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司法局

職責(一)領導和管理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依法治縣的日常工作。 (三)領導和管理全縣鄉鎮司法所的業務工作。 (六)領導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簡介

全局現有在職工作人員40人,其中:局機關12人,基層司法所23人,公證處5人;黨員36人,大專以上學歷39人;副科級以上幹部18人,其中:局領導3人,基層單位領導13人,副主任科員2人。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股、基層工作股3個股室,設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務中心)2個內設機構,10個基層司法所。另有1個律師事務所(2名執業律師),7個基層法律服務所(12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特別是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了司法行政工作,隊伍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各項業務取得了長足發展。圓滿完成了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在全縣21.3萬普法對象中認真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有力地推動了全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了人民調解工作,加大了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切實開展了“兩勞”釋解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有效防止了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維護了基層社會穩定;及時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體系,認真履行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職責;加大了公證、律師制度改革力度,加強了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規範了法律服務市場,促進了全縣法律服務事業的穩步發展;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快了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步伐,逐步解決了基層司法所辦公用房、交通工具、辦公設備等困難和問題;加強了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狠抓了幹部職工的素質教育,改善了機關工作環境。2006年,我縣被中宣部、法務部表彰為“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先進縣”,縣司法局被評為全省普法工作先進集體,水源鎮司法所被表彰為“全國先進司法所”,河西堡鎮調委會被法務部表彰為“全國模範調委會”,城關鎮、河西堡鎮、紅山窯鄉司法所被省司法廳表彰為“先進集體”,朱王堡鎮鄭家堡村調委會曾獲“全國防止矛盾糾紛激化一等獎”,水源鎮北地村被省司法廳、民政廳樹立為“全省民主法制示範村”。以“全國人民滿意的司法助理員”董好成同志為代表的先進個人不斷湧現,先後有40名個人受到了中央、省、市、縣各級黨委、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發展司法行政工作事業,有效維護了全縣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持續發展,贏得了廣大人民民眾的普遍歡迎,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充分肯定。

職責

(一)領導和管理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依法治縣的日常工作。
(二)領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培訓全縣人民調解員,協助調處疑難複雜的民間糾紛。
(三)領導和管理全縣鄉鎮司法所的業務工作。
(四)領導和管理公證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工作。
(六)領導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七)負責全縣刑滿釋放和期滿解除勞教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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