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6月5日


中央蘇區軍械修理所的戰士們正在加緊修理、製造槍械為第四次反“圍剿”作準備1932年6月5日,中共臨時中央發出《致各蘇區的軍事訓令》。訓令通報了國民黨第四次“圍剿”蘇區的兵力部署,並對各地紅軍反“圍剿”的任務作了規定。
其要點為:
(1)中央蘇區一、五軍團主力應先與河西三軍團配合解決入贛粵敵,在可能條件下占領梅嶺關,再沿江北上占領贛州、吉安、樟樹,以爭取南昌為目的;
(2)紅十二軍應向閩北發展,使閩西與贛東北蘇區打通;
(3)贛東北蘇區首先要與閩北蘇區連成一片,並向皖南發展;
(4)湘贛蘇區紅軍除與三軍團配合擊破入贛粵敵外,應積極在永新、蓮花、寧岡等一帶活動;
(5)湘鄂贛紅十六軍主力應加緊在鄂東南,尤其應在祟陽、蒲圻、鹹寧一帶活動,破壞武長鐵路;
(6)湘鄂西紅三軍以一部兵力鞏固洪湖蘇區,主力應積極在襄北發展,以造成鄂中連成一片的蘇區,與鄂豫皖蘇區打成一片;
(7)鄂豫皖紅四方面軍,除以紅二十五軍鞏固皖西新蘇區外,主力應擴大鞏固鄂東蘇區,以一師以上兵力過平漢路配合紅三軍行動,造成平漢路兩側的新蘇區,必要時再進攻黃陂,造成包圍武漢的形勢。
21日,中共臨時中央作出《關於帝國主義國民黨四次“圍剿”與我們的任務的決議》,要求各地紅軍必須堅決執行中央的軍事計畫,以造成占領南昌,包圍武漢的形勢;必須儘量擴大與鞏固紅軍,中央蘇區紅軍擴大三分之一,湘西紅軍擴大三分之一,鄂豫皖紅軍擴大二分之一; 各地紅軍必須編足和充實起來,紅軍各軍必須開始城中戰、堡壘戰與射擊飛機的演習。
《決議》要求非蘇區的各級黨綱織更大規模的組織罷工、飛行集會、示威遊行和兵變,發展游擊戰爭,創立新的蘇區,以牽制敵人進攻中央蘇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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