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年
公元224年 農曆甲辰 魏文帝黃初五年 蜀漢後主劉禪建興二年 吳大帝孫權黃武三年
歷史紀事
魏初令妄相告者反坐
魏黃初五年(224)正月,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其餘皆勿聽治。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
張溫使蜀
吳黃武三年、蜀建興二年(224)四月,吳王孫權使輔義中郎將張溫聘於蜀,蜀復遣鄧芝聘於吳,自是吳蜀信使往來不絕。
曹丕第二次攻吳
魏黃初五年、吳黃武三年(224)七月,曹丕欲大舉進軍伐吳,侍中辛毗認為無利,應養民屯田,十年然後用之。曹丕不納。八月,為水軍,丕親御龍舟,循蔡水,潁水,入淮河至壽春(今安徽壽縣);九月,至廣陵(今江蘇揚州東北)。吳安東將軍徐盛設計,以木為乾,外罩以葦,作疑城假樓,自石頭(今江蘇南京)至江乘(今江蘇句容北),連綿數百里,一夕而就;又大浮舟艦於江。時江水盛漲,曹丕臨望,嘆道:“魏雖有武騎千,無所用之,未可圖也。”丕乘龍舟,遇暴風漂蕩,幾至覆沒。駐軍數日,乃還師。
魏詔禁淫祀巫祝
魏黃初五年(224)十二月,文帝曹丕下詔,除郊社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大川外,其餘不在祀典。敢設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首論。
蜀以杜微為諫議大夫
蜀建興二年(224),諸葛亮領益州牧,以杜微為主簿,微固辭。亮引見微,以微耳聾,於座上筆談勸微,微以老病求歸。亮書但請微以德輔時,不責微軍事。於是拜微為議大夫,以從其志。杜微,字國輔,梓潼涪(今四川綿陽東)人,少受學於廣漢(今四川廣漢北)任安。劉璋辟微為從事,以病去官。劉備定蜀後,微稱耳聾閉門不出。
魏復立太學課試弟子
自漢初平(190)以降,學校廢附。魏黃初五年(224)四月,復立太學於洛陽,置《春秋》、《穀梁》博士,制五經課試之法: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者罷遣;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滿三歲試通三經者擢其高弟為太子舍人;舍人滿二歲試通四經者擢其高弟為郎中;郎中滿二歲能通五經者,擢高弟隨才敘用。弟子以上,不通者均可隨後輩複試。
僧維祇難和竺將炎武昌譯經
吳黃武三年(224),天竺僧維祗難和竺將炎(一作竺律炎))攜《曇缽偈經》(又稱《法句經》)胡文本至武昌(今湖北 鄂城),譯為漢文。譯後,由支謙修訂補增,並作序。支謙認為竺將炎雖善天竺語,但未備曉漢語,其所傳言或得胡語,或義出道,近於質直,故“其詞不雅”。而維祗難則引用佛、老子、孔子的話來為自己辯解,稱“今傳胡義,實宜經達”。這是我國翻譯史上文、質兩派的首次爭論,“信、達、雅”的問題已被提出。
田豫擊鮮卑軻比能
魏黃初(220——226)初,鮮卑強盛,軻比能、彌加、素利等割地統御,各有分界;乃共約誓:皆不得賣馬與中國(魏)。初,軻比能誘殺鮮卑大人步度根中兄扶羅韓,呑並扶羅韓部,與步度根結怨,步度根部眾稍弱,以其眾萬餘落保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雁門郡(今山西代縣西),並遣使獻馬,與軻比能互相攻擊。鮮卑東部大人素利亦違盟,賣馬千匹與魏,被軻比能攻擊。素利求救於魏護烏桓校尉田豫。魏黃初五年(224)十一月,田豫率輕騎乘虛擊軻比能軍之後。軻比能使別小帥瑣奴拒豫,豫破之。軻比能由是不滿,屢擾幽、並二州。
冀州飢
魏黃初五年(224),冀州饑荒。十一月十一日(庚寅),魏文帝曹丕遣使者開倉廩振之。
蜀廢廖立為民
