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555 年提香的作品《鏡子前的維納斯》問世。
1555年是中國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嚴嵩專權,倭寇作亂,韃靼騷擾……明朝正處於中衰期。
1555年歐洲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與新教諸侯簽訂《奧格斯堡宗教和約》
腓力二世 Philip Ⅱ(西班牙國王1555—1598年)1555年,他從父王卡洛斯一世(即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手中接過西班牙、尼德蘭地區和遼闊的美洲殖民地的統治權。
出生
董其昌生於明世宗嘉靖三十四(1555)年,卒於明毅宗崇禎九(1636)年,他字玄宰,一字元宰,號思白,又號香光居士,人稱“董華亭”。 明代後期著名畫家、書法家、書畫理論家、書畫鑑賞家。“華亭派”的主要代表。
逝世
胡安娜女王駕崩,查理五世成為卡斯蒂利亞唯一的國王。
太原雪齋(1496年-1555年),日本戰國時期,今川家之臣。
陶晴賢(1521年—1555年10月16日),父親為大內家臣陶興房。晴賢原名陶隆房,大內氏名將,被主公大內義隆稱作“西國無雙的侍大將”。
歷史記載
陳儒勘核宣大二鎮侵沒屯田
明中葉以後,屯田多被將官侵吞。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十三日,刑部左侍郎陳儒奉命勘核宣府、大同二鎮屯田,查出宣府額外侵沒之數四千零五十餘余頃,大同五百八十餘頃。於是奏言:請將被侵屯田一概定則起科;將官侵盜邊餉以及私役人夫等俱應抵罪。詔可其奏。
周琉請免蘇松諸府稅糧
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二十八日,巡撫應天都御史周琉奏:蘇松二府連年遭受倭禍,請將去年稅糧盡數減免。華亭、上海、嘉定、崇明四縣,受害尤為嚴重,請發銀賑濟。後經戶部議定:蘇、松嘉靖三十三年民糧存留者俱如數減免不納;起運者,除派內府及王府糧米和所議改折外,俱暫時停止徵收。華亭、上海、嘉定三縣各扣京庫米四萬石,崇明給銀一萬兩,救濟被兵火所害的貧民。世宗允準。
周琉疏言御倭十難三策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初八日,巡撫應天都御史周琉疏言御倭十難、三策。十難為:一、倭寇來去飄忽不定,難以測知。二、海岸線長而曲折,難以守御。三、水陸交錯,難戰。四、倭寇奸詐多端,其計難知。五、倭寇盤據堅久,難備。六、居民脆弱,難使。七、土地瀉鹵,難以築城。八、主客兵力有限,難以長久維持。九糧草缺乏,難以籌集。十、將領驕橫而懦弱,難以信任。御倭三策為:一、增建戰船,占據要害,來則擊之,去則搗之。二、集沙船五百艘迭哨於蘇州海口,選士兵萬餘人守戍於松江護塘,倭寇登岸即掩擊於其中。三、集蘇、松輕便戰船五、六百艘游哨於黃浦、吳淞、太湖等處,使倭寇步不敢深入,舟不敢橫行。同時,請儘快徵調狼兵、土兵、漳兵,並留淮、浙余鹽銀十萬兩或借南贛軍餉八、九萬兩為糧、賞之需。世宗俱予照準。
增定律例九事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何鰲進律例九事:一,凡強姦緦麻以上親之妻,如奸前夫女律,姦夫發衛充軍,婦女歸宗,聽夫嫁賣。二,凡用財貨冒襲軍職者,一律不得襲,其保勘官罷職,若受賄有贓,依枉法論處。三,宗室悖違祖訓,出城或赴京者,降為庶人,如有別項情罪,禁錮高牆。四,沿邊軍職有科斂入己,贓私至二百兩上,永戍邊衛;四百兩上,斬首梟示。五,各沿邊沿海及內地府州縣衛所,遇寇不能固守以致城陷,被賊殺擄三十人以上、燒毀官民房屋,均按將帥失陷城塞律斬首。六,凡搶奪三次,俱按竊盜三犯律絞。七,軍職倚勢役占,或受財賣放余丁至三十名以上者,俱比照軍職賣放正軍包納月錢至二十名以上律,罷職戍邊。八、宗室互相訐奏,或行勘未結而誣奏勘官,或以不乾己事捏奏撫按官者,不論事情輕重,均寢不聽。宗室奏事應行勘者,俱由巡按官查勘。九,軍職犯有人命、失機、強盜死罪及減死充軍者,不論典刑監故,其子孫俱不許襲沿邊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守備、都司衛所武職。世宗詔準施行。
趙文華察視江南軍情
