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
關於舉辦"移動杯"我們的精神家園2011中國畲鄉非物質文化遺產攝影大賽"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景寧畲族自治縣是我省唯一的少數民族自治縣,也是全國唯一的畲族自治縣。近年來,景寧畲族自治縣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穩步推進,成績顯著。為展現景寧縣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現傳承人風采,宣傳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經省文化廳同意,於今年“文化遺產日”期間舉辦“移動杯”我們的精神家園2011中國畲鄉非物質文化遺產攝影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辦:景寧畲族自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協辦:中國移動景寧分公司
執行承辦:景寧畲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二、徵稿時間
2011年4月30日——2011年5月20日
三、徵集範圍
(一)徵稿對象
全省攝影工作者及攝影愛好者。
(二)作品徵集內容
參賽作品內容僅限景寧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和民俗活動。送稿數量不限。 參賽作品一律不收參賽費,不退稿,主辦單位有權將所有獲獎作品用於展覽、書籍出版和對外宣傳,不另付稿酬。
(三)作品具體要求
1、照片統一製作成10英寸(異形照片不超過80平方英寸)。
2、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單幅、組照不限,組照不超過10幅照片(請用透明膠帶在照片背面按編排順序粘連)。
3、本次比賽不收反轉片,謝絕電腦合成作品。紙質、網路作品不得重複投稿。
4、所有送選作品請勿裝裱或貼於另紙上,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均不入選。
5、每一單幅或系列作品,請按表格要求認真填寫說明,並將表格貼與作品背面。凡因文字說明缺失導致不能入選的,由投稿者負責。
6、同一作者入選作品數量不受限制,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複。
7、凡入選獲獎作品須向主辦單位提交長邊不少於3000像素、壓縮比10以上電子文檔。使用膠片拍攝的作品,請儘量使用雷射電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掃瞄器、高精度專業的CCD平板掃瞄器製作電子檔案,其存儲
要求為TIFF格式,檔案不能小於10M;同時製作成照片投稿。
四、獎項設定
金獎3名,頒發獎證、獎盃,各獎人民幣2000元;
銀獎5名,頒發獎證、獎盃,各獎人民幣1000元;
銅獎15名,頒發獎證、獎盃,各獎人民幣500元;
優秀獎若干名,頒發獎證及紀念品;
五、聯繫方式
來稿請寄:景寧畲族自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城鶴溪鎮鐘樓路15號三樓)
聯繫人:雷萍 潘雪松
電 話:
六、特別說明
(一)投稿者應確保對其提交本次大賽的全部圖片、文字等信息擁有獨立、完整的著作權。
(二)本次徵集活動全部入選作品將由景寧畲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錄入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凡投稿獲獎和入選展覽的作品,均視為作者同意授權在本次大展(包括公益宣傳、推廣活動),以及今後由景寧縣文廣出版局或其授權的機構主辦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性活動和信息網路傳播中免費使用;未獲得獎項和未入選本次大賽展覽的投稿作品,景寧畲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可視情況與作者簽約。
(三)投稿參加本次大賽視同知曉並同意遵守上述約定。
七、內容附錄
附景寧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第一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景政發[2006]9號)
1、傳師學師
2、做功德
3、金田魚燈
4、畲族民歌
5、漢族民歌
6、菇民戲
7、木偶戲
8、畲族彩帶
9、大漈罐
10、畲族服飾
11、畲族三月三
12、畲族婚俗
13、惠明茶手工技藝
14、香菇手工技藝
15、操石磉
16、問凳
17、湯夫人傳說
第二批(景政發[2008]12號)
1、畲語
2、馬天仙的傳說
3、畲族古老歌
4、打鹽霸
5、香菇山風俗傳說
6、陳璗的傳說
7、木郎系列笑話
8、放排歌
9、湯夫人歌
10、菇歌
11、板龍
12、舞獅
13、炭布龍
14、煉火
15、畲族拔殤
16、門頭鼓詞
17、鬧旱船
18、花鼓戲
19、銀飾製作技藝
20、畲族頭飾製作技藝
21、畲族紡織製作技藝
22、棕編製作技藝
23、黑木耳製作技藝
24、民間根雕
25、剪紙
26、刺繡
27、趕野豬
28、畲族棍
29、菇民習俗
30、畲醫、畲藥
31、搶豬節
32、吊九樓
33、迎神(馬天仙信仰)
34、迎神(何八公信仰)
第三批(景政發[2009]29號)
1、高皇歌
2、三公主傳說
3、九龍山的傳說
4、何八公的傳說
5、勞動號子
6、風爐燒制技藝
7、錫器打制技藝
8、漢族彩帶
9、打草鞋
10、傳統手工打鐵技藝
11、手工竹編
12、“山哈酒”釀造技藝
13、嘗新節
14、白露(做路福)
15、菇民武術
16、漢族狩獵習俗——獵物分配
17、毛氏祭祀
18、成丁禮
第四批(景政發[2010]16號)
1、畲族操槓
2、畲族打尺寸
3、菇民防身術
4、鹹菜製作技藝
5、棕鞋製作技藝
6、黃粿製作技藝
7、箍桶
8、度關
9、畲鄉二月二
10、喊山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