廖立,字公淵,武陵臨沆(今湖南常德西)人,生卒年不詳。劉備荊州牧,闢為從事,,擢長沙(今湖南長沙)太守,漢建安二十年(215),吳呂蒙襲長沙,立脫身入蜀,為巴蜀(今四川重慶)太守。劉備為漢中王,征立為侍中。後主劉禪即位,徙立長水校尉。諸葛亮曾贊立為“楚之良才,當贊興世業者也”。立本意也逢謂才名宜為諸葛亮之副,而官位在李嚴等下,心懷不滿。對丞相掾李邵、蔣琬等議論劉備、關羽之失,品評朝臣。亮得知,以“坐自貴大,臧否群士,公言國家不任賢達而任俗吏,又言萬人率者皆小子也;誹謗先帝,疵毀眾臣”之罪,於蜀建 興(223——237)初廢廖立為民,徙汶山郡(今四川汶川西南)。廖立與妻子以種地為生,後聞諸葛亮卒,垂淚漢道:“我終為左衽矣!”卒於徙所。
出生
孫和(224年——253年 ),孫權的三子(253年去世)。
劉璿(224年——264年),劉禪長子,劉備長孫。(264年去世)。
裴秀(224年——271年 ),字季彥,河東聞喜人,曹魏官吏,後為晉朝官員,地圖學家(271年去世)。
李密(224年——287年),字令伯。初仕蜀漢為尚書郎。著有《陳情表》流傳於世,譙周弟子。(287年去世)
逝世
朱治卒
朱治(156——224),字君理,丹揚故鄣(今浙江安吉西北)人。東漢末隨孫堅,漢中平五年(188)拜司馬,因從征董卓有功,行督軍校尉。參與鎮壓黃巾軍。孫堅死後,朱治勸孫策還江東,並領兵擊敗原吳郡(今江蘇蘇州)太守許貢,占據吳郡,遂領太守事。孫權年十五,治舉為孝廉。策卒,治與張昭等共尊奉權,漢建安七年(202),權表治為吳郡太守。吳黃武元年(222)封毗陵侯,領郡如故,次年,拜安國將軍,金印紫綬,徙封故鄣。時丹楊(今江蘇南京,轄今皖南、浙江天目山和江蘇大茅山以西及浙江西北部)內地多事,朱治以年向老,思戀鄉土為名,自請屯於故鄣,鎮撫山越。歲余,還吳郡卒。
杜畿溺死
魏黃初五年(224),魏尚書僕射杜畿受詔作御樓船,試船遇風沉沒,溺死,年六十二歲。杜畿(163——224),字伯侯,京兆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年二十,為郡功曹,守鄭縣(今陝西華縣北)令。建安(196——220)中,荀彧薦於曹操,操以畿為司空司直,遷護羌校尉,使持節,領西平(今青海西寧)太守。操平定冀州後,拜畿為河東(今山西夏縣東北)太守。畿為政寬惠,與民無為,經濟恢復很快,史稱“百姓勤農,家家豐實”。又設學校親自執經講學。操與韓遂、馬坡戰,軍糧仰何東郡提供,戰後尚餘二十餘萬斛。 征漢中張魯,畿使五千人運糧。故曹操謂河東為“股肱都,充實之所,足以制天下。”魏國建,以畿為尚書。曹丕即帝位,畿進封豐樂亭侯,守司隸校尉。曹丕征吳,以杜畿為尚書僕射。畿卒後,丕為之流淚,追贈太僕,謚曰戴侯。
暨艷徐彪被殺
吳張溫薦引暨艷為選部尚書。 暨艷,字子休,與溫同郡(吳郡、今江蘇蘇州)。艷性狷歷,好為清議,見當時郎署混濁淆雜,所用多非其人,谼臧否區別,賢愚異貫、善惡異流。於是彈射百僚,核奏三署,大多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保持原等者不到十分之一;有在位貪鄙、志節污卑者,皆作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多揚人暗昧之失以顯其譎。同郡陸遜、陸瑁及侍御史朱據皆勸止之,艷皆不聽。於是積怨,爭言艷及選曹郎徐彪專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吳黃武三年(224)九月,艷、彪皆獲罪被孫權賜死。張溫素與艷彪意見相同,亦坐罪。徐彪,字仲虞,廣陵(今江蘇揚州東北)人。
資治通鑑記載
世祖文皇帝下黃初五年(甲辰,公元二二四年)
春,三月,帝自許昌還洛陽。
初平以來,學道廢墜。夏,四月,初立太學;置博士,依漢制設《五經》課試之法。
吳王使輔義中郎將吳郡張溫聘於漢,自是吳、蜀信使不絕。時事所宜,吳主常令陸遜語諸葛亮;又刻印置遜所,王每與漢主及諸葛亮書,常過示遜,輕重、可否有所不安,每令改定,以印封之。漢復遣鄧芝聘於吳,吳主謂之曰:“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樂乎?”芝對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如並魏之後,大王未深識天命,君各茂其德,臣各盡其忠,將提枹鼓,則戰爭方始耳。”吳王大笑曰:“君之誠款乃當爾邪!”
