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搶橘子
2014年1月4日11時至17時許,榆中縣和平鎮柳溝河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的急彎道上發生一起卡車側翻事故,6萬多斤橘子因聚眾哄搶,最終只有2000多斤到了貨主手中。由於秩序混亂,民警一度朝天鳴槍示警。隨後警方調集6名民警增援維持秩序。進行查處
記者2014年1月11日從榆中縣公安局獲悉,甘肅省榆中縣警方對“1·4”聚眾哄搶橘子案進行查處。4名積極參加哄搶者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還有30人受到批評教育等處理。榆中縣和平鎮哄搶橘子案發生後,榆中警方抽調20多名民警查處此案。幾天來,警方通過辨認照片、視頻、入戶走訪調查等多種措施,共走訪和平鎮當地居民1000餘人。通過大量調查取證,初步確定和平村徐某等34名村民參與當日聚眾哄搶橘子的行為。當事人對參與哄搶的行為供認不諱。
榆中縣公安局經初步審查認為,這34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哄搶公私財物”的規定。警方分別視其情節和悔改表現,對無視貨主勸阻、不聽民警制止的徐某等4人處以5日、10日行政拘留,並處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對其餘30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榆中縣公安局局長張克強表示,聚眾哄搶案突發性強、參與人數多,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警方一邊走村入戶查辦案件,一邊向村民進行普法教育,發放法制宣傳材料千餘份。通過宣傳教育,絕大多數哄搶者能夠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悔過態度較好。
張克強說,此案發生後,蘭州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要求不管是誰、人數有多少、取證有多難,公安機關都要依法查辦。這次懲處震懾了違法行為,教育了廣大民眾。今後公安機關還將強化和完善自身應急處突建設。