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嬰案件
7月18日晚9時許, 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和另外兩人飯後準備去歌廳“放鬆娛樂”,看到一對懷抱嬰兒的夫婦,就借酒勁打賭,猜那個嬰兒是矽膠玩具還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矽膠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為證明自己的判斷正確,遂突然搶走女嬰並高舉過頭重摔到地上。導致嬰兒當場昏死,顱骨3處骨折,顱內有淤血,極有可能留下後遺症。此後,林州市公安局僅對涉事民警處以關禁閉15天的內部警務紀律處理。8月18日,在河南省林州市調查警察“摔嬰”案的安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法傑說,目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已被刑事拘留。安陽市已經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林州市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涉案民警已被異地關押。8月19日,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女嬰現狀
8月18日晚, 新華社記者見到了此事件中的受害女嬰。7個月大的李默涵身穿兜肚,腦袋後面一個拳頭大腫包仍然清晰可見。據孩子母親介紹,雖然已經治療出院,但孩子常會半夜驚醒,害怕見生人,有時會嘔吐。醫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後遺症還需觀察。李青峰的奶奶告訴本報記者,“孩子太小,不能頻繁做檢查,現在離上次做CT檢查還沒超過1個月,所以這兩天不會到北京。”
立案調查
記者18日下午從河南省安陽市委宣傳部獲悉,安陽市已經組成調查組,將對“警察摔嬰”事件背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陽奉陰違
針對備受關注的“民警摔嬰”事件,記者在林州進行實地採訪。林州所在的安陽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開車趕到,答應帶領記者前往事發當晚出警的派出所了解情況,不曾想轉了幾條街後,竟將記者帶到一處酒店,然後說:“現在說這有啥意義,先住進酒店再說。”事發當晚出警的林州市振林派出所證實,當天晚上確實接到類似事件的報警,並有值班民警出警。但令人費解的是,110工作人員在查詢了警務平台後,表示相關報警記錄並不存在。記者聯繫兩位出警民警,手機均處於關機狀態。
律師說法
昨天,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蘭庭表示,正常情況下,此事發生時,公安機關就應立即對該立案偵查,因郭增喜已涉嫌犯罪,應對其刑事拘留。如果有關辦案民警未向主管領導匯報,涉嫌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禁閉只是內部處分,做出這個決定是錯誤的。”許蘭庭稱,公安有關領導是了解此事的,未採取刑事措施有瀆職、包庇的嫌疑,應被追究責任。
此外,許蘭庭表示,檢察院也應監督公安機關立案。
社會評判
林州市摔嬰民警郭增喜已於前晚10時許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刑拘。針對目前網上盛傳的當地一名民警“抱摔嬰兒”事件,林州市已經成立了由紀檢、政法、檢察、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受傷兒童即日由公安、衛生部門陪同赴北京做進一步檢查。評判:“無輿論無公正”最可怕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不難判斷出這起案件的嚴重性,顯然,對涉事民警的處理,早就應對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有關方面卻將這起案件隱瞞了一個月之久,甚至讓涉事民警禁閉結束後繼續上班。如此畸輕的處理,一經媒體曝光,也就難免引發公眾的憤怒情緒。
於是,我們又看到了令人五味雜陳的一幕:公共輿論介入後,當地警方依法刑拘涉事民警並立即啟動相關調查。這不得不令人懷疑:如果沒有媒體的曝光和輿論的推動,相關案情是否會永遠不見天日,涉事民警是否會永遠被包庇,司法公正是否會永遠遲到?
