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963年1月6日,周恩來赴上海。在火車上繼續與班達拉奈克夫人和蘇班德里約會談。(《周恩來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
1963年1月6日,周恩來擬定中國政府給錫蘭總理的《備忘錄》。主要內容為:鑒於亞非6國會議提出的六點具體建議,有些“具有積極意義”,有些“則有不明確和不一致的地方”,經過交換意見,“中國政府準備在對下述兩點解釋達成諒解的情況下,接受6國會議的建議作為雙方官員會晤的初步基礎;甲、中國邊防部隊將按1962年11月21日中國政府聲明的既定計畫,在中印邊界全線主動後撤20公里;會議的建議關於印度軍隊保持現有軍事駐地的規定,應該適用於中印邊界全線,而不僅適用於西段。……乙、中國邊防部隊在按中國政府聲明主動後撤到1959年11月7日實際控制線20公里以外的地方時,將遠離他們1962年9月8日的位置。這樣,在東段的扯冬地區和朗久、中段的鳥熱和西段印度曾經設立43個據點的地區,將沒有中國邊防部隊駐紮。”“在印度軍隊和民政人員不再進入這些地方的情況下,中國方面願意在和解道路上再邁進一步,不在這些地區設立民政檢查站。”7日,為進一步說明中國對6國會議的建議的看法和態度,又寫了給班達拉奈克夫人的補充澄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