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13日

1993年1月13日,中國外長錢其琛代表中國政府在巴黎簽署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世界其他100多個國家的外長或代表也分別在《公約》上籤了字。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全稱為《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它是世界上第一個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一種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公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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