這絕非筆者惡意的揣摩。君不見,“捂蓋子”的決心是多么堅定,以至於當有記者介入採訪後,還有人不斷給記者做工作,望其高抬貴手,千方百計想把訊息封鎖。至於受害女嬰的生命、法律的尊嚴,在某些人眼裡顯然都不如烏紗帽來得重要——只有低調處理,才能避免影響政績考核。
如果法律都不能守住公正的底線,倘若獲得公正總需要輿論的推動,那么,民眾也將失去對法制的信仰和對社會的信心。因此,除對涉事民警追究法律責任以外,必須對阻止訊息公開、妨礙司法公正的人員追究相應責任,切實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還全社會一個公平正義。
群議:“自然而然”是霸氣習慣
前不久,北京一刑滿釋放惡漢,因與手推載有兩歲女童童車的女子發生爭執,而喪心病狂地當街重摔女童,當時認為這已是人間最為泯滅人性的惡行了。然而,當人們知道了河南民警郭增喜在沒有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而突然搶走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猛摔在地時才明白,沒有最惡,只有更惡。民警郭增喜,惡就惡在,其人性中的惡性因子,在沒有被任何原因激發的情況下,竟如此自然而然地如野馬脫韁,狂瀾破川。
民警郭增喜很可怕,而根本的可怕之源就來自於,他摧毀了社會的心理安全防線,因為他這樣的突如其來或心血來潮,就好像是一個惡魔肚子餓了就要吃人一樣地“自然而然”,而這樣的“自然而然”,有誰可以防範?在一個法制社會裡,最可怕的不是那些惡人,而最可怕的是像郭增喜這樣的惡魔錶現出的那種“自然而然”的狀態。
這只是一起個案。但毫無疑問的是,郭增喜這樣的“自然而然”也絕非是一朝養成,它定然有一個可以養成這種“自然而然”行為的環境。一個從警近30年的民警,其自然行為,無可爭辯地正是對他所在環境的一種反射,而對於這樣的環境,卻不能以一個民警的“個案”給予解讀。“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這是一個時間不短的過程,而作為一名民警,這個過程總是由一次次的執法行為所構成。於是人們一定會想,30年裡他是怎樣執法的,他的上級領導是怎樣評價他的?從其“自然而然”的行為上看,折射了他所在環境中的霸氣根源。這個環境不改變,也可能不會再次出現這樣的極端事件,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個環境不改變,就一定會出現霸氣的警察。而只要身上有著霸氣,就不好說會鬧出什麼“自然而然”的事來。郭增喜摔嬰已經觸犯了法律,而林州警方竟然將此事捂了這么長時間,這就是草菅人命的態度。
郭增喜摔的是嬰兒,而林州警方也在摔,摔的是法律;而且,林州警方已經將法律摔得奄奄一息。郭增喜摔嬰必須要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必須還要摔碎那個存在霸氣根源的環境。
質疑:會不會玩壁虎斷尾遊戲
這起事件的關注點有很多,筆者更關注的是這樣一個現象:每當有事情發生的時候,有些部門便用“家法”來糊弄公眾,其實這樣的舉動就是在用“家法”糊弄國法。
就這起事件而言,摔嬰兒的民警觸犯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莊嚴的刑法。為什麼作為執法單位的公安局卻知法犯法,僅僅用內部的關禁閉措施來懲罰了當事人呢?問這個問題顯得有點傻乎乎的。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這從事件發生很久之後才被公眾知曉就可以看出他們的目的。這就是在護犢子,這就是在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就是用所謂的“家法”哄弄孩子的父母,說嚴重點這實際上是在糊弄國家的法律。
這也是這起事件中最值得關注的地方,對於一個被摔的嬰兒來說,這僅僅才是一個個體事件,可這種背後的現象卻讓很多人受到過傷害。當然,事後河南方面的表現還是積極的,將當事警察進行了刑拘。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這種進一步的舉動其實也是被逼無奈,如果沒有媒體的曝光,沒有民眾的追問,還會有這個結果嗎?再說了,這種刑拘的舉動其實就是個底線,因為他已經犯了法。
對當事警察的刑事拘留絕不能是個句號。我們要一鼓作氣,把此次事件處理中出現的所有詬病一次起底。讓那些知法犯法者都受到懲罰。因為這樣的“家法”處理,就好比壁虎的尾巴,丟棄了尾巴其實就是為了保護當事警察的身體,今後他還會長出一隻新尾巴的。
當城管打傷了人的時候,單位出面賠錢了事;當官員開車撞死人的時候,也是賠錢了事;當官員犯了錯誤的時候,我們也經常聽到的是被免職了,被通報了,被罰款了,被取消績效工資了。試問,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就是在用你們的“家法”來代替國法嗎?你們的賠款來源於哪兒?用人民的錢賠償給人民,你們就真的心安理得?