工部右侍郎趙文華,曾於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十五日疏言防倭七事:一,遣官至江南祭海神。二,令有司收埋屍骨、減輕徭役。三,增募江淮壯男為水軍,大修戰船,以固海防。四,增收江南田賦,蘇、松、常、鎮四府民田一夫過百畝者,重科其賦,同時預征官田稅糧三年。五,令富人輸財力自效,平息倭患之後論功,或予免罪。六,派重臣督視江南軍情。七,招撫通番舊黨、鹽徒打入倭寇內部,偵察敵情。趙文華之疏呈上,兵部以為一、二、三、五、七五項可用,四、六兩項不可行。世宗不同意兵部的意見,下詔嚴厲譴責,並罷免兵部尚書聶豹。禮部遂複議,從趙文華所言。世宗問首輔嚴崇派何人祭海神和督師江南,嚴嵩說:倭賊侵擾蘇、松諸府為時已經二年,調兵無見實效,奏報或多失實。宜如禮部所言遣大臣往祭,並宣布朝廷德意,即令察視江南倭情。請派趙文華擔任此職。世宗用嚴嵩言,於同年二月二十一日命嚴嵩的親信趙文華祭告海神兼督視江南防倭事。時人就此事評論說:國家遭受倭患,軍費開支浩大,應當省事省官,減少地方負擔。今反“顛倒是非”,遣官祭告海神,勞民傷財,重擾地方。趙文華到任以後,公私財賄俱入其室,江南為之困敝。他又恃寵牽制兵權,“顛倒功罪,以致紀律大亂,戰士解體,雖徵兵半天下,而賊勢愈盛。此皆嚴嵩任用非人之罪。”
聶豹閒住
聶豹(1486-1563),字文蔚,號雙江,江西永豐縣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華亭縣令,升御史,歷官蘇州、平陽知府。擢陝西副使。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兵部右侍郎,改左侍郎。嘉靖三十一年任兵部尚書,上疏議防秋事宜,又請築京師外城,均被採納,加太子少保。嘉靖三十二年十月,京師外城完工,進太子少保。嘉靖三十四年二月,上疏反對增設巡視福建大臣和開放沿海互市,世宗大怒,於二月二十九日勒其罷官閒住。嘉靖四十二年逝世,年七十七。隆慶初贈少保,謚貞襄。聶豹好王守仁心學,後以弟子自處。有《困辨錄》、《雙江集》等。
議處入京民兵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初四日,兵部尚書楊博奉詔議處民兵:京城民兵之設始於嘉靖二十九年“庚戌之變”之後,其時倉促召募,類多烏合,繼而漸次逃去,虛冒糧草。今查在伍之數,強弱相半。請令所司革其老弱,留其精壯。其來自真定、保定等府者,發付各兵備道,充為民兵;在京者,仍由巡捕、參將管攝,與尖哨軍人共同巡視城防。凡逃去者,一律不補。世宗下旨:民兵影占雜役,數多徒耗糧草,無補實用。後經巡視京營科道官會議,留其精銳可用者四百九十四人,其餘一千多人皆送回原籍。並將占役兵馬數多,縱恣亂法的原任兵部職方郎中張重革職閒住。
賜寧安公主莊田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十二日,詔駙馬都尉李和於後軍都督府帶俸,歲祿二千石,並賜給寧安公主仁壽、未央二宮莊地一千一百五十四頃八十六畝。
裁革侍衛官旗將軍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十五日,兵部右侍郎沈良才奉詔裁革侍衛官旗將軍二百零三,留一千二百八十六人。
王鈇抗倭而死
王鈇(1514-1555),字德成,號蒼野,北直隸順天府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授常熟縣令。倭患起,王鈇積極練兵守土,數滅倭寇,有大功。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倭寇犯常熟,屢攻不克,遂移舟泊三里橋。知縣王鈇、鄉官參政錢泮率民丁家兵追擊至上滄港,於同月二十四日為倭寇伏兵所殺,年僅四十二,巡撫御史金浙上奏其事,詔贈王鈇為太僕少卿,錢泮為光祿寺卿,各蔭一子錦衣衛世襲百戶,並賜祭立祀,歲時祭祀。
錢錞戰死
錢錞(1524-1555),字鳴叔,號鶴洲,湖廣鍾祥縣(今湖北鍾祥)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知江陰縣。錢錞剛果放任,修城池,練士卒,備戰抗倭。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倭寇三千餘進攻江陰縣城,錢錞提督狼兵,招募壯士,視死如歸,背城決戰。狼兵潰敗,錢錞提兵再戰,中伏身死,年三十一,贈光祿少卿,蔭錦衣衛百戶,立祠祭祀。
周琉削籍
周琉,生卒年不詳,字潤夫,號石崖,湖廣應城縣(今湖北應城)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授戶科給事中,上疏諫世宗南巡,被貶為鎮遠典史。後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嘉靖三十四年二月疏陳御倭有十難、三策,五月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浙直軍務。胡宗憲欲奪其位,趙文華即上疏劾周琉,薦胡宗憲。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周琉遂被削籍為民。
核查太倉中庫積貯之數
嘉靖三十四年(1555)七月十六日,世宗命查太倉中庫積銀額數。戶部遂奏言:以往財賦入多出少,庫藏充盈,續收銀兩存於兩廡,以便支發。中庫所積不動,於是有老庫之稱。嘉靖十八年以後,因邊方多故,支出八十八萬九千兩。今實存銀為一百一十三萬六千餘兩。得旨:中庫所貯為備緩急之需,務足一百二十萬兩之數。非有旨欽取,不得妄用。
趙文華大敗陶宅港
