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2日

大事記

1954年9月2日,政務院舉行第223次政務會議。

1954年9月2日,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發表貿易談判公報。公報指出兩國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根據1953年11月30日所簽訂的貿易協定,於9月1日簽訂了貿易議定書支付協定。中國貿易代表團團長孔原和印尼貿易代表團團長蘇瑪諾分別代表本國政府簽字。議定書確定1953年簽訂的貿易協定延長其有效期限至1955年7月31日止。確定在今後1年內貿易總金額為600萬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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