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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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1952年3月21日中國致力於和平事業的人士宋慶齡郭沫若、彭真、陳叔通、李四光、馬寅初、張奚若、劉寧一、蔡暢、茅盾、廖承志等11人,聯名致電邀請亞洲及太平洋沿岸各國愛好和平及正義的著名人士,共同發起召開“亞洲及太平洋區域和平會議”,並發出了《發起書》。
1952年3月21日 政務院舉行第129次政務會議。會議通過《關於五反運動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規定》。24日,政務院命令公布執行。《規定》指出,凡五反運動中工商戶違法案件較多之市,得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設立市人民法庭進行審判,並得以一個區或幾個區為單位,設立分庭;市人民法庭或市、縣人民法院有逮捕並判處退出違法所得、賠償損失、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管制、勞役改造、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及酌予緩刑或免予處分之權。
1952年3月21日 世界和平理事會執行局副主席郭沫若、執行局委員茅盾離京赴奧斯陸,出席29日開幕的世界和平理事會執行局會議。郭沫若代表中國代表團在會上報告美國侵略者進行細菌戰情形。
1952年3月21日 新華社報導,建設蘇北沿海長達1000多華里的防風林區的工作已開始,這是一個改造自然環境的偉大創舉。

1952年3月21日 周恩來主持政務院第一百二十九次政務會議。在討論《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水利工作的指示》時說:應加強水利建設工程的計畫性及其準備工作,並將根治水害與灌溉、發電,航運的設計結合起來。為了實現上述要求。應以水利為主,聯合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委員會,主持這項工作。會議通過《關於“五反”運動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規定》。

1952年3月21日 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軍區聯合作出決定,為堅決貫徹中央“進軍西藏,不吃地方”的方針,在拉薩西郊進行大規模的開荒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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