建議:為還原公信應異地偵辦
這種倒逼出來的“迅速”,其誠意本身就很讓人質疑,也讓人對事件真相能否得到客觀呈現,嫌疑人最終是否會受到法律公正處理產生更多的擔心,畢竟在這一個月里,當地警方的表現與所為已經失去起碼的公信,其袒護和包庇行為昭然若揭。
因此對此案,林州警方已經不具備公正偵辦案件的資格,摔嬰案嫌疑人本身就是林州公安系統民警,這種“老子查兒子”不僅本身沒有公信可言,無論強調如何合法合規,無論如何強調查處的事實客觀公正,都無法在公眾心目中形成公信,因此,對於這起案件,應由上級警方協調,交由林州市以外警方負責偵辦,這樣做的目的不只是偵破摔嬰案的本身,還能夠“拔出蘿蔔帶出泥”,讓公眾看一看究竟有那些人在褻瀆法律,是什麼人在為摔嬰案嫌疑人鞍前馬後充當保護傘,中間是否還存在利益交換、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法懂法的民警不僅是法律的維護者,更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踐行者。如果依然強調“合法合規”再由林州警方承辦這一案件,不但保證不了偵辦的客觀公正,更會給案件背後某些人隱瞞問題甚至犯罪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國家尊嚴的法律不能也不允許在林州發生偏移,更不能再任由林州警方某些人塗鴉和玷污。
最新進展
領導表態
8月18日上午,正在林州市參與案件調查的安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法傑向記者介紹了此事的最新進展: “這件事我昨天才聽說。一聽後就立刻趕到林州了。昨天下午,我們對涉事警察採取了控制措施。目前,此事已經立案,涉事警察17日晚被刑事拘留;今天早上採取異地關押措施,將其押往安陽市看守所。”郭法傑說,目前由紀檢、政法、檢察、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在就此事展開調查。同時,安陽市開始在全市公安機關展開警風整頓活動。調查組的人士表示,待調查取證工作結束後,他們將對“摔嬰”警察背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成立特偵組
2013年8月18日晚,倍受社會關注的林州民警摔嬰案有了最新進展。一、安陽市公安局已成立了以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鬍文立為組長的特偵組,將對此案進行徹底調查,不管涉及到誰都要嚴肅追究,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
二、當地衛生部門已在北京為受傷女嬰聯繫好後續檢查治療的醫院。其父母考慮到在安陽地區醫院治療比較及時,孩子傷情恢復良好,不願讓孩子頻繁接受醫療放射檢查及外界干擾,何時進京檢查想觀察觀察再說。
三、摔嬰民警郭增喜已被押往安陽看守所採取異地關押措施。
主要領導停職
2013年8月19日,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8月17日,媒體報導林州民警郭增喜摔傷女嬰一事後,安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紀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進駐林州市開展調查工作。
當日,安陽市公安局抽調專業偵查力量組成特偵組,全力以赴開展案件偵辦工作。17日晚,涉案民警郭增喜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18日上午對其實行異地關押。
與此同時,安陽市公安局抽調紀檢、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調查組,全面開展責任倒查工作。18日晚,安陽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同時,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潤超主持林州市公安局工作。
相關新聞
河南被摔嬰兒家長否認收錢封口8月18日,當事母親任文利懷抱受傷女嬰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
本報曾報導,有知情者稱,林州市公安局領導出面就郭增喜摔傷嬰兒一案進行協調,最終李青峰獲幾十萬元賠償,不再追究郭增喜責任。安陽市公安局局長郭法傑昨日回應:“我沒有聽過這回事,但我已經明確表態,安陽市公安機關的任何領導都不能從中調解,以給受傷嬰兒父親多少錢了事,這是不允許的,也是禁止的。”
