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
公安機關已將部分嫌疑人抓獲歸案2015年12月29日、30日,因永昌縣第七中學學生趙某墜樓身亡一事,引發部分民眾在縣城“華東超市”門前聚集。期間,有極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混雜其中煽動民眾製造混亂,藉機衝擊打砸超市,破壞公共設施,尋釁滋事,發泄私憤。在公安民警維持秩序期間,這些不法分子又暴力襲警,打砸出警車輛,毆打執勤民警,嚴重影響了縣城社會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不法分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第277條、第234條、第275條、第291條、第289條,涉嫌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等犯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將部分違法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部分違法犯罪人員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自首,但仍有部分違法犯罪嫌疑人在逃。
追捕
永昌四部門發通告敦促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維持社會治安穩定,淨化永昌社會環境,永昌縣人民法院、永昌縣人民檢察院、永昌縣公安局、永昌縣司法局聯合發出通告:
1、凡在“12?29”、“12?30”事件中參與煽動鬧事、衝擊打砸超市、暴力襲警、打砸出警車輛、毆打現場執行公務人員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的,限於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立即到公安機關或其他司法機關投案自首,接受法律處理。
2、凡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分別予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體現寬嚴相濟司法政策。
3、對於個別抱僥倖心理,無視法律、企圖逃避打擊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將堅決採取措施抓捕歸案,依法嚴懲。
4、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民眾積極主動檢舉揭發犯罪,提供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有關視頻資料及基本情況等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將違法犯罪人員緝捕歸案。凡提供線索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者,公安機關將視情況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