。”事上聞,秋,九月,上召廑面詰之,具知其冤,謂宰相曰:“韋廑城南甲族,為奸人所誣,勿使獄吏辱之。”立以術士付京兆,杖死,貶廑永州司馬。
戶部侍郎、判戶部、附馬都尉鄭顥營求作相甚切。其父祗德聞之,與書曰:“聞汝已判戶部,是吾必死之年;又聞欲求宰相,是吾必死之日也。”顥懼,累表辭劇務。
冬,十月,乙酉,以顥為秘書監。
上遣使詣安西鎮撫回鶻,使者至靈武,會回鶻可漢遣使入貢。十一月,辛亥,冊拜為嗢祿登里羅汩沒密施合俱錄毘伽懷建可汗,以衛尉少卿王端章充使。
吏部尚書李景讓上言:“穆宗乃陛下兄,敬宗、文宗、武宗乃兄之子,陛下拜兄尚可,拜侄可乎!是使陛下不得親事七廟也,宜遷四主出太廟,還代宗以下入廟。”詔百官議其事,不決而止。時人以是薄景讓。敕“於靈感、會善二寺置戒壇,諸僧、尼應填闕者委長老僧選擇,給公賃,赴兩壇受戒,兩京各選大德十人主其事。有不堪者罷之,堪者給牒,遣歸本州。不見戒壇公牒,毋得私容。仍先選舊僧、尼,舊僧、尼無堪者,乃選外人。”
壬辰,以戶部侍郎、判戶部崔慎由為工部尚書、同平章事。上每命相,左右無知者。前此一日,令樞密宣旨於學士院,以兵部侍郎、判度支蕭鄴同平章事。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覆奏:“鄴所判度支應罷否?”上以為歸長等佑之,即手書慎由名及新命付學士院,仍雲“落判戶部事”。鄴,明之八世孫也。
內園使李敬寔遇鄭郎不避馬,郎奏之。上責敬寔,對曰:“供奉官例不避。”上曰:“汝銜敕命,橫絕可也,豈得私出而不避宰相乎!”命剝色,配南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