察視江南軍情工部右侍郎趙文華與巡撫浙江右僉都御史胡宗憲徵調浙江、南直隸兩省精兵四千餘人。浙兵由他和胡宗憲統領,直隸兵由曹邦輔督陣,於嘉靖三十四年(1555)九月初三日,進攻倭寇據點松江陶宅港(今江蘇奉賢縣東)。倭寇集中主力,猛攻胡宗憲所率浙兵,諸營皆潰,死亡一千餘人,指揮邵升等俱沒於陣。曹邦輔所率的直隸兵亦中倭寇埋伏,死傷二百餘人。“自是倭勢益張”。
張時徹罷歸
張時徹(1500-1577),字維靜,號東沙,浙江鄞縣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嘉靖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以倭寇犯南京,責其失職。勒令致仕。年七十八死於家。張時徹有才名,有《芝園定集》、《善行隸》、《救急良方》等書。
張經被殺
張經(?-1555),字廷彝,號半洲,福建候官縣(今福建福州)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嘉興知縣。嘉靖四年(1525),召為吏科給事中,歷戶科都給事中、太僕少卿、右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嘉靖十六年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以鎮壓廣西大藤峽瑤民起義有功,進兵部左侍郎。未幾,與毛伯溫定計撫定安南,進右都御史。平息思恩九土司及瓊州黎民起義,進兵部尚書。後以憂歸,服闋,命為陝西三邊總督,被論為罷官。嘉靖三十二年起為南京戶部尚書,改兵部。次年五月,以東南倭寇猖獗,命張經總督江南、江北、浙江、山東、福建、湖廣諸軍,專辦討倭,便宜行事。時倭二萬餘人占據柘林、川沙,張經選將練兵,並請調狼、土兵。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初一日,張經獲王江涇大捷,殺敵一千九百八十多人,為抗倭以來第一戰功。而嚴嵩親信、察視江南軍情的工部右侍郎趙文華,為攘奪其功,竟在張經報捷之前秘密上疏,說王江涇大捷是他督師出戰的結果,同時誣陷張經“縻餉殃民,畏賊失機”,不出兵作戰。首輔嚴嵩即稟報世宗,趙文華所言皆為事實,並誣稱蘇、松人皆怨恨張經。世宗大怒,於五月十六日下詔逮捕張經。七月二十五日,張經被逮至京,詳細奏明進兵經過,請予免罪。世宗不聽,將張經下獄論死。同年十月二十九日,與李天寵、楊繼盛一起被斬於西市。張經有智勇,能用兵,在江南抗倭期間御將帥,守要害,有功無罪。被嚴嵩、趙文華陷害而死,天下鹹稱其冤。隆慶初復官,謚襄敏。有《張半齋稿》。
李天寵被殺
李天寵(?-1555),字子承,河南孟津縣(今河南孟津)人。由御史遷徐州兵備副使,在通州、如皋一帶抗倭。嘉靖三十三年(1554)六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時倭寇劫掠紹興,為天寵所殲。後倭寇犯嘉善,圍嘉興,劫秀水、歸安,復陷崇德,趙文華誣謗李天寵嗜酒廢事,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被奪職,而以巡按御史胡宗憲代之。未幾,御史葉恩以倭寇北新關,劾李天寵,胡宗憲亦言其縱寇,世宗怒,於嘉靖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下詔逮捕李天寵,嘉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與張經等並斬於西市。李天寵在浙江巡撫任上,無“失律喪師”之罪,世宗聽信趙文華讒言而殺之,時人皆以為冤。
孫浚疏劾趙文華
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一月,督師江南、工部右侍郎趙文華以其松江陶宅鎮敗績誣詆巡撫應天右僉都御史曹邦輔。給事中孫浚上疏力駁趙文華。說:趙文華稱邦輔後至,貽誤戰機,但曹邦輔督俞大猷進剿時在九月十一日,而胡宗憲的浙兵至次日方進,所以罪不在曹邦輔的直隸兵,而在浙兵,況且蘇松士民交口鹹稱曹邦輔“實心任事”,並力劾趙文華欺誑。世宗因疑趙文華欺妄。後來由於嚴嵩竭力為趙文華辯解,世宗竟不罪趙文華,而命逮捕曹邦輔。
趙文華奏請還京
趙文華江南視師數月,怙寵恣橫,牽制兵機,顛倒功罪,公私財賂,填滿其室,致使損兵折將,倭寇氣焰益張。嘉靖三十四年(1555)九月松江陶宅鎮一戰大敗,他以為倭寇難平,欲推脫責任,遂乘川兵和俞大猷在周浦和海洋破倭之機,於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疏謊稱:明軍水陸成功,江南清靖,請回北京。世宗竟從其請。然而,是時江南倭寇分兵流劫,殆無虛日。及趙文華離開江南,明軍敗報仍然絡繹不絕。
1555年關中大地震
1月23號這一天,在陝西華縣一帶發生了強烈的地震,震級高達8—11級。由於地震發生在子夜,所以致使80多萬人死於這場地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