“就你說的這些問題,我們也正在調查,估計就在這一兩天,相關調查結果能出來,到時我們將向社會公布,不管涉及誰,我們都將依法從嚴處理,毫不掩飾。”郭法傑表示。
據央廣《中國之聲》報導,對於收錢封口一事李青峰予以否認。
“住院期間,他(郭增喜)家派人來找我家的親戚朋友說這個事了。當時我是說,這個事我現在不能說。”李青峰說,“他家也送錢來了,硬往這兒放錢,我說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說事。”
他強調:“(自己)傻了差不多,沒考慮,啥都沒考慮,光想著把小孩治好。”
李青峰還稱,公安局送了2萬元他收了,說是局領導的一片心意,但郭增喜家送的錢他沒收。
同時,李青峰還表示,現在小孩不會說話,有啥後遺症也不知道,希望通過公安局或者是郭增喜親屬和他達成一個協定,在小孩未成年之前,腦子有任何毛病郭增喜都要給予治療,但刑事上肯定得判郭增喜刑。
另據媒體報導,有傳聞說,李家有親屬在當地公安部門工作。昨日,受害女嬰爺爺奶奶的鄰居張女士對媒體說,“李青峰一直在別的地方租房,他是做工程生意的,愛人平時在家帶孩子。家裡沒人在公安局上班。”
此外,安陽市地區醫院神經外科的一位醫生透露,在孩子住院時,曾有警方人員來醫院探視。
焦點
嬰兒父母:摔嬰就兩秒 反應來不及
據新華社電 18日晚間,受害女嬰的父母向記者口述還原了事發經過。母親說,看到孩子沒有徵兆被摔一幕,“當時整個人都嚇傻了。”父親則表示,“整個過程就兩秒鐘的時間。”
30歲的母親任文利說:“在一家歌廳門口,我們當時好好的就在那站著,一個個頭很高的男子走過來,抓起我家妞妞就舉起來摔到地上,孩子當時哭了一下就沒聲了,我整個人都嚇傻了。”
任文利說,事情發生後,當時路邊圍了很多人,有打110報警的,有攔計程車的,還有打120急救的。“我顧不了別的,抱著孩子就去了醫院,想著讓我家妞妞能夠活命,人都快瘋掉了。”
事發時,孩子是由父親李青峰抱在懷裡。當時一家3口在位於林州市西環路附近的一家娛樂會所門口,眼看著3個人走過來,其中一人走到跟前。
“這人看樣子五十來歲,像是喝過了酒,我不認識他,也沒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把孩子舉過頭頂後又摔下來。”李青峰說,“整個過程太快了,就兩秒鐘的時間,根本來不及反應。剛開始還以為是到跟前來看小孩的,也沒操別的心。”
歌廳附近一家便利店老闆郭雲麗介紹,事發當晚,自己聽到外面有爭吵聲便跑出去圍觀,隨後發現是一名男子將一對夫婦的孩子給摔了,“那個男的看樣子像是喝多了,一開始還罵罵咧咧,後來知道孩子被摔得送了醫院,就不再吱聲,被打得躺到了地上。”
李青峰承認動手打了當事男子:“當時人很多,大家都很氣憤,都打了他。”在110民警過來將歌廳門口的監控資料取走後,李青峰也離開現場趕往醫院救治孩子。
被摔嬰兒有否後遺症待觀察
據新華社電 有關醫生表示,孩子雖然出院,但因為時間較短,很難說會否留下後遺症,還需要定期進行複查。
任文利和李青峰也表示,現階段,孩子的病情和恢復情況仍然是全家最關注的問題。
18日晚間,記者見到了受害女嬰。這也是事發至今她首度出現在媒體面前。據現場觀察和醫生介紹,目前女嬰暫時脫離生命危險,但會否留有後遺症,仍待進一步觀察。
8個月大的“悅悅”(化名)身穿肚兜,在母親懷裡,睜著一雙黑洞洞的眼睛左看右看,警惕地望著屋裡進來的陌生人。
母親任文利介紹,孩子被摔傷後,當天晚上即送到林州市中心醫院救治,但拍片後發現腦部骨折,有積水,並有多處淤血,醫生建議轉院治療。孩子隨後被轉至安陽地區醫院救治。
安陽地區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鵬強告訴記者,7月19日凌晨,從林州市轉來一名女嬰患者,臨床表現為嗜睡、精神差、伴有嘔吐,診斷證明腦部外傷,其中包括一處骨折和一處挫裂傷。
經過治療,女嬰8月5日出院。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整個半小時的採訪期間,“悅悅”的精神狀態並無明顯異常。但在其後腦勺處,明顯可見一處凸起的腫塊。
“妞妞現在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害怕驚嚇,有時半夜就驚醒了,白天聽到路邊的汽車聲,就會緊張得抓住我不放。”任文利說,“和以前比,孩子還害怕生人,有時會嘔吐。”
孩子父親李青峰說,現階段全家人都“一心撲在給孩子治病上,沒時間考慮別的,就是希望她早日康復,別留下什麼後遺症。”
律師說法
是否和解不影響刑事處罰