秋,七月,帝東巡,如許昌。帝欲大興軍伐吳,侍中辛毘諫曰:“方今天下新定,土廣民稀,而欲用之,臣誠未見其利也。先帝屢起銳師,臨江而旋。今六軍不增於故,而復循之,此未易也。今日之計,莫若養民屯田,十年然後用之,則役不再舉矣。”帝曰:“如卿意,更當以虜遺子孫邪?”對曰:“昔周文王以紂遺武王,惟知時也。”帝不從,留尚書僕射司馬懿鎮許昌。八月,為水軍,親御龍舟,循蔡、潁,浮淮如壽春。九月,至廣陵。
吳安東將軍徐盛建計,植木衣葦,為疑城假樓,自石頭至於江乘,聯綿相接數百里,一夕而成;又大浮舟艦於江。時江水盛長,帝臨望,嘆曰:“魏雖有武騎千群,無所用之,未可圖也。”帝御龍舟,會暴風漂蕩,幾至覆沒。帝問群臣:“權當自來否?”鹹曰:“陛下親征,權恐怖,必舉國而應。又不敢以大眾委之臣下,必當自來。”劉曄曰:“彼謂陛下欲以萬乘之重牽己,而超越江湖者在於別將,必勒兵待事,未有進退也。”大駕停住積日,吳王不至,帝乃旋師。是時,曹休表得降賊辭:“孫權已在濡須口。”中領軍衛臻曰:“權恃長江,未敢亢衡,此必畏怖偽辭耳!”考核降者,果守將所作也。
吳張溫少以俊才有盛名,顧雍以為當今無輩,諸葛亮亦重之。溫薦引同郡暨艷為選部尚書。艷好為清議,彈射百僚,覈奏三署,率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貪鄙,志節污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多揚人闇昧之失以顯其謫。同郡陸遜、遜弟瑁及侍御史朱據皆諫止之。瑁與艷書曰:“夫聖人嘉善矜愚,忘過記功,以成美化。如今王業始建,將一大統,此乃漢高棄瑕錄用之時也。若令善惡異流,貴汝、潁月旦之評,誠可以厲俗明教,然恐未易行也。宜遠模仲尼之泛愛,近則郭泰之容濟,庶有益於大道也。”據謂艷曰:“天下未定,舉清厲濁,足以沮勸;若一時貶黜,懼有後咎。”艷皆不聽。於是怨憤盈路,爭言艷及選曹郎徐彪專用私情,憎愛不由公理。艷、彪皆坐自殺。溫素與艷、彪同意,亦坐斥還本郡以給廝吏,卒於家。始,溫方盛用事,餘姚虞俊嘆曰:“張惠恕才多智少,華而不實,怨之所聚,有覆家之禍。吾見其兆矣。”無幾何而敗。
冬,十月,帝還許昌。
十一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鮮卑軻比能誘步度根兄扶羅韓殺之,步度根由是怨軻比能,更相攻擊。步度根部眾稍弱,將其眾萬餘落保太原、雁門;是歲,詣闕貢獻。而軻比能眾遂強盛,出擊東部大人素利。護烏丸校尉田豫乘虛掎其後,軻比能使別帥瑣奴拒豫,豫擊破之。軻比能由是攜貳,數為邊寇,幽、並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