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事記
1953年1月19日,外文出版社起草了《對於〈毛澤東選集〉英語本出版的初步意見》上報中宣部,當時的副部長鬍喬木閱後轉報“毛澤東著作出版委員會”主任劉少奇審批。
1953年1月19日,《人民日報》發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免職事項》。
1953年1月19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認真處理人民民眾來信,大膽揭發官僚主義罪惡》,對目前各機關存在的忽視人民來信問題進行批評和揭露。指出:
“我們希望全體人民民眾充分地運用這種最方便、最自由、最經濟而又最直接的寫信方式,大膽地及時地揭發各地官僚主義的現象。”
這篇社論,表達了中共解決官僚主義問題的一個很重要的思路:以人民來信這種最方便、最自由、最經濟而直接的方式,發動民眾揭發、批評和監督黨和政府中的官僚主義。
1953 年1月19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頒發的《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就建設工程契約作了相應的規定。
1953年11月19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務會議通過《關於實行糧食的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命令》。
1953年1月19日,中國科學院院務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國科學院1953年工作計畫》。擬定的主要研究工作有:1.國家自然條件與自然資源的調查;2.配合國家工業建設的科學研究;3.配合農林生產實踐的研究;4.物理、化學、生物學、地學、社會學等方面的基礎研究。此外,對成果推廣、組織學術會議、科研機構的發展與調整、人才培養以及編譯出版、基本建設和財務概算等也作出了計畫安排。
1953年1月19日,中共中央華東局暨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公開發表了《關於開除反黨分子黃逸峰的決定》。
1953年1月19日,中國農工民主黨重慶市各代會協商委員會約集各民主黨派人士座談如何迎接1953年的三項偉大任務。
1953年1月19日-21日,中共雲南省委農委關於在6個縣試辦9個農業合作社的決定。召開了昆明兩個區級宜良、晉寧、呈貢等6個縣區的縣區委書記會議,研究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問題。
1953年1月19日,河北省徐水縣本著“加強領導、堅持自願、健全制度、完善發展”的精神,整頓農業生產合作社,反對盲目冒進。
1953年1月19日,廣州市公安局團委召開團員大會改選,經市公安局黨委和團市工委批准,由劉振亞等十一人組成第二屆團委會,直屬團市工委領導。
1953年1月19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成立北京市建築工程局。
1953年1月19日,山東省青島市即東縣召開第九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