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玲稱,現在的刑訴法也鼓勵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和解,嫌疑人先行進行賠償或者補償,這也是刑訴法允許和鼓勵的,但是對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偵查機關的偵查,檢察院的審查起訴以及法院的審判,對此應均不受影響,只是會在量刑時作為酌定情節予以考慮。
“但即使郭增喜給了被摔嬰兒的前期治療費用,或達成某些協定,這也不影響對郭增喜的刑事處罰”,劉玲說。 新京報記者 張玉學
住院期間,他(郭增喜)家派人來找我家的親戚朋友說這個事了。當時我是說,這個事我現在不能說。他家也送錢來了,硬往這兒放錢,我說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說事。 —被摔女嬰父親李青峰
案件追蹤
2013年8月21日止,河南林州警察摔嬰一案仍在調查中,調查組暫未發布新的調查進展。京華時報記者通過知情人了解到,摔嬰民警郭增喜與出警派出所所長平級,其同行者中疑有法院民警,出警民警按照正常程式上報給林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女嬰父母已做兩次筆錄
前天,被摔女嬰父親李青峰稱,夜晚睡覺時,女兒還會突然驚醒。在媒體關注此事之前,他和家人就一直陪孩子在安陽治病,沒回過林州,案發第二天即有公安局領導前去探望。事發一周后,振林派出所民警曾到醫院找李青峰夫妻二人做筆錄,詢問當時情況。李青峰當時曾要求查看案發時現場的監控錄像,民警以辦案需要為由拒絕,“當時也沒想到他們會把人放了”。
李青峰介紹,19日下午4點多,安陽刑警支隊五六名民警從振林派出所離開後,又來到李青峰在林州的家中,再次分別對李青峰及其妻子做筆錄,“就是問了一下事發的經過,以及事發後的情況,問了一個小時左右,我照實說的,問的內容和第一次做筆錄的內容一樣”。
李青峰稱,雖然此前已做筆錄,但始終無人告訴他案件進展,他也不知道這件案子中有何貓膩。
出警民警及所長正配合調查
前天,記者來到事發時出警的振林派出所,一位民警稱此事的筆錄都在卷宗內,初步的調查是按照正常程式走的。記者希望找辦案民警了解詳細情況,辦公室工作人員讓記者通過市局宣傳科和市委宣傳部了解。通過聯繫安陽市委宣傳部,記者來到特偵組辦案基地,但未獲準進入採訪。
振林派出所的一名出警民警、一名出警副所長,以及所長3人也從8月18日晚開始,先後配合林州市、安陽市、河南省三級公安部門、檢察機關以及紀委部門的調查,被要求隨叫隨到。
郭增喜同行者疑有法警
郭增喜現為林州礦管警察大隊民警,二級警督,在三四個月前被借調到公安局新建大樓施工工地工作。
官方通報顯示,事發當晚,郭增喜和朋友酒後到林州皇冠KTV門口時,遇見抱著7個月大的女兒的李青峰,郭增喜直接從李青峰懷中抓住其女兒扔在地上,後李青峰及家屬即將孩子送醫救治,郭增喜被在場民眾打傷送醫。
多位知情人稱,事發時與郭增喜同行的另兩人為法院民警,記者致電林州市法院宣教處,工作人員表示向領導了解情況後給記者回復,但至發稿時記者未收到回復。
同時,對於與郭增喜同行者的具體身份及人數,官方尚沒有確切信息披露。
派出所按正常程式上報
事發當晚,出警的振林派出所民警牛超與副所長石建華按照正常程式辦案,並向110報警台反饋了出警情況。次日早晨,出警人員向所長桑晉海匯報情況,桑晉海立即向分管副局長匯報,該情況被匯報到局長魏書平處,此時一切都在按正常程式處理。此後,林州公安高層多次開會研究此事,但並未按照要求向上級機關匯報。
此事發生後不久,警方內部有訊息說郭增喜“被關了”,“一般情況下我們說‘被關了’就是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但都沒想到對郭增喜只是禁閉”,警方內部人士稱。
官方通報也顯示,事發後,林州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會,郭增喜被關15天禁閉。河南警方稱,必須嚴格追究林州市公安局案件發生後既沒有依法辦案,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等嚴重失職行為。
郭增喜與派出所所長平級
郭增喜家住林州市李莊村,在事發地皇冠KTV對面的村子裡,附近有的區域已經拆遷。近兩天來,記者多次來到郭增喜家敲門,但始終無人應答。提到郭增喜,附近村民均稱“不知道”。
知情人稱,郭增喜在民警中的資歷較老,甚至比振林派出所所長還早三四屆,他與振林派出所所長平級,派出所無法對其作出處理。
知情人還說,出了這樣的事,即使郭增喜的身份不是民警,振林派出所也需要往上級匯報,再加上郭增喜的民警身份,振林派出所更要向上級匯報,對民警採取禁閉也需要公安局主要領導來做決定。
記者致電安陽市公安局宣傳人員希望核實以上有關信息,但對方始終未接聽電話,亦未回覆核實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